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庇护四世 9 就
天主的众仆之仆,庇护主教 10 特颁此谕,以为永久纪念 11。
领导天主教会实乃一副极为沉重的担子,尽管我们深知难当这一重任,但是,蒙天主爱怜,我们还是被推上了这一岗位。获此恩召之后,我们便随即放眼观察基督宗教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结果让我们触目惊心。我们看到,异端和分裂有如瘟疫一般,渗透得既深又广;同时,基督徒民众的道德教化亦问题累累,急需改造。在其位就应谋其政。因此,我们从当政之初便开始关注和思考如下问题,即:如何根除前面所述的那些异端,如何消弭极为严重且贻害无穷的分裂状况,如何修缮那些已经极度腐败堕落的道德教化。我们知道,要想根治这些灾难性弊病,最合适的药方就是罗马圣座惯常采用的那一种,即召开基督宗教大公会议。因此,我们也决意在天主的帮助下召开一次这样的会议,实际上,这次会议早已由我们之先任,已故教宗保禄三世 12 及其继任者尤里乌斯 13 下令召开,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会议频频受阻且一再中断,结果使得这次会议一直无法真正结束。当年,保禄 14 下令召开这次会议的时候,会议地点先是定在曼图亚,后又改在维琴察;后来又宣布暂停这次会议。接着又决定将会议地点转移到特利腾;关于这一系列变故的原因,保禄在其信函中均有说明 15。后来,即便在特利腾这个地方,由于某些原因,会议的开幕日期也还是又被推迟了;不过,在撒销暂停令之后,会议最终还是在特利腾城开了头,在这里举行了几次全体会议,也颁布了一些法令。随后,由于某些原因,在罗马圣座的同意下,会议地点又转移到了波伦亚 16。但是,继之而任教宗的尤里乌斯又将会议地点改回到了特利腾城 17,在此期间,又颁布了一些法令。然而,在(和特利腾城)毗邻的德意志一些地区,又出现了新的动荡不安因素;在意大利和法兰西,也点燃了新的战火,而且情势极为严峻;因此,会议只得再次暂停并延期。对于教会而言,这次会议乃是一件功德无量之事,人类的恶敌当然没有力量彻底阻止其召开,但他却使出浑身解数,在道路上设置障碍,制造难题,其目的就是要尽其所能地拖延会议的召开,而且拖延的时间是越长越好。
也就是在此期间,各种异端在肆无忌惮地滋长、繁衍和扩殖,分裂的情形也在漫无边际地扩展,但凡想到这些问题,或者说只要是谈到这些问题,我们总是忧心如焚。不过,善良而慈悲的天主从来不会因为发怒而忘却施恩 18,最终他还是垂顾人间,将和平与共识赐给了诸位基督徒王公。有了这一天赐良机,再加有天主的慈悲作为依靠,我们便产生这样一种至强至烈的愿望,即:通过前面所述的召开大公会议这种方式,或许可以彻底解决教会中的这些极为严重的邪恶问题。因此,我们认为,为了清除分裂和异端,为了纠正和改造民众道德,同时也为了维护基督徒君王之间的和平,必须尽早召开大公会议,再也不能拖延下去。
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已与那些德勋望重的同仁兄弟们(即神圣罗马教会的枢机主教们)作过充分的商讨,而且亦已将我们的想法知会我们所至爱的基督之子“罗马人的当选皇帝”斐迪南 19 以及其他各位君王。他们都是至虔至诚、充满智慧之人,因此,我们发现,正如我们所期待的那样,他们均非常愿意为这次大公会议的召开提供支持。在这件事上,给我们提供倚靠和支持的不仅有天主的权威,而且还有伯多禄和保禄二位神圣宗徒的权威,而我们目前行使的也正是二位宗徒当年享有的那种权威。有基于此,为了颂扬、尊崇和荣耀全能的天主,也为了整个教会的福祉,在听取上述那些德勋望重之同仁兄弟们的建议后并经他们的同意,我们将召开一次基督宗教大公会议,地点是在特利腾城,时间就定在明年的复活节 20 这一至圣的日子里。因此,我们决定并颁令:此前所有的暂停令一并撤销,会议将在那里举行。
为此,我们以天主之名义向下述人等发出真诚的敦劝和告诚,即:我们的那些德高望重的同仁兄弟(不论他们身处哪个国家),宗主教、总主教、主教、我们所钟爱之子即修院院长们以及那些依据习惯法、特权或古老习俗而有资格参加大公会议并有资格在会议上发表意见的人士,都必须在上述所定日期里齐聚到那里,以参加大公会议。因正当原因受阻而不能成行者除外。不过,即使遇到这类情况,他们也必须要派合法的代理人,由其向大公会议说明他们不能成行之缘由。我们的上述命令是毫不含棚的,是依据他们所作的服从之圣愿 21 作出的,也是依据他们所发的恪尽职守之誓言而作出的。如果有人不屑于参加大公会议,就将招致惩罚,他们也知道,这些惩罚措施是神圣的教会法规所规定的。
此外,我们还要向与此次会议确实相关或可能相关的一切人等发出规劝。要求他们不要忘了参加大公会议这件事,至于我们所至爱的基督之子“罗马人的当选皇帝"22 以及其他基督徒王公,我们诚挚地希望他们能够出席会议。我们要向他们作出如下敦劝和恳求,即:如果他们不能亲自出席会议,那么,他们至少要派遣一些办事审慎、声誉良好、信仰虔诚之人作为代表,让这些人以其君王的名义出席会议。在虔诚信仰的激励之下,君王们还应保证,在目前这样一种情况危急的时代,在各自所辖的王国和领地之内,教长们必须履行自已对天主、对教会所负的职责,而且在履行职责之时既不得拒绝,也不得拖延。我们对下述这一点也是毫不置疑的,即:君王们肯定能够做到,如果各地教长及其扈从、随员以及往返于此次大公会议的其他一切人等取道于君王们的国家和领地,君王们将会保证道路的安全与畅通;在各个地方,与会者都能受到友善且礼貌的接待和安排。不论是什么事情,只要应该是由我们负责的,我们也都将按照上述方式行事。这是因为,既然我们已被推举到了这个位置上,那么,正如天主所知道的那样,除了完成这一至虔至诚,益处无穷的善事之外,我们是别无他求。为达此目的,我们已下定决心,只要是我们能够做到的,就绝对不会有半点疏漏。而且,召开这次会议,就是为了天主的荣耀、为了收复和拯救飘零四散的羊群,为了基督宗教世界获得持久的和平与安宁,除此而外,我们已无任何其他的愿望。
我们的这封信函及其内容将让一切相关之人知晓;对于所有必须知阅此信之人,此信将毫无阻碍地传达到他们手中,因此,任何人都不得以不知此信为借口。所以,我们希望并下令:我们之宫廷信使或某些公证人必须在梵蒂冈的使徒之长伯多禄大殿和拉特朗大殿高声公开宣读此信,时间要选在民众通常聚集到那里聆听参与圣事礼仪的时候。宣读完毕之后,要把此信张贴在上述大殿的门上,另外还要张贴在圣座文书院的大门上,在鲜花广场通常张贴此类文件的地方也要张贴此信。在这些地方,此信要公开张贴一段时间,以便让所有人详细阅读并知晓其内容。此信撤下来以后,在同一地点还将张贴信件的抄写本。通过如此这般的宣读、公布和张贴,我们希望,从公布并张贴之日起,经过两个月的时间,我们前述信函所涉及的所有人都能产生强烈的义务感和责任感,就如当着他们的面宣读和公布此信一样。另外,我们命令并颁谕:要毫不动摇且毫不迟疑地保证信函抄写本的准确可靠,其抄写和签署均要通过公证人之手,而且要由有权威的教会人士盖章担保 23。
因此,不得有任何人胆敢冒犯我们的这封集号召、法规、法令、命令、训诫和恳求于一体的信函,也不得有任何人胆敢莽撞地反对它。如果有人企图如此行事,就要让他知道,他将招致全能的天主以及神圣的宗徒伯多禄和保禄的愤恨。
吾主道成肉身纪元 1560 年(即我们在位第一年)12 月 3 日 24 于罗马圣伯多禄大殿。
安东尼乌斯·弗洛尔贝鲁斯·莱福利努斯巴伦居斯 25
1. 这份法令原本没有分段。为便于阅读,现根据其行文将之分成若干段落。特此说明。 2. 关于会议主持人及其头衔,详见十一次会议中的相关注释。 3. 即教宗保禄三世(1534-1549 年在位)。关于保禄三世,详见本书开篇《教宗保禄就召开特利腾大公会议所颁的训令》中的相关注释。 4. 即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1519-1555 年在位)。“至威至严的”(the most august)这一表达方式如果换成名词(August),即作为查理五世的尊号,通常译为“奥古斯都”。关于查理五世,详见本书开篇《教宗保禄就召开特利腾大公会议所颁的训令》中的相关注释。 5. 尤里乌斯三世(1550-1555 年在位),详见特利腾会议二阶段开始前那份 《教宗尤里乌斯三世就继续召开特利腾大公会议所颁的训令》中的相关注释。 6.实际上,路德宗方面的确派出了一些代表前去参加会议,其中最有名的是布伦兹(Brenz,1499-1570 年),1552 年 3 月,他和其他一些路德宗教徒抵达特利腾,在随后的会议讨论中坚定维护路德宗的信条,结果引发天主教会方面的极大震动。另外, 地位仅次于马丁• 路德的另外一位代表人物梅兰希顿(Melanchthon)亦曾动身前往特利腾,但因形势变化而中途返回。 7. 当时西欧大陆的局势的确动荡不安,法德之间战事不断,德意志内部亦是 混乱如麻。在十六次会议之前的一段时间里,比较严重的问题是:1552 年 1 月,信奉天主教的法国国王亨利二世(HenryII,1547-1559 年在位)与信奉新教 路德宗的萨克森选帝侯莫里斯(Maurice,生卒年为 1521-1553 年,其间 1547-1553 年任选帝侯)结盟,共同对付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1552 年 4 月,法国 国王与帝国皇帝之间爆发战争,法国方面侵入洛林(Lorraine),并攻占图尔(Toul)、梅茨(Metz)和凡尔登(Verdun)。十六次会议结束后,西欧大陆继续在混战 之中煎熬多年。 8. 实际上,特利腾会议间断了近 10 年。后来,在教宗庇护四世(PiusIV,1559-1565 年在位)倡导下,1562 年 1 月 18 日,特利腾会议重新开启。 9. 庇护四世(PiusIV,1559-1565 年在位),其本名是吉奥瓦尼•昂热罗•美奇(Govsnni Angelo Medici),1499 年出生于米兰的美奇家族(该家族原本并不显赫,因此•佛罗伦萨的美奇家族曾长期拒绝承认与之有亲缘关系,但在庇护四世当选教宗之后,佛罗伦萨美奇家族却反常态地变得热情起来,认定两个家族肯定是同祖同宗),早年学过哲学和医学,后来获得法律博士学位。 1527 年,美奇开始投身宗教界,先后得到教宗克来孟七世、保禄三世和尤里乌斯三世的宠信,并于 1549 年被擢升为枢机主教。教宗保禄四世(1555-1559 年在位)时期,美奇因反对教宗的内外政策而失宠,于是退居米兰。1559 年,保禄四世去世,经过长达三个多月的角逐。美奇最终获任教宗,并于 1560 年1 月 6 日正式加冕,称庇护四世。出任教宗之后,庇护西世首先大力整顿前任教宗遗留下来的严重的裙带关系问题;1561 年 3 月 5 日,前任教宗的两个侄子,即枢机主教卡尔罗•卡拉法(Carlo Carafa)和帕里亚洛(Paliano)公爵吉奥瓦尼•卡拉法(Giovanni Carafa),均被处死。庇护四世上任之初,即着手准备继续召开特利腾会议。在其努力下。1562 年,中断近 10 年的特利腾会议终于重新启动。1563年,断断续续达 18 年的特利腾会议终于宣布结束。特利腾会议结束之后,庇护四世开始对教宗国臣民征收大量赋税,用以改造罗马城。另外,庇护四世性格相对温和。因此,天主教会中的一些坚定的正统派开始对庇护四世的“正统性”表示怀疑。1565 年 12 月 9 日,庇护四世因发高烧去世。 10. 即教宗庇护四世(1559-1565 年在位)。沃特沃斯的这个版本将之写成“保禄”(Paul),见原文 128 页。这显然是笔误,现予以更正。 11.庇护四世的这篇谕函原本没有分段。为便于阅读,现根据其行文将之分成若干段落。特此说明。 12.保禄三世(Paul III,1534-1549 年在位),在他的推动下,特利腾会议于1545 年 12 月 13 日正式开幕,但由于形势所迫,会议于 1547 年 6 月 2 日暂停。此为会议的一阶段。 13.即尤里乌斯三世(Julius III,1550-1555 年在位),即位之后,该教宗便下令继续召开特利腾会议,会议于 1551 年 5 月 1 日正式开始,但于 1552 年 4 月 28日再次暂停。此为会议的二阶段。 14.即教宗保禄三世。 15.详见本书的开篇《教宗保禄三世就召开特利腾大公会议所颁的训令》。 16.详见七次会议《关于授权更换会议地点之教宗谕令》以及八次会议《关于转移会议地点之法令》。 17.详见二阶段会议开始前的《教宗尤里乌斯三世就继续召开特利腾大公会议所颁的训令》。 18.《圣经》言:“上主啊,我听见你的名声就惧怕。上主啊,求你在这些年间复兴你的作为,在这些年间显明出来;在发怒的时候以怜悯为念。”见《哈巴谷书》3:2。 19.即斐迪南一世(Ferdinand1,生卒年为 1503-1564 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之弟,1531 年被选为“罗马人的国王”(King of the Romans),即德意志地区的国王。1555 年,查理五世主动放弃皇权,斐迪南开始行使皇帝职权,不过,查理五世依旧保有皇帝头衔。1558 年,查理五世去世,斐迪南当选为帝国皇帝。但是,当时的罗马教宗保禄四世拒绝承认斐迪南的皇帝身份。因此,尽管斐迪南在其境内早已行使皇帝职权,但罗马圣座方面却只承认他是“当选的皇帝”(Em peror-elect),而非正式即位的皇帝。庇护四世在当选教宗之后不久,便于 1560 年 1 月 16 日正式承认了斐迪南的皇帝身份;不过,庇护四世在各种谕令中还是习惯于称之为“当选的皇帝”。 20.指 1561 年的复活节。不过,这一决定并未变为现实。1561 年 4 月中旬,抵达特利腾城的高级圣职人员只有区区 9 人,因此,会议无法按原定日期开幕。1562 年 1 月 18 日,会议方正式开幕。 21.服从(obedience)是教会所说的三圣愿之一,指教会人士必须服从上级,不得违抗。修士、修女在加入修会之时,要许下守贞洁、守贫穷、守服从这三个誓愿。 22.即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一世(Ferdinand I),详见前文注释。 23.这一自然段以及下-自然段均和教宗保禄三世在 1542 年所颁谕令中的相关部分在内容和文字表达上是一致的,对相关文字的注释详见本书开篇《教宗保禄三世就召开特利腾大公会议所颁的谕令》。 24.在施罗德的英译本《特利腾大公会议教规法令集》中,这一日期为 1560年 11 月 30 日,见该译本 123 页。另,根据布克利(Buckley)的说法,这份谕令的公布时间是 1560 年 11 月 29 日;11 月 30 日,该谕令被送往法国各地。详见 Theodore Alois Buckley , A History of the Council of Trent Compiled from a Comparison of Various Writers, with a Chronological Summary, Lon don: George Routledge and Co., 1852, pp. 267-268, 277. 25.安东尼乌斯•弗洛尔贝鲁斯•莱福利努斯(Antonius Florebellus Lavellinus)和巴伦居斯(Barengus)应为圣座文书院工作人员,负责这份文件的起草及公证。另,按照布克利(Buckley)的说法,教宗庇护四世当时是委托三位枢机主教起草这份谕令的。详见 Theodore Alois Buckley, A History of the Council of Trent, Compiled from a Comparison of Various Writers, with a Chronological Summary,p. 267。
第十六次会议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