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行走于房间
我一得知玛丽的决心,就决定不再享受一切属地的欢乐了……
离开寄宿学校后,我按着自己的喜好,重新布置宝琳原先的绘画室[1]。那是一个真正的百货店,是圣物与奇物的综合艺术馆,还有一个花园和鸟舍。
在墙的最远处,有一个简单的黑木大十字架,还有几幅我喜欢的画。靠另一面墙,有一个筐子,装饰着平纹细布和粉红丝带,里面装满了精美的芳草和花儿。在最后一面墙上,宝琳十岁时的肖像端居其中;下面是一张桌子,上面放着一个大大的笼子,里面装了极大量的鸟儿——它们极受小女主人的珍爱,其优美的歌声在她听来是那么悦耳,尽管客人们觉得不堪忍受。有一个“白色的小家具”,里面装满了我的书籍和本子;上面摆着蒙福处女塑像,还有与之相伴的总是装满天然鲜花的花瓶和蜡烛,周围环绕着许多圣徒小像,还有用贝壳做成的小筐、纸盒等物。
花园悬在窗前,里面有我培植的几盆花——都是最罕见的品种。在“我的博物馆”里有一个花台,在上面,摆着我最喜欢的植物。在窗前有一张桌子,铺着绿布,中间放着沙漏,还有圣约瑟的小像、表壳、花篮、墨水池等。几把摇晃的椅子,还有一个原本属于宝琳的美丽的洋娃娃小床。这就是我全部的摆设。
这个小阁楼就是我的世界。像梅斯特一样,我可以写一本书,名为“行走于我的房间”。我喜欢独自待在这里,数小时地研究、思想眼前展开的美景。
[1] 在二楼两间阁楼中的一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