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次会议
第二十次会议是教宗庇护四世在位时期召开的第四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于 1562 年 6 月 4 日举行。
关于本次会议延期之法令
基督宗教特利腾大公会议是在圣神内合法召开的,会议主持人依然是圣座的诸位特使 1。由于各种缘由,本届神圣大公会议遇到了诸多难题 2。由于这一原因,同时也是为了能使一切事宜以更为合适的方式取得进展、为了能对所有问题的处理更为审慎,也就是说,为了能把对教义问题的处理和批准同有关改革问题合在一起来解决,本届神圣大公会议颁令:在有关改革和教义问题上,不论涉及什么内容,只要觉得是应该制定规章的,都将在下次全体会议上作出具体规定。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向所有人作出如下通告:下次全体会议将在今年的 7 月16 日举行;不过,还要附加说明的是,为了更好地处理大公会议的事务,如果需要,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可以而且能够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喜好在常规集会上宣布缩短或延长这一期限 3。
第二十次会议注释
1. 详见十七次会议《关于召开(特利腾)大公会议之法令》中的相关注释。
2. 由于法国方面的原因(见十九次会议文件的相关注释),对教义和改革问题的具体阐述被推迟到二十次会议上来解决,但是,法王特使郎萨克
(Lanssac)于 1562 年 5 月 18 日与会以后,与会者又出现了新的争执,其中最棘手的就是对庇护四世召开的这一阶段特利腾会议的定位问题。罗马圣座以及西班牙等国的代表坚持认为,这一阶段的特利腾会议是前两个阶段的继续,因此,以前制定的所有教规和法令一并有效,三阶段会议的任务就是要完成尚未解决的其他问题。但是,法国和德意志方面却反对这一观点,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一世甚至下令,只要特利腾会议主持者正式宣布这一阶段会议是前两个阶段的继续,那么,已经与会的帝国教职人员将集体撤离。纷争的最后结果就是采取模糊表述的方法,即表面上不明确说现阶段会议是前两阶段会议的延续,但前两阶段已经作出决议的问题则不再进行讨论。就是在这种纷争不已的氛围中,特利腾会议迎来了既定的二十次会议会期。因此,本次全体会议也只能是举行一些宗教礼仪,然后宣布会议延期。
3. 对于这一法令,与会代表存在不少不同意见,甚至是反对意见。当天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共 151 人(4 位教宗特使、1 位枢机主教、5 位宗主教、2 位总主教、128 位主教、2 位修院院长、5 位君主使节以及 4 位修会会长),其中有 36 位主教提出了书面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