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除了认为多数人的意志必然是公正和正确的之外,还有一种普遍但同样错误的假定,即多数人的意志代表了整个政治体的意志。这是一种诡辩的同义词,曼佐尼Manzoni在其《1789 年的法国革命》(La Rivoluzione francese del 1789)中批评了西耶斯神父13(Abbé Sieyés)的观点,即第三等级的代表代表了国家的绝大多数,因此他们有权将自己视为整个国家。这相当于说,“一些人”就是“所有人”。这样一来,国民议会的革命行为就被说成是由 “人民”执行的,而国民议会中的那些少数、往往不值一提的小集团,但当他们将其行为披上“人民” 作为一个整体的权柄的外衣,其行为就变得堂而皇之了14。
同样显而易见的是,多数并不总是正确的,正义并不等同于人民的意愿。天主教认为,民法本身并不是原则,其有效性取决于民法是否符合正义原则。正义法则的约束力超越了民法的范围,实际上也违背了民法。正如西塞罗所说:“认为一切以人民的制度或法律为基础的东西都是公正的,这是最愚蠢的事情15”。多数并不是法律的真正来源,因为法律的道德权柄并不来自于其支持者的人数,而是来自于一个更高的来源,天主教教义基于启示,一直用“没有权柄不是从天主来的16”(omnis potestas a Deo)这句话来表达。
有人可能会争辩说,一项得到全社会一致支持的法律比一项仅仅由多数人制定的法律具有更大的道德权威;在这种情况下,将一部分视为整体的诡辩不会出现,但天主仍然是一切公正和具有约束力的法律的来源。
备注:
13. 埃马纽埃尔-若瑟-西耶斯(1748-1836 年)。已故的神父和革命理论家。[译者注]
14. 参见 Opere,国家版,第三卷,第 307 页。关于整个问题,见《Morale Cattolica》,同上,第 299 页及以下。曼佐尼指出的这一诡辩让人想起孔多塞的悖论,即个人理性选择的总和不如集体做出的决定。
15. Cicero, De Legibibe 西塞罗,《论法律》,I, XV, 42。“认为一切以人民的制度或法律为基础的东西都是公正的,这是最愚蠢的事情"。
16. 《圣保禄致罗马人书》,13:1。“没有权柄不是从天主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