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在前面详细讨论过这一问题26。因为如今,礼仪普遍出现了碎片化、民族化与个体化的现象。从教区到教区,教会的礼仪不仅在语言上有所不同(以遵循本土化的原则),而且在仪式上也存在差异(以遵循表达民族特色的原则)。这种多样性是由于神职人员和教友中获得了对教会礼仪的创意分享权,导致礼仪根据主礼者或会众的品味和偏好被塑造和重塑。
这些扭曲在葬礼和婚礼中尤为常见。允许送葬者或配偶将礼仪转变为表达他们个人宗教情感的工具。例如,现代葬礼有时包括对逝者的赞美演讲,有时则没有;有时会对棺木洒圣水和焚香,有时则不会;有时主礼者会陪同遗体前往墓地或火葬场,有时则不会;有时棺木会首先从逝者家中被护送出来,有时则不会。这种礼仪的多样性使得葬礼几乎失去了统一性。圣保禄宗徒所说的“应保持均等27”(fiat aequalitas)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至少在死亡方面是如此。
的确出自于圣经原文 格后8:14
我们不再重复关于废除拉丁语作为教会语言的所说过的28。这一废除产生了一个矛盾的结果:当各国政府正努力团结各国人民时,天主教礼仪却在树立以前并不存在的藩篱29,从而与这个时代的普世精神背道而驰30。
若望保禄二世在对前来罗马进行述职访问的主教们的讲话中,多次抗议因“创造性”理念而导致的礼仪扭曲。他不断重申,礼仪应严格按照罗马礼规举行;然而,他反复的劝诫恰恰表明这些呼吁收效甚微,同时也非常有效地揭示了这一问题的广泛性。
教宗也不认可通过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命令能来对抗不服从,因为这与梵二后仅仅劝勉人们做正确事情的惯例相冲突,这也与新礼仪本身所倡导的灵活性理念相矛盾。在对瑞士主教的讲话中,教宗谴责“信徒有时被迫参与的任意礼仪实验”(译注:例如,未经批准的仪式修改,或引入不符合教会传统的元素。这些实验不仅破坏了礼仪的神圣性,也可能使信徒感到困惑或疏离。)以及“堂区讲道中片面处理主题的方式”(译注:未能全面传达教会的教导,导致信徒对信仰的理解出现偏差。)。他呼吁忠实遵守圣座颁布的礼仪规则,并指出这是对至圣圣体应有敬意的体现:“这种敬意的衡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对教会的忠信与服从,尤其是自觉遵守圣座颁布的礼仪规范31。
1984年10月3日,教宗发布了一项特别许可(indult)出乎意料地证实了这种礼仪统一性的瓦解,该特别许可再次允许按照梵二之前的传统礼仪举行弥撒(译注:即梵二前的传统礼仪,这一决定是对部分信众和神职人员长期请求的回应)。保禄六世曾于1969年废除旧礼(梵二前的传统拉丁弥撒),强制推行新礼典(新弥撒)32。这一特别许可激怒了那些将其视为倒退和改革撤回的人(译注: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1984年发布特别许可,允许使用大公会议前的传统礼仪(即特伦多礼仪),是对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礼仪改革的撤回或否定),却让那些长期请求恢复旧礼的信众和神职人员感到高兴,认为这是批准了一项合理的请求。令人惊讶的是,这一特别许可与1981年进行的关于新礼仪接受程度以及放弃拉丁语的调查结果相矛盾。该调查的结论是,拉丁语和旧礼弥撒已在各地停止使用,除了一些注定迅速消失的小群体外,没有人对此感到遗憾33。调查还预测:拉丁礼仪,甚至对它的任何渴望,将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消失。(译注:拉丁语和旧礼弥撒(即特伦多弥撒)已经在几乎所有地方停止使用,只有少数小群体仍然坚持使用这些传统形式。然而,调查认为,这些小群体注定会迅速消失,因为他们的人数很少,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影响力会逐渐减弱,最终完全消失。)
然而,特别许可却明确表示,1981年调查后,很明显拉丁语和旧礼弥撒的问题几乎已完全解决34:“经过仔细审查他们的回应,那些坚持特伦多礼仪的神职人员和信众的问题似乎已几乎完全解决”。但随后,特别许可又补充道:“然而,这一问题仍然存在35”。如果问题已几乎完全解决,为何又说它仍然存在?人们有理由推测,这一政策变化可能是由于1981年的调查执行不当、或被错误解读,或没有真诚地进行(译注: 调查的过程可能不够严谨或全面,调查数据的分析和结论可能存在错误,调查可能没有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但无论如何,无论这一转变如何解释,圣座已经改变了保禄六世曾非常坚定的问题上的政策。(译注:这句话指的是圣座在礼仪问题上从强制性推行新礼弥撒,转向包容性地允许传统拉丁弥撒与新礼弥撒共存)
然而,必须认识到,新礼仪因各国品味差异而变得如此多样化,以至于某国家的礼仪形式让来自他国家的天主教徒感到面目全非时;而当一种语言统一、思想统一的礼仪被一种缺乏所有这些特质的礼仪所取代时,实际上就是对“礼仪多元化” 这一备受吹捧的原则的一种侮辱。因为禁止传统弥撒礼仪,就是否定了多元化中本应包含的最佳选择之一。(译注:传统礼仪(即特伦多礼仪)具有语言统一的特点。无论信徒来自哪个国家,他们都能通过拉丁语参与同一礼仪,感受到教会的普世性与合一性。在新礼仪强调多元主义的同时,禁止传统礼仪的做法显得自相矛盾。多元主义本应包容不同的礼仪形式,而不是排斥其中一种。)
特别许可发布之时,正值各国礼仪委员会负责人应圣礼部邀请,在罗马召开会议,纪念梵二会议礼仪宪章《神圣礼仪》(Sacrosanctum Concilium)颁布二十周年。会议以惯常的委婉措辞赞美了礼仪改革的成果,谈论着“新的圣神降临节、春天、新的三王来朝节”,并断言改革“提供了使个人与团体与天主建立更成熟关系的可能性”,而这是梵二前所没有的。然而,就在天主教礼仪正变得五花八门、声音杂乱之际,会议却宣布:“不再是两个声音(神职与信众),而是同一个合唱团36”。 (译注:指多礼仪的多样化与杂乱性)
对新礼仪制度的赞美之声并未完全掩盖实际状况。圣礼部的代理部长,本笃会士迈耶(Mayer),对改革的效果表示怀疑。他认为,改革并未真正提高信众对礼仪的内在参与;相反,他指出了神圣意识的下降和对礼仪敬意的减弱。他还特别提到,许多人在停止使用告解圣事的同时,却频繁领圣体,这种现象很不相称(因为告解圣事是领圣体的重要准备)。事实上,各国礼仪官员的报告显示,在教会的每个角落,礼仪正迅速分化。这种分化受到两个原则的支配:
1. 自我表达:导致根据民族特征塑造礼仪,使其更贴近本地文化。
2. 创意性:在人类自身中寻找礼仪的真正来源,并拒绝客观神圣性的概念。
这两个原则将由各国主教团付诸实施。这些主教团的任务是制定和确定自己的敬拜方式,而圣座的角色则是确认他们所做的事情。这种安排逆转了梵二前的规范——即圣座本来是礼仪事务的适当立法权威37。
(译注:
• 梵二会议前,圣座统一制定礼仪规范,确保普世教会的礼仪一致性与神圣性。
• 梵二会议后,礼仪事务的权威被下放给各国主教会议,导致礼仪的多样化与地方化)
礼仪的统一是由语言、仪式和礼仪器物的统一所保证,而现在已转变为语言、仪式、服饰和歌唱等多种元素共存的融合。人们仍然声称只有一种统一的罗马礼仪,但这种统一实际上并未真正体现在行动中,因此是无效的。过去保证统一性的罗马权威,在新的民主化教会的离心力面前正在弯曲和削弱。
(译注:在梵二会议前,无论您是在法国、意大利还是中国参加弥撒,您都会听到相同的拉丁语经文,看到相同的仪式流程,感受到相同的庄严氛围。这种统一性让信徒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感受到教会的一致性,但梵二会议后,法国的弥撒可能使用法语,并加入现代音乐;意大利的弥撒可能使用意大利语,并加入本地传统舞蹈;中国的弥撒可能使用中文,并加入民族乐器。这种多样化虽然让礼仪更贴近本地文化,但也导致礼仪失去了普世性与合一性。)
备注:
26. 参见第276-293段。
27. 圣保禄致格林多人二书 8:14:“应保持均等。” 14现在这件事,就是要你们那有余的,补他们的不足,叫他们那有余的,也补你们的不足,以至于平均。如同(经上)记载说,
28. 参见第277-283段。
29. 当卢加诺的天主教童子军访问加拿大时,他们甚至没有在周日参加弥撒,因为加拿大的弥撒使用英语,而他们不懂英语。
30. 礼仪统一性的丧失在1982年10月20日的《罗马观察家报》中得到辩护甚至赞扬,该报称赞“逐步发展出一种直接用本地语言编写的礼仪语言和祈祷文。这种逐步过渡在每个国家都是必要的。”文章还感叹“‘将礼仪适应民族精神的进程并未走得太远,我们常常只满足于对罗马礼书的简单翻译。’”似乎作者希望这一进程“走得更远”。
31. 《罗马观察家报》,1982年7月9日。教宗关于瑞士教会状况的讲话被天主教媒体隐瞒。直到1982年8月4日《提契诺报》发表了讲话的翻译后,卢加诺的天主教日报才感到有必要让天主教徒了解这篇关于他们自己教会的教宗讲话。
32. 现在广泛认为,无法找到任何由保禄六世签署的文件明确规定新弥撒的使用是强制性的。虽然保禄六世在其任期的后期曾表示新弥撒的使用是强制性的,但他从未指明是哪项法令使其成为强制性的。[译者注]
33. 参见第283段。
34. “经过仔细审查他们的回应(即主教的回应),那些坚持特伦多礼仪的神职人员和信众的问题似乎已几乎完全解决。”
35. “然而,这一问题仍然存在。”
36. 《罗马观察家报》,1984年10月24日。
37. 关于这一切,参见《罗马观察家报》特别版,198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