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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利腾大公会议文献(传统弟兄录入 Lily姐妹校阅)列表
·特利腾大公会议始末
·教宗保禄三世就召开特利腾大公会议
·第一次会议 关于本届神圣大公会议
·第二次会议 大公会议期间应循生活
·第三次会议 关于信经之法令
·第四次会议 正典圣经及圣经使用版
·第五次会议 关于原罪之法令
·第五次会议 关于改革之法令
·第六次会议 关于成义之法令
·第六次会议 关于成义之教规
·第六次会议 关于改革之法令
·第七次会议 关于圣事的法令 第八次
·第九次会议 关于休会之法令
·第十次会议 关于休会之法令
·教宗尤里乌斯三世就继续召开特利腾
·第十一次会议
·第十二次会议
·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至圣的圣体圣事之法令
·关于至圣的圣体圣事之教规
·关于改革之法令
·关于推迟阐论与圣体圣事相关的四项
·给予誓反教徒的通行许可
·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至圣的告解圣事和终傅圣事之法
·关于终傅圣事之法令
·关于至圣的告解圣事之教规
·关于终傅圣事之教规
·关于改革之法令
·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休会之法令
·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暂停本届神圣大
·第十六次 教宗庇护四世就召开特利
·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召开(特利腾)
·第十八次会议
·关于书籍的挑选以及诚邀一切人士出
·给予德意志民族的通行许可
·第十九次会议 关于本次会议延期之
·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本次会议延期之
·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圣体的两种形式以及儿童领圣体
·关于两种形式之圣体圣事以及儿童领
·关于圣爵的使用问题
·关于改革之法令
·关于下次会议的通告
·第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弥撒圣祭之教义
·关于弥撒圣祭(绝罚企图改变传统拉
·关于举行弥撒时应遵守之事和应避免
·关于改革之法令
·关于(有关人士)提请使用圣爵问题
·第二十三次会议
·关于神品圣事之教规
·关于改革之法令
·关于下次会议的通告
·第二十四次会议
·关于婚姻圣事之教义
·关于婚姻圣事之教规
·关于婚姻改革之法令
·关于改革之法令(关于主教的)
·关于下次会议的通告
·第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炼狱之法令
·关于炼灵的法令
·关于对圣徒的祈求与崇敬并论及圣髑
·关于修士与修女
·关于改革之法令
·关于次日继续召开本次会议之法令
·关于大赦之法令
·关于餐食的选择,另论及斋戒和节日
·关于“禁书目录”,另论及“要理问
·关于使节的地位
·关于对本届神圣大公会议所颁法令的
·在保禄三世和尤里乌斯三世时期,
·本届大公会议闭幕并提请教宗对会议
·众教长在会议结束时的颂谢词
·赞美天主
·对特利腾会议成果的确认
·庇护四世就确认特利腾大公会议所颁
·读后感:特利腾神圣大公会议和梵二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给予誓反教徒的通行许可
给予誓反教徒的通行许可
浏览次数:419 更新时间:2023-5-21
 
 

给予誓反教徒的通行许可 73

 

特利腾大公会议是在圣神内合法召开的,会议主持人依然是神圣罗马圣座的代表和使节 74。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向德意志全境的每个人和所有人作出如下恩准,即:就本届神圣大公会议所涉之事而言,不论是圣职人员还是俗人,也不论其等级、身份、地位及资格如何,只要他们愿意前来参加这次基督宗教大公会议,都将享有安全保证和全面保护(即他们所说的通行许可;在此通行许可中,必要且恰当的条款和决定一应俱全,而且这些条款和决定必须表述明确且要有针对性,而不能泛泛而谈。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希望,这一通行许可将被视为明确告示,这样的话,在以下诸事上,他们就可以享有而且将会享有完全的自由,即:可以自由交换意见,自由提出建议,自由讨论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准备讨论的那些事情;可以自由且安全地前来参加这次基督宗教大公会议,可以在那里 75 停留和暂居;可以用口头和书面形式提交建议,而且想提多少条建议就可以提多少条;可以与教长们进行协商,也可以与由本届神圣大公会议选派的人士进行讨论,而且,在与他76 进行辩论的时候,不得有任何的谩骂和侮辱行为;不论何时,只要他们有意,可随时离会。另外,本届神圣大公会议认为,以下做法似乎亦是合适之举,即:如果他们出于更自由、更安全考虑而希望委托一些能够代表他们利益的法官,以处理他们已经犯下的或将来有可能犯下的各种罪行,那么,即使他们的那些罪行很严重甚或具有异端色彩,他们也还是可以自主挑选这类能够倾向于他们的法官。


第十三次会议注释

1.   一位代表,两位使节。详见十二次会议《关于休会之法令》中的相关注释。

2.   “野草cockles,亦写成  weeds),亦称稗子,按照《圣经》所言,指麦田里的那些鱼目混珠的麦仙翁,耶稣曾以之比喻那些生活在好人之中的恶人。《圣经》言: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及至人睡觉的时候,有仇敌来,将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了。田主的仆人来告诉他说:主啊,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吗?从哪里来的稗子呢?’主人说:这是仇敌做的。仆人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主人说:不必,恐怕薅稗子,连麦子也拔出来。容这两样一起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留着烧;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见《玛窦福音》1324-30

3.   《圣经》言:人带你们到会堂并官府和有权柄的人面前,不要思虑怎么分诉,说甚么话;因为正在那时候,圣神要指教你们当说的话。见《路加福音》 1211-12。另,《圣经》言: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神,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只等真理的圣神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因为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见《若望福音》1426 1613

4.   临在(real presence),亦译为鉴临亲在。按照基督信仰,临在是指两种存在物在某种程度上的相互渗透、相互融合;造物主天主临在于宇宙之中,而且与人类同在;耶稣基督也临在于信徒之中,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耶稣基督还临在于圣体圣事之中。

5.   面饼(bread),又称祭饼圣饼。在包括天主教在内的基督宗教礼仪中,面饼是指弥撒中所用的用小麦面粉做成的未经发酵的圆形小饼,经过司祭祝圣之后,面饼就变成了耶稣基督的圣体(身体,尤指其肉)。

6.   酒(wine),全称是弥撒酒altar wine),指弥撒中使用的特制的纯葡萄酒;按照基督信仰,经过司祭“祝圣”之后,葡萄酒就变成了耶稣基督的血,即“圣血”。

7.   《圣经》言:我实在告诉你们:财主进天国是难的。我又告诉你们,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天主的国还容易呢!门徒听见这话,就希奇得很,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看着他们,说:在人这是不能的,在天主凡事都能。见《玛窦福音》1923-26,另见《路加福音》1824-26

8.   拯救者(Redeemer),指耶稣基督。

9.   福音书作者(Evangelists),亦称圣史,指新约圣经中四部福音书的作者,他们分别别玛窦、马尔谷、路加和若望。关于圣体圣事,玛窦、马尔谷和路加在各自的福音书中均有提及。

10. 《圣经》言: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见《玛窦福音》2626-29。另见《马尔谷福音》1422-25《路加福音》2217-20 11.《圣经》言: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见《格林多前书》1123-26.

12. 《圣经》言:我指望快到你那里去,所以先将这些事写给你。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天主的家中当怎样行。这家就是永生天主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见《弟茂德前书》314-15

13. 这里是承接该法令 1 章内容而继续论述圣体圣事其他事项的,故有这样的行文。

14. 指耶稣基督。

15. 《圣经)言:他行了奇事,使人记念;上主有恩惠,有怜悯。见《圣咏)1114

16. 《圣经》言: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见《格林多前书》1126

17. 《圣经》言: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吃这粮的人就永远活着,不像你们的祖宗吃过玛纳还是死了。’”见《若望福音》653-58。另,关于人子:在新约中,耶稣自称为人子Son of Man)。关于玛纳manna);《圣经》言:“这食物,以色列家叫玛纳;样子像芫荽子,颜色是白的,滋味如同搀蜜的薄饼。”见《出谷记)1631,《圣经》还有言:这玛纳仿佛芫荽子,又好像珍珠。见《户籍纪》117.

18. 《圣经》言: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天主是基督的头,凡男人祈祷或是讲道,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凡女人祈祷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见《格林多前书》113-5。又,《圣经》言:你们做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见《厄弗所书》5 22-23

19. 《圣经》言:弟兄们,我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劝你们都说一样的话,你们中间也不可分党,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见《格林多前书》110

20. 见《玛窦福音》2626-29;《马尔谷福音》1422-25;《路加福音》22

17-20。参见该法令👉 1 章相关注释。

21. 道(wordwords),亦称圣言,在基督信仰中,指三位一体中的二位圣子,亦即降生为人的耶稣基督。

22. 《圣经》言: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天主活着。”见《罗马书》65-10.

23. 这里讲的是两性一位hypostatic union),亦称天人合一性,即天主性人性的合一,指耶稣基督既有神性又有人性,是二者的具体合一。

24. 质变(transubstantiation),亦称本体变换实体变换体变质变,指面饼和葡萄酒经过司祭祝圣之后变为耶稣的圣体和圣血,但其外形依然保留酒饼的原样。

25. 见《路加福音》2219;《若望福音》64858;《格林多前书》1124。参见该法令 1 章相关注释。

26. 最高敬拜(latria,拉丁语),亦称钦崇朝拜。根据天主教教义,“latria”是专指对天主的最高崇拜,作为无穷美善的造物主,天主凌驾于任何受造物之上。

27. 见《玛窦福音》2626-28。参见该法令 1 章相关注释。

28. 指耶稣基督。

29.   圣经》言:天主使长子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天主的使者都要拜他。见《希伯来书》16

30. 众贤士(Magi)亦称贤士博士。按照《圣经》的说法,耶稣诞 生之后,有数位贤士从东方(波斯)跟随异星来到伯利恒以拜见耶稣基督,并奉献黄金、乳香和没药三种礼品。详见《玛窦福音》21-12。关于“Magi”  之译名:旧称三王,今称众贤士,新教称博士。一般认为,众贤士应 该是对星相学有较深研究的知识分子。公元 7 世纪,西方曾有传说,认为这三 位贤士的名字分别是加斯巴(Gaspar)、迈尔西奥(Melchior)和巴尔塔撒(Balthasar)。在中世纪欧洲,人们曾普遍将他们视为来自东方的三位国王,故有“三王来朝”之说。

31. 加利肋亚(Galilee),即加利肋亚省,位于以色列北部。加利肋亚是耶稣的故乡。

32. 《圣经》言:十一个门徒往加利肋亚去,到了耶稣约定的山上。他们见了耶稣就拜他,然后还有人疑惑。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神的名给他们施洗。见《玛窦福音》2816-19

33. 共主和拯救者(common Lord and Redeemer),指耶稣基督。

34. 关于让信徒抬着圣体游行以及下一章关于将圣体存供起来等问题,新教坚决反对。加尔文在 1529 年写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的信中曾有这样一段话:用庄严的礼仪来肩抬圣饼,或将它陈列在高处以资崇拜,乃是一种与基督所设立的圣体完全不符的腐败行为。因为在圣体中,主固然将他的身和血摆在我们面前,可是只为叫我们可以吃喝。所以,他首先命令我们拿着吃喝,然后又加上应许,证明我们所吃的是他的身体,所喝的是他的血。所以,那些将饼保留,或肩着游行叫人崇拜的,既是将应许从命令分开,换句话说,即是将那不可分的给割断,他们固然自以为得到了基督的身体,其实他们所得的,只是自己虚构的偶像而已。因为基督以饼和酒为象征来将他身体和血赐给我们的这应许,只属于那些从他手中领受,而且照着他所吩咐的方式去举行的人;但那些败坏饼酒的正用的人,既没有基督的应许,就只有自己的梦想留给他们。”见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卷四《论教会改革之必要》(可在互联网上全文查阅,如:http// www.chinach ristianbooks.com.cn/new/ReformationTheology/ institutes/ content. htm)。

35. 尼西亚大公会议(the Nicene Council),指👉一次尼西亚大公会议,这是基督宗教世界的👉一次大公会议,公元 325 年于小亚细亚尼西亚城(今土耳其伊兹尼克村)召开,共有 318 位主教出席此次会议,会期为 2 个月零 12 天。

36. 尼西亚大公会议共制定了 20 条教规,其中👉 13 条论及圣体问题。

37. 指宗徒保禄。

38. 见《格林多前书》1129。另,《圣经》言: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见《格林多前书》1127

39. 《圣经》言: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见《格林多前书)1128.

40. 指负有主持感恩圣祭之责的司铎。

41. 精神上(spiritually),亦译属灵地

 

42. 《圣经》言:在耶稣基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见《迦拉达书》56

43. 按照《圣经》的说法,这是耶稣所作的一个比喻,即天国好比一个王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见《玛窦福音》222。又,《圣经》言:王进来观看宾客,见那里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那人无言可答。于是王对使唤的人说:捆起他的手脚来,把他丢在外边的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见《玛窦福音》2211-13.

44. 《圣经》言:凡从人间挑选的大司祭,是奉派替人办理属天主的事,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他能体谅那愚蒙的和迷失的人,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故此,他理当为百姓和自己献祭赎罪。见《希伯来书》51-3。另,《圣经》言:他不像那些大司祭,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见《希伯来书》727

45. 《圣经》言: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吃这粮的人就永远活着,不像你们的祖宗吃过玛纳还是死了。’”见《若望福音》652-58

46. 《圣经》言:各人吃大能者的食物;他赐下粮食,使他们饱足.”(原文: Mortals ate of the bread of angelshe sent them food in abundance.)见《圣咏》78 25

47. 这里所定的 11 条教规都是在前述《关于至圣的圣体圣事之法令》的基础上作出的,每一条教规都可以从前述法令中找到依据。因此,在理解这些教规之时,可参阅前面的《关于至圣的圣体圣事之法令》。

48. 祭饼(hosts),按照基督信仰,祭饼就是经过祝圣之后已经成为圣体的面饼,其本质是圣体,面饼只是其表象。

49. 小块圣体(particles),亦即被分成小块的祭饼。

50. “规劝举措correction),按照教会的说法,规劝不属于法律手段,它是一种道德责罚,其目的在于协助他人避免犯错或犯罪。这里所说的不得上诉是仅就规劝方面而言的,并不是说对于主教的一切做法当事人均无权上诉。参见本法令 2 章。

51. 一位代表,两位使节。详见十二次会议《关于休会之法令》中的相关注释。

52. 十二次会议《关于休会之法令》中提到,在下一次会议(即十三次会议)上,在改革方面,将处理并讨论有关教长驻堂的其他一些事项,即如何让驻堂之教长更为从容、更为近便。详见十二次会议相关内容。

53. 本章内容原本没有分段。为便于阅读,现根据其行文将之分成若干段落。特此说明。

54. 《圣经》言:我这作长老、作基督受苦的见证、同享后来所要显现之荣耀的,劝你们中间与我同作长老的人: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天主的群羊,按着天主旨意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见《伯多禄前书》5 1-3

55. 指宗徒保禄。

56. 《圣经》言:保禄对弟茂德劝导说,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见《弟茂德后书》42

57. 指相关的主教或主教在属灵事务方面的总代理。

58. 誓反教徒(Protestants),16  世纪早期从天主教会中分离出来的另类基督徒,由他们组建的宗教被称为“Protestant”“Protestantism”,其汉译名称多种多样,如:基督教、基督新教、福音教、新教、抗议教、分离教、誓反教、复原教、更正教、更正宗、抗议宗,等等;其起源于 1529 年马丁路德的信徒对神圣罗马帝国斯拜艾议会(Diet of Speyer)决议的抗议,由此在原来的天主教世界中形成一个与天主教分庭抗礼、势不两立的教派。在初始,信徒只是笼统地分为天主教誓反教”两大阵营,但后来,“誓反教”又继续分化,遂形成多个教派,其中以路德宗和加尔文宗为主要代表。

59. 指圣体圣事。在圣体圣事问题上,天主教会与新教存在诸多分歧,本次会议并未能够在所有有关圣体圣事的问题上达成一致,因而,在大会上宣布的只有 8 项条文,其他一些分歧较大的条文则被搁置。详见本次会议颁布的《关于至圣的圣体圣事之法令》。

60. 这份法令原本没有分段。为便于阅读,现根据其行文将之分成若干段落。特此说明。

61. “形象species),指圣体的外在形象,亦即面饼和酒的形象。按照基督宗教的说法,经过祝圣之后,面饼成为耶稣的圣体,葡萄酒成为耶稣的圣血,但其外表则依旧维持原有的饼和酒之形象。

62. 指罗马教会。

63. 指特利腾城,更具体的就是指这次大公会议开会的地方。

64. 通行许可(safe-conduct),指通过禁区时可免遭逮捕或伤害。

65. 即下文的给予誓反教徒的通行许可

66. 即这份法令中所说的与圣体圣事相关的尚未决断的 4 项条文。

67. 这里所说的二次会议是指以圣体圣事为讨论主题的二次会议。以圣体圣事为主题的👉一次会议即本次会议(即 1551 10 11 日召开的十三次会议)。

68. 据基督宗教的传承,宗徒保禄(?-约公元 65 年)是在某年的 1 25日皈依基督宗教的。另,保禄的去世日期是 6 29 日。

69. 1552 1 25 日。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决定在这一天讨论圣体圣事的遗留问题以及期他各种问题,但由于时局动荡,在 1552 1 25 日这一天,会议并没有能够按既定规划进行,对相关问题的讨论被搁置,而且这一隔就是 10 年之久。只是到了教宗庇护四世时期,对相关问题的决议在 1562 7 16日召开的二十一次会议上才得以尘埃落定。

70. 弥撒圣祭(the sacrifice of the mass),是教会最崇高、最隆重的祭礼。按照教会的信仰,在祭坛上经过祝圣之后,基督的圣体圣血便成为真正的祭祀,因此,这一祭礼乃是十字架祭祀的重演;信徒通过聆听圣道以及参加圣祭,从而得以亲身参与到耶稣基督自我奉献于天主圣父之大礼;在基督教会初期,这一礼仪被称为分饼;公元 604 年以后,西方教会(即天主教会)开始将之称为弥撒

71. 指十四次会议。

72. 圣女加达利纳(St.Catherine),据称是生活在公元 4 世纪的亚历山大里亚城的一位贵族少女,她拒绝与罗马皇帝结婚,因为她坚称自己是基督的新娘;罗马皇帝召集  50  位哲学家与之辩论,试图让她放弃基督信仰,但是这 50 位哲学家竟然全部败下阵来;罗马皇帝下令将之处以车裂之刑,但因车辆中途毁坏而未能成功,最终加达利纳被处以砍头之刑。关于加达利纳其人,古典晚期一直到中世纪早期,均无任何材料提及之。对她的敬礼是在公元 9 世纪以后才逐步兴起的。加达利纳的传统纪念日是在每年的 11 25 日。1969 年,圣座取消了该纪念日。

73. 这一通行许可是为了召开 1552 1 25 日会议而向德意志新教徒作出的承诺,但由于时局动荡以及矛盾复杂,新教徒最终并未与会。因此,这一通行许可最终还是一纸空文。

74. 一位代表,两位使节。详见十二次会议《关于休会之法令》中的相关注释。

75. 指会议地点特利腾。

76. 指誓反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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