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将永生或永罚视为绝对正义的最高表现;这些事情很难让人接受,正如我们在解释我们的道德状况如何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时所说;而那些不相信来世的人显然根本不相信救赎或永罚。他们反对今生需要在另一个世界中获得圆满这个观点。
梵二会议几乎完全忽视了地狱的概念;大会第八十次会议讨论基督徒圣召的末世论特征时,部分主教对这一事实提出了不满。梵二会议的文献中,“地狱”一词从未被明确地提及,仅是间接地提到过一次“永火1”。关于具体的地狱教义,会议只字未提。
保禄六世曾抱怨道:“再也听不到关于地狱的这个话题了2”。他抱怨的应该是那些不提及地狱的司铎;如果神职人员对此闭口不谈,信徒们又如何能听到呢?地狱从教导中消失了,也从大多数人的信仰中消失了3,一些神学家否认地狱的永恒性,而另一些将其贬低为一种神话,就像伊壁鸠鲁哲学家那样,将其解释为表达因良心不安引起的痛苦。
法国主教团整体公开反对地狱的教义,这进一步强化了许多堂区司铎的教导:“地狱只是基督对当时宗教上尚末开化之人的一种说法;而现在我们已经超越了这种观念4”。
在这里,地狱被明确视为一种尚末开化的或幼稚的人所相信的观念,而今日天主教义则予以摒弃。至少在我们看来,神学家将地狱的教义与文学和艺术中所描绘的诗歌和奇幻想象区分开来,这当然没有异议,毕竟那些描绘有时堪称高质量艺术品。同样,将地狱描述为一种道德状态而非具体地方,或许也没有什么错5。
但天主教神学谴责将教义贬低为神话的做法。然而,法国主教们毫不犹豫地直接拒绝了地狱教义。尽管如此,地狱仍然是正义的最终主张,永恒地高于人类正义的灰烬;它是一种永恒的制裁,维护善与恶之间的分界。
主教团的发言人说:“将地狱视为天主对拒绝悔改的人所施加的惩罚的地方,这是不可接受的。同样不可接受的是这种教导所引发的恐惧,即如果我们在犯下大罪时死亡,就会立刻堕入永罚6”。
然而,这正是历届大公会议的明确教导7,因此主教们对地狱教义的攻击涉及到整个教会无误性的核心问题。地狱实有是神圣天主公教信仰的一部分,即由天主神启,并经教会正式定断的真理;而有些人会下地狱,则仅是神圣信仰的一部分,即天主神启但教会未正式定断的真理。后者的命题可援引基督关于茹达斯“那注定丧亡的灭亡之子8”、终审判9、以及麦子和稗子的比喻等言语的支持。
(注:地狱不仅是信仰的核心教义,更是神圣正义的体现。任何试图否定或淡化这一教义的行为,不仅是对圣经明确教导的背离,更是对教会神圣权威的严重挑战,动摇了信仰的根基。这种对教义的轻慢态度,若不加以纠正,将导致信仰的混乱与道德的沦丧,最终背离天主教对绝对正义的坚定捍卫。)
一些被认为是天主教徒的作家以相悖理性为由拒绝接受地狱。本应被列入其中,若非因为乔瓦尼-帕皮尼(Giovanni Papini)在《魔鬼》一书中所包含的教义内容之微薄,几乎等同于无物——正如《罗马观察家报》在一篇题为《不必要的谴责》的文章中所指出的;以及他在引用福音时却误以为自己只是在引用圣奥古斯丁的话,那么乔瓦尼·帕皮尼也必须被列入其中;总而言之,他实在需要回到教理问答的根本。
雅克-马里坦(Jacques Maritain)在其遗作《无拘无束的探索10》中对地狱的否定,更值得引起关注;他顽固认为,撒殚最终将因基督的祈祷而得到宽恕,并被安置在灵薄狱(Limbo)的自然幸福中,与那些未领圣洗而夭折的婴儿在一起11。
卡尔-拉纳(Karl Rahner)也同样顽固否认惩罚的永恒性,并认为普救论的主张是梵二会议带来的新发展,构成了教会信仰的里程碑。
这些都是维克多-雨果在其作品《撒殚的终结》中所描绘的幻想。马里坦追随雨果的脚步说:“有一天,地狱里的所有居民......所有被定罪的人都将被宽恕12”。
这种来自地狱升起献给天主的“賀三納”赞颂确有先例,但全都是异端,包括奥利金著名的“万物复原论”(apocatastasis),如果这一理论确实意味着所有受造物最终都将得救的话。
(译者注:奥利金的观点虽然试图以神圣慈悲的名义调和罪恶与救赎的关系,但却与天主教传统教义相悖。奥利金的理论虽然在历史上曾引发广泛讨论,但最终被教会明确谴责为异端。这种对教义的偏离必须予以严肃对待和纠正,以确保信仰的纯正与一致。 )
许多神学家致力于深化地狱在哲学和神学上的意义,也有许多人致力于虚无化其意义。坎帕内拉Campanella在他的主要著作中,坚持了正统立场,并驳斥了年轻时看似令人信服的反对地狱的论点。
神学文献中甚至包含为魔鬼的辩护;许多现代的辩护在十四世纪萨索费拉托的巴托洛(Bartolo of Sassoferrato)的奇书《检察官条约13》(*Tractatus Procuratorius*)中找到了先例。
(译者注:这种为魔鬼辩护的尝试虽然看似出于对神圣正义的探讨,但实际上却与天主教传统教义相悖。魔鬼作为罪恶的化身,其堕落和永罚是神圣正义的体现,任何试图为魔鬼辩护或淡化其罪责的做法,都是在动摇信仰的根基,背离了天主教对神圣正义的坚定捍卫。)
备注:
1. 参阅引用的 Concordantiae。[见梵二文献《教会宪章》第48条,译者注。]
2. 1971年4月29日,罗马教区。
3. 从1970年11月19日《罗马观察家报》(Osservatore Romano)发表的统计数据来看, 50%自称天主教徒的罗马人既不相信天堂也不相信地狱。
4. 在 《主教们谈论教会的信仰》,巴黎,1978 年。关于地狱的章节是由拉罗谢尔的辅理主教费儒主教撰写的:“地狱只是基督在对当时宗教观不太开化的人们说话时使用的一种方式;此后我们已经进化了"。
5. 同上,第 296 页。
6. 同上。“在地狱中看到天主对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却拒绝悔改的人施加的惩罚是不可接受的。同样不可接受的是,如果我们在弥天大罪的状态下死亡,那么我们就会被诅咒,这种观点所引起的恐惧也是不可接受的"。
7. 由大公会议明确批准的关于地狱的主要声明似乎是拜占庭皇帝的信仰宣言中的内容,该宣言在 1274 年里昂第二次大公会议上宣读并获得批准: “死于弥天大罪或原罪的人的灵魂会立即下地狱,但(这两类人)会受到不同的惩罚"。丹青格 464 或 858。1439 年佛罗伦萨大公会议以相同的措辞庄严地重申了这一教义。丹青格 693 或 1306。[译者注]。
8. 参阅《圣若望福音》17:12
9. 《圣玛窦福音》第 25 章。
10. 马里坦《不受束缚的方法》, 巴黎,1974年。
11. 尽管这个教义是虚假的,但它没有否认地狱的存在。无论在原罪中死去的未受洗礼的婴儿享有何种程度的幸福,他们仍然受到原罪相关的惩罚,即永远见不到天主,没有真福直观 ,因此他们在地狱中的惩罚是消极的。参见上文脚注 7,以及英诺森三世(1201 年)和庇护六世(1794 年)的教导。丹青格 410 或 780,以及 1526 或 2626。地狱,无论如何,都是地狱的一部分。[译者注]
12. “有一天,地狱里的所有居民......所有的堕落的人都将受到赦免”。马里坦,同前,第 30 页。
13. 否定地狱存在的同时,也否定了魔鬼的存在。苏南斯枢机主教在 1982 年 11 月 20 日的《罗马观察报》上就此发表了一篇引人注目的讲话;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魔鬼的存在只字不提,他现在却把邪灵对人类发动的战争说成是基督信仰的主要真理之一。“我毫不犹豫地承认,在我的教牧生涯中,我对黑暗之灵(魔鬼)的重视不够。我觉得今天我有责任提请大家注意魔鬼这个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