证书柒
教宗比约第五位颁布『罗马教宗』诏书
公历一千五存七十一年八月二日
罗马教宗为消除一切疑难妥善管理近日归化之印度人民,循例颁布诏书用资裁决。
朕闻未归化之印度人民通行多妻制,且因极轻微之缘由即得休妻,如印人受洗时,通常容许其存留与夫同受圣洗之一妻,然该妻屡屡而非为其初婚正配;以致主教及教士对此等婚姻之是否正当,颇引以为疑虑,而使彼等与其同受圣洗之一妻分离,实大不易,欲辨明其初婚正配尤为困难。
因此朕愿对于印人之情况施以对策并消除主教及教士之疑虑,依确实明识特以慈父情怀自动因宗座全权宣示已经领受圣洗或将领受圣洗之印度人民,于离弃其他妻子后,得存留与其已经同时受洗,或将同时受洗之一妻,视为合法妻室;并因宗座全权以本诏书断定彼等之婚姻均为合法。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