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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狱里,惩罚并无其他次要的功能,如改造罪犯或保护社会;仅有的就是惩罚的根本原因,即正义的伸张。受永罚者并不悔改,天堂也无需防范他们;他们在世界的最终秩序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这并非完全出自他们的自由选择,但也不是强迫的结果。最后的审判只是显明了世界的道德状况,并开启了人们良知中之前被自已的罪恶所遮蔽的自我知识。《圣经》以“书卷展开”异象来描述这一过程。这实际上是发生在被审判者思想中的智识活动,包括回忆自己的行为和揭示他人的行为;最后的审判也是一种自发的过程,因为恶人所受控诉不是来自外部力量,而是被自己良心的内在行动所控诉,正如《圣保禄致罗马人书》深刻表达的:“如此证明法律的精华已刻在他们的心上,他们的良心也为此作证,因为他们的思想有时在控告,有时在辩护25”。一个坏良心所体验的内在地狱,正如伊壁鸠鲁和波塞修所描述的,是非常真实的,但这只是对末来的地狱的预尝和预兆。
神秘主义者、神学家和诗人们都强调永罚中的自发因素。在但丁笔下的地狱里,灵魂们迫不及待地投身于他们的惩罚:
(他们已准备好渡过那河流,
因为天主的公义驱策着他们,
以致恐惧化作了渴望26。)
原因就在于此。丧亡的灵魂不喜欢被弃绝,因为被弃绝对他们的存在而言,是一种根本失序,使他们错过了本应被赐予的奖赏。但他们渴望受到惩罚,因为至少外在层面上,惩罚能给他们的根本无序带来秩序。热那亚的圣加大利纳(St. Catherine of Genoa)曾说:“如果灵魂那一刻找不到天主公义发出的秩序,那么灵魂将处于比现在更大的地狱中,因为灵魂发现自己处于那秩序之外”。 从这个意义上说,甚至地狱本身也是天主慈悲的工程。这种急于接受惩罚胜过害怕惩罚的观念再次表明,人的目的在于自身之外,人是世界秩序的一部分。
那么,如果惩罚不能使丧亡者悔改,那么它是否就彻底不能改善事物状况呢?完全不是。天主的运作不仅维持了事物的存在,而且还使事物臻于完善;这种必要性也适用于丧亡者,以至从他们的恶中也会产生某种善。这并不是因为每个存在都得以完善,而是因为,通过所有善与恶的交织,整体存在得以完善。对于丧亡者来说,这意味着宇宙获得了额外的完美,因为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对他们的永恒惩罚是对正义的永恒肯定。即使是受罚的人也给这个世界增加了额外的意义,因为尽管他们自己从未悔改,但他们对整个世界来说是有意义的,因为蒙福者看到了神圣的正义在他们身上彰显,并为之欢欣鼓舞:“义人看见大仇己报时,必然喜乐,他要在恶人的血中洗自己的脚27”。同时,还因为他们看到了神圣的仁慈保护了他们免受的邪恶。
还剩一种明显的质疑是:有限时长的犯罪与招致的永恒无限时长的惩罚之间是否存在不成比例的关系。答案是,这个比例与犯罪所花费的时间无关,而是与犯罪所造成的道德状况有关。即使在世俗的正义中,惩罚的施加也是基于犯罪的严重性,而非犯罪所花费的时间。
现在给出对这一难题的经典回应;以前也有人回答过,但依然有效。从存在的角度看,罪是发生在某人生命背景中的一个行动,是在有限的时间内发生的事件;但若把罪视一个受造物实现或否定其自身与无限价值原则(即天主)关系的事件时,罪就不是有限的了。(注:罪在时间上是有限的,但当它被视为与天主关系的事件时,它具有无限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是最短暂的意志行为,如果它真的是一种意志行为的话,它就不仅具有其短暂性所固有的道德重要性,而且还具有一种附加的意义,借此意义它表达了更高的现实,使它与原型和永恒的世界联系起来。(注:短暂的自由意志行为,也具有超越时间的道德意义,因为它与永恒世界接触。)在基督教看来,正是这种关系构成了人类道德尊严和道德生活严肃性的基础。这赋予了道德一种超越时间的品质,这种品质曾被斯多葛派和伊壁鸠鲁派所赞赏。
伊壁鸠鲁派错误地认为,幸福可以是真实的但无需持久。然而,事实上,幸福要成为真实的,则必须是持久的。康德认为,持久的幸福无法通过理性来证明,而必须从感觉中推导出来;但在天主教的观念中,天堂福乐是理性受造物与其造物主之间关系法则的一部分;是有限的美善(受造物)与美善本源——天主——之间关系的法则。因此,永恒幸福的赐予是原型的超性世界与有限受造界的交汇点。
来世生命无论是福还是祸,其无限性,归根结底都是灵魂及其生命绝对重要性的超越时间表达。它也与事物性质的差异有关,即本书中经常提到的不同事物的不同本质。如果事物的这些不同品质不能在世界末日中存活下来,就只能在天主的心意中继续存在;而只有当天堂和地狱最终不是同一事物时,它们才能继续存在。
这个论点是显而易见的,但却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这不是一个冒犯了无限天主所受的惩罚时间也是无限长的问题。相反,这是一个维护两种道德行为之间差异的问题,并宣告无论多长时间都无法消除这种差异。(注:永恒惩罚并非是对无限天主的冒犯的无限时间惩罚,而是为了维持道德行为之间的差异,并宣告这种差异无法被时间消除。)如果一切事物都将通过一种类似奥利金(Origen)的万物复原论(apocatastasis)幸福地回归天主,那么在足够漫长的时间后,贞洁与淫乱将变得毫无区别,所有人类的过去行为也将变得完全无关紧要,因为我们所关心的不是我们曾经是什么,而是我们最终将在永恒中成为什么。(注:万物复原论认为一切事物最终将回归天主,但这种观点忽视了道德行为之间的差异,并削弱了人类意志自由选择的重要性。)
天堂与地狱的永恒实在意味着,:尽管尘世的一切短暂的秩序以及包含的万般事件在世界终结之时消逝,但善恶的价值却永不会被废除。诚然,善在天主内是永恒不变的;然而,若道德上的善未曾被编织进受造界的秩序里,那么时间中的一切内容(经历与事件)将无法改变事物的最终结局,因此时间也可能不曾存在过。因此,正义与仁慈同为必须永远持守的善,。(正义要求善恶有报,这是天主公义的体现;而慈悲则呼唤宽恕与悔改,这是天主无限仁慈的彰显。)奥斯维辛的犹太人将永远是在奥斯维辛的犹太人;而刽子手艾希曼也将永远是刽子手艾希曼。地狱正是二者之间的区别,即二者伦理本质上的区别。唯一能够被摧毁的东西是罪行,罪行通过宽恕而被抹去,而宽恕来自于天主的仁慈以及罪人的悔改,——但悔改不可或缺。
备注:
25.《圣保禄致罗马人书》第 2 章第 15 节:如此证明法律的精华已刻在他们的心上,他们的良心也为此作证,因为他们的思想有时在控告,有时在辩护;
26.《地狱篇》,第三章,124-126 节。“他们准备渡河,神圣的正义催促着他们前进,于是他们的恐惧变成了渴望"。
27.圣咏 57:11。“义人看见大仇己报时,必然喜乐,他要在恶人的血中洗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