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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利腾大公会议文献(传统弟兄录入 Lily姐妹校阅)列表
·特利腾大公会议始末
·教宗保禄三世就召开特利腾大公会议
·第一次会议 关于本届神圣大公会议
·第二次会议 大公会议期间应循生活
·第三次会议 关于信经之法令
·第四次会议 正典圣经及圣经使用版
·第五次会议 关于原罪之法令
·第五次会议 关于改革之法令
·第六次会议 关于成义之法令
·第六次会议 关于成义之教规
·第六次会议 关于改革之法令
·第七次会议 关于圣事的法令 第八次
·第九次会议 关于休会之法令
·第十次会议 关于休会之法令
·教宗尤里乌斯三世就继续召开特利腾
·第十一次会议
·第十二次会议
·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至圣的圣体圣事之法令
·关于至圣的圣体圣事之教规
·关于改革之法令
·关于推迟阐论与圣体圣事相关的四项
·给予誓反教徒的通行许可
·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至圣的告解圣事和终傅圣事之法
·关于终傅圣事之法令
·关于至圣的告解圣事之教规
·关于终傅圣事之教规
·关于改革之法令
·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休会之法令
·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暂停本届神圣大
·第十六次 教宗庇护四世就召开特利
·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召开(特利腾)
·第十八次会议
·关于书籍的挑选以及诚邀一切人士出
·给予德意志民族的通行许可
·第十九次会议 关于本次会议延期之
·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本次会议延期之
·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圣体的两种形式以及儿童领圣体
·关于两种形式之圣体圣事以及儿童领
·关于圣爵的使用问题
·关于改革之法令
·关于下次会议的通告
·第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弥撒圣祭之教义
·关于弥撒圣祭(绝罚企图改变传统拉
·关于举行弥撒时应遵守之事和应避免
·关于改革之法令
·关于(有关人士)提请使用圣爵问题
·第二十三次会议
·关于神品圣事之教规
·关于改革之法令
·关于下次会议的通告
·第二十四次会议
·关于婚姻圣事之教义
·关于婚姻圣事之教规
·关于婚姻改革之法令
·关于改革之法令(关于主教的)
·关于下次会议的通告
·第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炼狱之法令
·关于炼灵的法令
·关于对圣徒的祈求与崇敬并论及圣髑
·关于修士与修女
·关于改革之法令
·关于次日继续召开本次会议之法令
·关于大赦之法令
·关于餐食的选择,另论及斋戒和节日
·关于“禁书目录”,另论及“要理问
·关于使节的地位
·关于对本届神圣大公会议所颁法令的
·在保禄三世和尤里乌斯三世时期,
·本届大公会议闭幕并提请教宗对会议
·众教长在会议结束时的颂谢词
·赞美天主
·对特利腾会议成果的确认
·庇护四世就确认特利腾大公会议所颁
·读后感:特利腾神圣大公会议和梵二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教宗尤里乌斯三世就继续召开特利腾大公会议所颁的训令
教宗尤里乌斯三世就继续召开特利腾大公会议所颁的训令
浏览次数:382 更新时间:2023-5-19
 
 

教宗尤里乌斯三世 6

就继续召开特利腾大公会议所颁的训

 

天主的众仆之仆,主教尤里乌斯特颁此谕,以作永久纪念事 7。很长一段时期以来,在德意志,一直存在着各种宗教纷争,这纷争不仅将整个基督宗教世界搅得扰攘不宁,而且也引起整个基督宗教世界的极度反感。为了结束这类宗教纷争,我们认为,将大公会议会址迁回特利腾城 8 并将这次大公会议继续召开下去是有益,恰当且合适的;而且,通过其信函和使节,我们也了解到,我们之钟爱的基督之子,永远的奥古斯都”“罗马人的皇帝查理 9 亦有与我们同样的看法。

这次大公会议是由我们之前任,已故教宗保禄三世下令召开的,而其筹备、实施以及后续的各次会议则是由我们负责操办的,同时还有神圣罗马教会的另外两位枢10 协同我们一起负责此事;当时,我们拥有枢机头衔,而且是以我们之前任的名义主持这次大公会议的。在这次大公会议上,曾举行过数次公开且庄严的全体代表会议,就信仰和改革问题颁布了多项法令,而且还就与这两大问题相关的其他许多问题进行了考量与讨论。

因此,作为伯多禄的继承人,下令召开并指导大公会议乃我们的分内之责。如果做到这一点,我们或许就可以使得天主教会获得和平,同时能够弘扬基督宗教信仰,而且能够让正统信仰得以发扬光大,而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颂扬全能的天主,让全能的天主增添荣光。而且,如果做到这一点,我们或许就可以能够尽我们的绵薄之力而以慈父般的牵挂之情去考虑德意志的安宁问题。在历史上,在培育纯正之宗教信仰方面,在修习大公会议及圣洁之教父们的教导方面,在展示对罗马教宗——救世主耶稣在世的代表——应尽的忠顺和崇敬方面,和基督宗教世界的其他所有地区相比,德意志这个教省都是出类拔萃,首届一指的。

我们希望,在天主的恩宠和惠助之下。在这件事上,所有的基督徒王公都能够赞同,支持并襄助我们的这些公正且虔诚的愿望。而且,借助于吾主耶稣基督的慈悲心肠,我们希望所有的基督徒王公都能够对下述人等进行规劝,命令和告诫,即:我们的那些可敬的兄弟们,包括宗主教、总主教和主教;我们所钟爱的儿子,即修道院院长;根据权利、习俗或特权而应该出席大公会议的其他所有人;还有就是我们之前任在有关召开大公会议的信函中以及与此事有关的已经公布的其他所有信函中提到的那些人,我们之前任曾希望他们也能够出席大公会议 11,也就是说,所有的基督徒王公都应该要求他们齐聚于前面所说的那座特利腾城,因为那一(导致不能在特利腾城继续召开大公会议的实际障碍如今已经不复存在 12,这次大公会议将在明年 13 51 日继续召开,因此,要让他们积极投身到这次大公会议中来,不得有任何拖延;(明年 5 1 这一天将专门用于在如今已经确定那个国家 14 重启并继续召开这次大公会议。我们之所以选择这一日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是我们根据自己对事态的了解而作出决定的;而且,作为伯多禄的继承人,我们享有充分的权力以作出上述决断;另外,我们也征询了我们之可敬的兄弟们即神圣罗马教会的诸位枢机的意见并得到了他们的同意。

我们将特别关注,以保证我们的诸位特使在上述时间到达那个城市 15。如果因年事太高 16、健康状况以及因圣座事务而不得抽身等原因而导致我们不能亲自出席大公会议的话,我们将通过他们并在圣神的指引之下来主持这次大公会议。

我们之前任 17 在前文所述的那些信函中曾经谈论过大公会议的会址转移问题和大公会议的暂停召开问题,还谈过与之相反的各种问题,尤其还谈到那些不应成为(大公会议)障碍的各种问题,而这些都是我们之前任的意志。我们希望并下令,这些信函中所包含的每一条文和每项法令都将保持其效力;就其内容来说,(这些条文和法令还是有其必要的,因此,我们在这里对之予以重申。另外,我们还要宣布,如果有人试图违逆以上规定而行事,不论何人,不论其有多大的权威,不论他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其所作所为都是无效且作废的。

因此、请求、告诫、法令、宣言、复会、意志和法令于一体的信函,也不得有任何人胆敢莽撞地反对它。如果有人企图如此行事,就要让他知道,

他将招致全能的天主以及神圣的宗徒伯多禄和保禄的愤恨。

吾主道成肉身纪元 1550 年(即在位一年)12 18 18 于罗马圣伯多禄大殿枢机主教


克莱森 罗姆·阿玛萨厄斯 19


 

第十一次会议注释

1.在教宗保禄三世时期,特利腾大公会议前后举行过 10 次全体代表会议(在特利腾城 8 次,在波伦亚城 2 次)。尤里乌斯三世是以完成未竟之事业的名义义新开启特利腾大公会议的,因此,二阶段的会议序号是接着前 10 次会议往下排的。

1.和保禄三世一样,作为教宗,尤里乌斯三世本人并没有亲自出席由他自己发起重开的这一阶段各次会议。和其前任相似,尤里乌斯三世也是委托他人负责会议具体事务并主持各次会议的。尤里乌斯三世任命了 3 位教会人士担任会议主持,他们分别是枢机主教马赛罗·克莱森(Marcellus Crescentius,前面的注释中已有介绍)、西彭托(Siponto,位于亚平宁半岛东南端)总主教塞巴斯蒂安(Sebastian)和维罗纳(Verona,位于意大利北部)主教阿罗伊斯(Aloysius)。不过,教宗给予他们的头衔并不一致,克莱森被称为“教宗代表”(legate),塞巴斯蒂安和阿罗伊斯则被称为“教宗使节”(nuncios)。另,虽然教宗尤里乌斯三世严厉敦促基督宗教世界的所有相关人士必须准时抵达特利腾城,以便 1551年 5 月 1 日开始会议进程,但是,当教宗代表克莱森于 1551 年 4 月 29 日到达特利腾城的时候,来此参加会议的除了特利腾城主教之外,只有德意志的 14 名主教以及先期从罗马赶来的几位主教。因此,5 月 1 日举行的这次全体代表会议并无实质内容。

2.“吾等至圣的主教大人”(our most holy Lord),指教宗尤里乌斯三世。

3.指 1551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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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站时间:2006-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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