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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圣教会的奥体:第116章~第117章
七、圣教会的奥体:第116章~第117章
浏览次数:1908 更新时间:2019-4-4
 
 

116  迫害圣教会或圣职人员,天主视之为反对祂本身,这种罪比任何罪都更严重。

假如妳询问我:为什么我向妳断定那些迫害教会者的罪,比其他任何的罪都更严重呢?及为何我不愿意因圣职人员的过失而减少对他们的尊敬呢?我会答复妳,而现在我就要向妳解说:因为凡向圣职人员所行的一切尊敬,并非针对他们,而是在尊敬我;是因着圣血的德能,因为我托付给他 们分施圣血的职责。若非因此理由,你们尽可尊重他们如同尊重其他的人一般。但由于他们的神圣职务的缘故,你们有义务必须尊敬他们,假设你们愿意领受圣教会的圣事的话,你们必须去接近他们,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是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赏给了他们神权;如果你们能够领受圣事,却不愿意去领,你们将会处在永罚的状态下,并死于其中。

所以,你们的尊敬不是针对他们,而是在恭敬我及圣血,因着天主性和人性的结合,我与圣血是一体的。就如恭敬是针对我,同样不恭敬也是针对我,因为我已跟妳说过,对他们的尊敬并非由于他们本身,而是由于我赏给他们的神权。所以,决不可冒犯他们,因为冒犯他们,并非冒犯他们 本身,而是在冒犯我;我禁止人触犯『我的基督』。

为此,没有人可以强辩说:『我不曾辱骂、反叛教会,我只是反对恶牧人的过失而已。』秉持这种念头的人,被自私之爱弄瞎了眼而不能领悟;或是他看得很清楚,却假装不明了,为了掩饰他良心的不安;他明知这是在迫害基督的宝血,而非迫害圣职人员。不论辱骂或不恭敬都是针对我,所以,所有对圣职人员所做的嘲笑、秽言污语、诽谤与辱骂等,都是对我做的。凡对他们所做的,我都看作是对我做的,因为我曾说过,现在再重复一次:我不准人触犯我的受傅者。应由我来惩罚他们,不该由别人来惩罚。

然而,那些作恶的人,对这圣血表现出缺乏恭敬,同时,也不爱惜我为他们的得救及灵魂的活命所赐下的宝藏。你们不可能再获得比我所赏赐的神粮更好的东西,这神粮蕴含着整个的天主和整个的人。

作恶的人没有因我的缘故,对圣职人员表示应有的尊敬,因此,渐渐地疏忽不顾,甚至于迫害圣职人员,专看圣职人员的许多罪过及缺点,关于这些我将在别处向妳述说。假如他们果真为我的缘故而保持对圣职人员的尊敬,就不会因圣职人员的任何过错而失去敬重,因为那些过失并不减少 圣事的效果,也不应降低对他们的尊敬;如果减少尊敬,便是冒犯我。

这种罪在我面前比其他的一切罪过都更严重,理由有许多,我只为妳列举出主要的三项理由:

第一,因为对圣职人员所做的,就是对我做的19

第二,是违背了我的诫命,因为我曾禁止他们触犯圣职人员,触犯了,就是轻视基督圣血的功效,这圣血的功效是他们在领洗时曾领受到的,当他们做了禁绝的事时,就是不服从。这样做,他们算是这圣血的叛徒,因为他们丧失了对圣职人员应有的尊敬,又发起偌大的迫害反对『我的受傅 者』。他们是腐烂的肢体,脱离了圣教会;因此,如果他们固执于他们的叛逆与不恭敬,万一死在这种状态下,将堕入永罚中。的确,当死亡临头,如果他们肯自谦自卑,承认自己的罪过,愿意和他们的上司和好,如果当时无法办到,也能获得仁慈;但不要等到那一时刻,因为那是不稳当的。

第三个理由:他们的这种罪过比其他的罪更严重,是因为他们所犯的罪过,是经由邪恶和深思熟虑才犯的;一颗善良的良心是不会做那种事的,也会知道做了就是犯罪。那是一种出自邪恶骄傲的罪过,没有肉身享乐的参与,却能谋杀灵魂和肉身。灵魂因被剥夺圣宠而受到杀害,且时常受到良心蛀虫的啃噬;他们把现世的财物耗尽在服侍魔鬼上,他们的肉身也将如同牲畜一般死去。

犯这种罪是专门在反对我,没有以自己的利益或享乐为借口,而只是本着邪恶和骄傲自大去犯罪。这种罪是源于自 私之爱及邪恶的怕惧,就如比拉多因害怕失去他自己的官位,判死基督——我的唯一圣子2°。那些人就是这样做了,而这些人也以同样方式对待我的圣职人员。

其他的罪过或是单纯的犯罪、或因疏忽无知、或是出于邪恶,就是说:明知那是恶事而仍去做;然而大多数是由于罪本身所带来不正当的享乐或享受,或随罪而来的利益才犯的;这一切的罪都是得罪我,伤害他们自己及近人的灵魂。得罪我:因为他们没有光荣和赞颂我的圣名;伤害近人:因 为没有怀着爱德去爱近人。然而,这些罪并未伤害到我本身,却伤害到他们自己,他们对自己的伤害令我不悦。

但是,这种触犯圣职人员的罪却直接冒犯我,没有任何中介。其他的罪多少都有托辞,触犯时有其他的中介,正如我曾向妳讲过的:一切罪恶和一切德行,都透过近人才发生实效21。罪恶就是由于剥夺了对天主及近人的爱德,而德行则是热爱天主和近人。一旦得罪近人,经由近人也是得罪了我。

在我的理性受造物中,我特别拣选了这些圣职人员,他们是我的受傅者,是我唯一圣子的圣体圣血的施行人;在这圣体圣血中,人性的肉身与我的天主性结合为一。当圣职人员在祝圣时,是以我的圣子基督的身份在行使神权。为此,冒犯圣职人员就是冒犯圣言,也是冒犯我,因为祂和我是一体的。那些可悲的不幸者是在迫害圣血,他们丧失了圣血的宝贵效能。所以,妳可以看出:这种冒犯更严重,他们是在得罪我,而非得罪圣职人员;因为尊敬和迫害并不归于圣职人员,而是归于我,即归于我唯一圣子的光荣宝血,而我同祂原是一体的。所以,我可以向妳确认:如果所有其他的罪过放在天平的一边,而这种罪单独放在一边,这种罪比其他所有的罪更重。我向妳显示这一切,是为了让妳因我受冒 犯,及为这些不幸者的受永罚而痛心,也为了能藉妳及我其他仆人们的忧苦,信靠我的仁慈与良善,能将这些背离圣教会奥体的腐烂肢体的重重黑暗,早日驱散。

我几乎找不到一个肯为迫害这光荣宝血而痛苦流泪的人,相反的,却有许多人以错乱之爱、奴隶之怕情、爱惜自己声誉的箭矢,不断地在射伤我。他们本来应该在他们的元首前以谦卑自下为荣,然而,他们却有如瞎子一般,把辱骂当作光荣,将光荣视为羞辱;他们就是以这些恶习来迫害圣血。

注释:

19.「拒绝你们的,就是拒绝我;拒绝我的,就是拒绝那派遣我的。」(路十16)

20. 若十九12

21. 参阅对话录第67章。

 

117  论圣教会及其圣职人员的迫害者22

我曾对妳说过:他们射伤我,确是如此;在他们的内心,尽其所能地在迫害我。并不是说在我身上可以受到任何损伤,也不是他们可以伤害到我,而是他们所做的,就像对石头所做的一般,他们发射箭矢,不被接受,箭矢反弹回去击伤发射的人。同样,他们反而被自己犯的罪所伤,发射罪 恶毒素的人,他们伤害不到我,而是染有罪过毒素的箭,会反弹回去射伤他们自己。这罪过在今生会剥夺他们的圣宠,使他们失落圣血的功效,在最后的时刻,倘若他们不领受神圣的告解圣事及诚心痛悔,必将堕入永罚,永远与我分离,和魔鬼在一起。那些恶人们同魔鬼签定了盟约,很快便丧失了圣宠,与罪恶勾结。这一结盟是由于他们憎恶修德、酷爱恶习。他们经由自由意志而结盟,甘愿委身在魔鬼的魔掌下,受到恶魔的掌控;假如他们不愿意,他们就不会被恶魔所俘掳。

透过这种联结,圣血的迫害者与其他的人结盟,又因他们是与魔鬼结盟的盟友,当然履行魔鬼的职务。魔鬼设计要毒害我的受造物,企图夺去他们的圣宠,拖引他们堕入大罪的邪恶中,为的是让受造物也去分受牠们所受的痛苦。恶人们也做同样的事,正因为他们是魔鬼的盟友,企图在我唯一圣子——基督——的净配(教会的子女中煽动叛乱,要把他们拖离爱德的联系,想将他们掌控在可悲的束缚之下。一旦他们被剥夺圣血的效能,被夺去圣血的尊贵,便只能陷入极大的恐慌中。这一束缚的圈套是由骄傲、顾及个人的声誉、奴隶的怕情所连结成的,他们因害怕失去高位而丧失了圣宠。那些圏套常带有黑暗的标志,因为他们明知已陷入那么恶劣的不幸中,如今还要使别人也陷落下去。由于他们不知改过自新,所以昏庸不明,有如瞎子一般,还在夸耀自己灵魂和肉身的丧亡。

亲爱的女儿!眼见这些人的盲目与不幸,妳真该无比痛心!他们都像妳一样,曾受过圣血的洗涤,曾在圣教会的胸怀中受到圣血的哺育,使他们得以成长。但是现在,他们却有如叛逆份子,因怕惧丧失高位,或用改正我的圣职人员的恶习为借口,脱离了圣教会的怀抱。关于圣职人员我曾明 令:谁也不准触犯他们!当听到他们竟然订下这种可悲的盟约时,妳和我其他的仆人们理当恐惧不堪。妳的口舌绝对难以描述那么可憎恶的事!更坏的是:他们竟然企图在我圣职人员过失的外衣下,隐藏掩盖他们自己的过失;他们却没有料想到:其实没有任何的外衣可以遮掩我的视线,我洞察一 切!他们可以瞒过其他受造物的眼光,却瞒不过我,不论眼前的事或其他任何的事物,都瞒不过我23。我在你们存在以前,就认识了你们、爱了你们。

世界上的这些不幸者之所以不改过迁善的理由之一是:他们没有活泼的信德,足以相信我确实洞察他们;假如他们真能相信我对他们的恶习了如指掌,同时也相信有过必罚、有善必赏的话,他们就不会做那么多的坏事,反而会加 以改过,谦卑地恳求我的仁慈;而我也会透过我圣子的宝血,赏给他们仁慈。然而他们若怙恶不悛,由于他们自己的罪恶,会被我的良善所谴责,他们会因着罪过而陷于极大的不幸中,会被剥夺那真光,形同瞎子,沦为圣血的迫害者。在圣血的施行人身上所见到的任何罪过,都不准发起任何的迫害!

注释:

22. 本章及前面两章是在谈论圣女的时代,世俗的权势介入干涉教会内部的事闹到成立一个「调查法庭」,虽然事情已结案,但其恶果却持续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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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站时间:2006-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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