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次会议的通告
基督宗教特利腾大公会议是在圣神内合法召开的,会议主持人依然是神圣罗马圣座的诸位特使 30。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决定并颁令,下次会议将在圣母玛利亚诞辰节八日庆期 31 之后的那个星期四举行,亦即在今年的 9 月 17 日 32 举行。不过,还要附加说明的是,为了更好地处理大公会议的事务,如果需要,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可以而且能够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喜好宣布甚至在常规集会上宣布缩短或延长这一期限;而且,这一规定将适用于以后每次全体会议。
第二十一次会议注释
1. 圣事问题是特利腾会议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关于圣体圣事,尤里乌斯三世时期的特利腾会议已经作出诸多规定,但还有几个问题在当时没有作出明确阐述。详见 1551 年 10 月 11 日十三次会议《关于至圣的圣体圣事之法令》以及《关于推迟阐论与圣体圣事相关的四项条文以及给予誓反教徒通行许可之法令》。1562 年 7 月 16 日颁布的这份法令就是要完成前一阶段遗留下来的那四个问题。
2. 详见十七次会议《关于召开(特利腾)大公会议之法令》中的相关注释。
3. 《圣经》言:“上主的神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神,谋略和能力的神,知识和敬畏上主的神。”见《依撒意亚书》11:2。
4. 《圣经》言:“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见《玛窦福音》26:26-29。另见《马尔谷福音》14:22-25;《路加福音》22:17-20;《格林多前书》11:23-26。
5. 圣师(Doctor,Doctor of the Church),亦译为“教会博士”,是教会追赠给有功于教会的圣徒作家的名衔,这一做法始于公元 8 世纪。
6. 见《若望福音》6:54。
7. “粮”,英文版《圣经》中用的是“bread”,即指“面饼”。
8. 见《若望福音》6:58。
9. 见《若望福音》6:54。
10. 见《若望福音》6:51。
11. 见《若望福音》6:56。
12. 见《若望福音》6:58。
13. 见《格林多前书》4:1。
14. 指圣体圣事。
15. 见《格林多前书》11:34。
16. 见该法令 1 章。
17. 《圣经》言:“到了天主——我们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爱显明的时候,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神的更新。”见《弟铎书》3:4-5。
18. 指让儿童领受圣体圣事之习俗。
19. 以下这段文字本来没有标题,现有标题为译者所加,特此说明。圣爵(chalice,亦写作 Communion Cup),亦称“圣爵”,举行祭礼时使用的杯子,按照基督信仰,杯子里的葡萄酒经过祝圣之后便成为耶稣基督的鲜血。由于罗马圣座强调“面饼”(“圣体”)在圣体圣事中的功用并强调只用领受面饼便可领受整个基督,于是,在特利腾会议的参加者中,围绕着圣爵问题,就出现了巨大分歧,有的主张禁用圣爵,有的主张可用圣爵,有的则主张可以有条件地使用圣爵。由于在这一问题上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故在相关法令之后附赘了这段文字。实际上,在此之后的几个月中,与会者还将围绕这一问题发生激烈的论战。
20. 关于圣爵的使用问题,特利腾会议最终还是未能作出任何明确的结论。因此,二十二次会议就此问题发表一份简短的法令,将这一棘手的问题交给罗马教宗去处理。详见👉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有关人士)提请使用圣爵问题之法令》。
21. 详见十七次会议《关于召开(特利腾)大公会议之法令》中的相关注释。
22. 领受圣职许可证(letter dimissory,亦写成 dimissory letter 或 dimissorial letter),亦译为“领受圣职委托书”,通常来说,这是由本教区主教委托其他教区主教授予相关人员以圣职的文件。
23. 金克朗(golden crown),克朗为欧洲一些国家曾经或仍在使用的货币单位,施罗德译本中用的是“弗罗林”(florin)这一货币单位,见施罗德译本👉 136页。
24. 亚历山大三世(AlexanderIII),罗马教宗,1159-1181 年在位。
25. 处于代管状态的修道院(commendatory monasteries)。代管(拉丁文写作 in commendam):按照中世纪及近代前期的教会法,如果某一领薪圣职出缺,那么,在委任新的持有人之前。该圣职由某一圣职人员(通常为主教)代为管理,而且代管人享有与该圣职相关的各种收益。1836 年,天主教会取消了这一做法。
26. 该章中的有关规定后来遭到某些修会的质疑和抵制,因此,👉二十五次会议对其中的某些规定进行了修正。详见👉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士和修女》 20 章。
27. 劝募官的存在及其敛财行为在中世纪就曾遭到社会许多阶层的诟病,而且它也是马丁•路德发起宗教改革的一个导火索。1546 年 6 月 17 日的第五次全体会议已经就劝募官问题作出一个初步决议,但当时仅仅限于不让劝募官擅自从事宣教活动,详见第五次会议《关于改革之法令》第2 章《关于宣教师和劝募官》中的相关内容。
28. 大赦(indulgences),在传统上,人们往往将“indulgences”译为“赎罪券”,但是,按照天主教教理来说,这种译法不准确,甚至说是一种误译。按照天主教的信仰,所谓的“大赦”(indul gences),是指赦免那些犯有小罪之人本应遭受的“暂罚”,是免罚而非免罪;作为救赎的分施者,教会有权把基督以及圣徒们 “多出来的”善行和功德分施给信徒,也可以用之帮助亡者灵魂的超脱,使他们免除在炼狱中遭受的部分或全部处罚;大赦分为完全大赦和有限大赦,完全大赦免除罪过应受的全部暂罚,而有限大赦只免除部分暂罚;获得大赦的条件是,必须没有犯下大罪,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某些祈祷或从事某些善工,必须具有获得大赦的意愿。人们之所以习惯上将之理解为“赎罪券”,与罗马圣座当年借大赦之名进行敛财这一行为有密切关系。另外,关于“大赦”问题,特利腾大公会议二十五次全体会议(1563 年 12 月 3-4 日)还将有具体阐述。不过,关于“indulgences”这种“大赦”究竟是“赦罪”还是“赦罚”,还是有争议的,因为《圣经》中毕竟有这样的表述:“你们受圣神!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见《若望福音》20:22-23。另见
《若望福音》20:23。
29. 分别指 1215 年由教宗英诺森三世主持召开的👉四次拉特朗大公会议、
1274 年由教宗格里高利十世召开的二次里昂大公会议以及1311-1313 年由教宗克来孟五世召开的维也纳大公会议。
30. 详见十七次会议《关于召开(特利腾)大公会议之法令》中的相关注释。
31. 圣母玛利亚诞辰纪念日是 9 月 8 日。八日庆期(octave):在圣诞节、复活节、圣神降临节、圣母玛利亚诞辰节之后,要一连庆贺八天;如今,保留八日庆期的宗教节日只有复活节和圣诞节。
32. 即 1562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