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宗教特利腾大公会议是在圣神内合法召开的,会议主持人依 然是神圣罗马圣座的诸位特使 2。在令人敬畏的至圣之圣体圣事问题上,由于恶魔施展各种阴谋诡计,如今在许多地方都流传着各种各样让人 不寒而栗的谬见。由于这一原因,在某些教省,有许多人已经背离了 对天主教的信仰,而且已不再服从天主教会的训导。因此,本届神圣 大公会议认为以下做法是合适的,即:应该在这里就圣体圣事的两种 表现形式以及儿童领圣体问题作出阐释。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决定,从 今以后,在这些问题上,所有的基督信徒均不得相信、讲授或宣扬除 本法令阐释和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内容。
👉 1 章
依照神圣法律,俗人(平信徒)并非一定要同时领受两种形式的圣体,如果不是在献祭的时候,神职人员也并非一定要同时领受两种形式的圣体。
圣神乃智慧与聪明之灵,谋略与圣洁之神 3,正是在圣神折的指引下,遵循教会的判断和习俗,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宣作以下教导:在上主的戒律中,没有任何一条规定俗人一定要同时领受两种形式的圣体,也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教士即使不在献祭的时候也一定要领受两种形象的圣体;对于他们来说,两种的任何一种都足以让其获得救赎,而且这种做法不会对其信仰成任何害,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虽然说在最后的晚餐上,吾主基督是以饼和酒这两种形象创制了这一令人敬仰的圣事并将之传交给众宗徒 4。但是,这一创制行动和施行方式并不意味着吾主制定了一条律令并要有信所有信徒都要同以两种形象来领受。同样尽管说神圣的教父们和圣师们 5 对《若望福音》第 6 章中的那段话有着各种各样的解释,但是,如果从这段话中作出以下推理,那也是错误的,即:吾主曾经要求,圣体必须包两种形象。这是因为,虽然他说过“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6,还说过“吃这粮 7 的人就永远活着”8,也说过“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9,也说过“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的”10,最后还说过“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11;但是,他毕竟说过,“吃这粮的人就永远活着。”12
👉 2 章
此外,本届神圣大公会议还要宣布,圣事的本质内容是不容改变的,但是,在圣事的施行问题上,不论是在哪个方面,只要教会认为是最有利于让圣事领受者获益的,或者是最有利于对圣事表达敬仰的,那么,教会均有权依据实际情形,因时因地地作出决定或作出改变,这是教会一直享有的权力。宗徒似乎就曾明确地表明过这一观点,他曾说:“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天主奥秘事的管家。”13 和在其他许多事情上一样,在这项圣事 14 上,他本人就曾行使过这一权力。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这是因为,在对该圣事的实行问题作出一些指示之后,他曾这样说道:“其余的事,我来的时候再安排。”15 虽然说从基督宗教诞生以来同时使用两种形式作为圣体圣事的做法一直并不鲜见,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习俗已在非常广阔的范围内发生了变化。既然神圣的慈母教会知道自己在圣事施行方面所拥有的权威,因此,基于各种正当且难以违背的缘由,神圣的慈母教会已经批准了可以采用两种形式中的一种来领受圣体这一习俗,而且已经颁令,要求将之视为律法;若无教会亲自授权,便不得对之妄加责难,亦不得对之任意更改,否则便属违法。
👉 3 章
在(饼和酒)这两种形式中,只要领受其中的任何一种,便是领受了整个基督和真正的圣事
另外,本届神圣大公会议还要宣布:如前文所述,在最后的晚餐上,我们的拯救者是以两种形式创立并向众宗徒施行这一圣事的 16;但是,必须承认,在(饼和酒)这两种形式中,只要领受其中的任何一种,便是领受了整个基督和真正的圣事。所以,从效果上说,只以一种形式领受圣体者并不会因此而丧失得救所需的任何恩宠。
👉 4 章
最后,本届神圣大公会议还要作出如下教导:对于尚未达到能够运用理智之年龄的儿童,没有任何必要强制他们非得领受圣体圣事。这是因为,通过洗礼,他们已经获得重生,并因此而与基督结合在了一起 17,因此,在这个年的阶段,他们不会丧失已经获得的作为天主子女的恩宠,不过,在某些地方,古时的人们或一度遵循过那一习俗18,但是,不能因此而去谴责古人。这是因为,在当时的环境下,那些至圣的教父们的所作所为必定有其让人可以接受的理由;同样,如果他们认为某些东西并非得救所必需,那么,他们的观点毫无疑问也应当得到接受,而且不得有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