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护十二世在 1944 年的圣诞致辞中将民主与独裁进行了对比:他回顾了当时欧洲所经历的悲哀和暴行,指出民主是各国人民之间实现和平、恢复权威和尊重人类神圣形象的必要条件。教宗并没有说民选代表制对于每一个公正的政治秩序都是必不可少的,但他确实说了民选代表制对于民主至关重要。但是,教宗在轻描淡写地论述了民主制是政治组织的一“种”,但不是所有政治生活的一个“属”5的传统理论之后,他便发起了一项变革,这项变革在梵二后的思想已经变成了一种公认的秘方,即所有个人参与社会治理是自然正义的一部分,因此,君主制(即一个人根据正义的要求行使治理社会的权利)不再是一种合法的政府“种类”或形式,而应该视为不合法,唯一理由是它与所谓的强制性人民制度相抵触。
值得顺便一提的是,民主一词被大量滥用的现象现已变得司空见惯:任何一种可以想象的现存政府,无论是法律上的还是事实上的,无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都声称自己是民主的。但这里要指出的主要一点是,教会的政治哲学发生了变化,一种政府,即民主,已被视为唯一合法的公民组织形式6。
诚然,权柄,即指导和制定规则的权力,应分配给社会不同成员,无论是在家庭中,还是在单个社会中,或是在整个民族大家庭中。庇护十二世教导说,如果不在全社会进行这种权力分配,大多数人就会成为无组织的群众,只有通过这样的组织才能使他们形成真正的人民。但现代民主理论意味着,每个人都应该对共同利益的整体以及实现共同利益的手段形成一种看法。因此,鉴于每个人都不可能治理整个社会,民主理论必然涉及到一种代议制,即一个人的意愿由其他人的意愿来代表。
在传统理论中,对民主制度优点的判断取决于影响特定社会的历史环境;过去的教导是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这三种政体,即一人、少数人或多数人的政体,并不是根据它们本身的特点来判断是否合适的,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因为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三种政体中的一种或另一种,或它们的某种组合,可能是合适的、适当的或有用的。因此,现在如果教导说,凡是公民不享有最高统治权柄的地方,政体都是不合法的,这似乎与传统背道而驰。
要认识到教教义的这种变化,以及这种变化的粗暴程度,我们不妨参考米兰天主教大学 1940 年出版的论文集《法国大革命后一百五十年7》中所阐述的天主教立场。
在这本书中,革命的不朽原则被宣称为“荒谬的”,革命被说成是带来一系列恶果的东西,而旧制度的错误被说成不是因为它太强硬,而是因为它太软弱。事实上,该书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声称君主制政府是唯一合法的政府,并笨拙地断言“人民,暴民,需要一个能够抑制其激情的主人和统治者8”。
作者还指出,如果将革命的愿望重新种植在与其天生具有的基督教的土壤中,就可以将其视为合法的愿望,但即使是他也没有指出,当革命的愿望被从革命的土壤中连根拔起时,它们就像其他植物一样,不可能在其他地方蓬勃发展:“就像每一粒种子,在它的区域之外,都没有好的结果9”。
备注:
5. 庇护十二世在 1955 年 5 月 1 日致意大利天主教工人协会(ACLI)的致辞中再次提到民主的主题,强调社会所有成员价值平等的原则,但指出如果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独断专行,平等就毫无用处。
6. 1992 年的《天主教教义》第 1901 段和第 1913-15 段纠正了这一错误观念。[译者注]。
7. “法国大革命后一百五十年”。
8. 同上,第 45 页。
9. Paradiso Vill,140-141。“就像每一粒种子,在它的区域之外,都没有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