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次会议
十次会议于 1547 年 6 月 2 日在波伦亚举行。
关于休会之法令
特利腾大公会议是在圣神内合法召开的,会议主持者依然是神圣罗马教会的那几位枢机,他们同时也是圣座的特使 1。3 月 11 日,在特利腾城曾召开过公开的全体代表会议,根据这次会议颁布的法令,4月 21 日将在波伦亚这座著名的城市召开全体代表会议,其主题是圣事问题和有关改革问题 2。但是,由于某些原因,特别是考虑到有些教长尚未到达(波伦亚)而当时又估计他们会在不久之后能够莅会,本届神圣大公会议故此曾颁布法令,宣布将(4 月 21 日的)全体代表会议延期至今天举行。不过,本届神圣大公会议依然希望和那些至今还没有到会的人士进行善意的协商,因此,现宣布并颁令:原定于今天(即 1547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全体代表会议必须延期并休会,而且这一延期和休会现已的确得到实施,下次开会的时间定在圣母玛利亚诞辰节3 之后的那个星期四,即今年 9 月 15 日 4,届时将处理前面所述之事以
及其他事项;尽管如此,在休会期间,有关教义和改革的讨论与诊察将继续进行,不得中断;同时,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可以而且完全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这一休会期限进行缩减或延长,而且,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可以通过召开非正式大会来作出此类决定。
1547 年 9 月 14 日,在波伦亚举行非正式大会,大公会议宣布,原定在第二天举行的全体代表会议无限期休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