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德意志民族的通行许可 17
该法令是在 1562 年 3 月 4 日大公会议常规集会上颁布的
基督宗教特利腾大公会议是在圣神内合法召开的,会议主持人依然是罗马宗座的诸位特使。本届神圣大公会议面向所有人作出以下证言。根据以前所给各种恩准的基本思想,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对以下人等给予全面的公信担保,给予他们最充分、最可靠的安全保障,亦即他们所说的“通行许可”,这当中包括德意志教省、德意上民族、德意志各个城市及其他地方的每一位司铎,选帝侯。(普通)诸侯、公爵、侯爵、伯爵、男爵、(普通)贵族、士兵、平民以及其他一切人等,而且不论他们处于什么样的状况和条件,也不论他们具备什么样的资格。包热其他一切将要前来参加特利腾大公会议的教俗人士以及受委托将要陪同这些人前来参加会议的其他教俗人士,特别是信仰“奥格斯堡信纲”的那些人士;还包括那些即将前来此地的以及已经准备前来此地的那些人,而且不用考虑他们是以什么样的名义或有可能以什么样的名义前来的。
以上所述之人都可以畅通无阻地前来特利腾这座城市;可以在这里停留、逗留和暂居;可以和本届神圣大公会议一道就任何问题提出建议,发表言论,并进行思索,查考和讨论;可以自由提交他们认为合适的任何方案;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任何条款;可以依据《圣经》并可以依据神圣教父们的言论,决定和论点来解释、表明和论证他们自己的观点;如果需要,还可以对本届神圣大公会议提出的异议进行答复;可以互容互敬地与本届神圣大公会议选派的人士进行辩论和交换意见。(本届神圣大公会议)不会对此设置障碍,而且,绝对禁止使用那些责难性的、让人恼怒的、攻击性的语言;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这次特利腾大公会议上,对于那些存在争执的各种问题,将依照《圣经》、圣传,获认大公会议、天主教会的共识以及神圣教父们的权威观点来进行处理。
除此之外,还要加以说明的是,在任何情况下,他们都不会由于宗教原因而受到惩罚,也不会因为他们在宗教方面犯下的那些罪过或可能将要犯下的那些罪过而受到惩罚;而且,不论他们是在(前往特利腾的)路途上还是在旅途中的任何一个地方,不论他们是在外逗留还是在返回途中,包括他们在特利腾城这一段时间,他们的宗教职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由于他们出席(本届大公会议)而被打断;在这些(需要商讨的)事项议定以后,或者在议定之前,如果他们或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在其上司要求或准许下而希望回家,那么,不论在什么时候,他们都可以随意地自由而安全地回去,(本届神圣大公会议)不会对之实施任何的妨碍、阻挠和拖延,而且不会损害他们的财物,也不会在尊严和人身方面对各自的随从施加任何的伤害;不过,他们应该把有关回程的想法告知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委派的代表,这样的话,就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保障他们的安全,对此绝无欺诈和欺骗。本届神圣大公会议还希望,不论是什么样的条款,只要是为了对来程、暂居和返程提供全面、有效且充足安全保障所必须且合适的,则都应该包含在这份公信担保或通行许可之中,(未尽之条款)当被视作包含在这份公信担保或通行许可之中。
为了让他们获得更大的安全保障,也为了祈求和平与和解,本届神圣大公会议还要宣布:假如发生了以下被天主所禁止的事情,即:不论是在前往特利腾的路途上,还是在暂居于特利腾期间,抑或是从特利腾返回途中,如果他们当中有人或有些人犯下残暴的罪行,那么,由这份公信担保所给予他们的那些恩惠就有可能被取消,他们享有的那些恩惠就有可能终结;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希望并认可以下做法,即:一旦发现他们犯有这类罪行,将由他们自己国家的人对之立即进行处罚,要对他们施以应有的惩戒并作出恰当的补救措施,其他人不得插手;本届神圣大公会议方面则会秉持公正,对这种处罚行动给予认可和赞许,如此,“通行许可”的形式、内容和措辞就可以保持原样,不做任何改动。
同样,假如发生了以下被天主所禁止的事情,即:不论是在路途上,还是在暂居期间,抑或是在返回途中,如果本届神圣大公会议方面有人或有些人犯下残暴的罪行,结果导致这份公信担保所规定的那些恩惠受到侵犯或以某种方式被取消,那么,本届神圣大公会议也希望采取以下做法,即:一旦发现他们犯有这类罪行,将由大公会议自身对之立即进行处罚,要对他们施以应有的惩戒并作出恰当的补救措施,其他人不得插手;来此出席会议的信奉“奥格斯堡信纲”的德意志人则可从他们那一方面对这种处罚行动给予认可和赞许。这样的话, “通行许可”目前具有的这种形式、内容和措辞就可以保持原样,不做任何改动。
另外,本届神圣大公会议还希望,对于他们的使节来说,只要条件许可,或只要情况需要,那么,不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允许他们到特利腾城外去呼吸新鲜空气,并允许他们返回城内;而且,不论在什么时候,只要他们认为有需要,都要允许他们派遣或紧急派遣自己的信使或信使们前往任何一个地方,以处理他们必须要处理的那些事务,或去收取送来的或紧急送来的那些东西,或者去迎接被派来或被紧急派来的人士;不过,(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将从事先委任的那些人中选派一人或多人陪同之,以给他们提供安全保障。
从他们开始得到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及其代理人的保护之时起,一直到他们抵达特利腾城,再加上他们在这里暂居的整个阶段,这一通行许可和安全保障都将一直有效。另外,在对会议进行足够的聆听之后,亦即在听满 20 天之后,如果他们自己想要回去,或者如果在这类听会时限届满之后,本届神圣大公会议通知他们可以回去的话,那么,他们每个人都可以选择一个安全的去处,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将在天主的帮助之下,带领他们从特利腾城出发并将他们送到那一安全的地方,对此绝无任何欺诈和欺骗。
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向每一位和所有的基督徒,向所有的教俗王公,向所有的教俗人士真诚地许诺并保证,也就是说,不论他们处于什么样的状况、居于什么样的地位,也不论他们拥有什么样的头衔,本届神圣大公会议都要向他们真诚地许诺并保证:以上所述的一切内容都将得到遵守,不容侵犯。
此外,本届神圣大公会议还要诚恳而真诚地,绝无欺诈和欺骗地许诺:对于本届神圣大公会议赋予上述人等的这一公信担保,至为全面的安全保障以及他们可以公开而自由地聆听会议的权利,本届神圣大公会议不论在公开场合还是在私下里,都不会伺机做出任何有损于之的事情;而且,本届神圣大公会议自身不会利用同时也不允许其他任何人利用任何的权威、权力,权利、法令以及法律或教会法规赋予的特权而做出任何有损于之的事情;另外,不会也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利用(历史上的)任何大公会议——特别是康斯坦斯会议和西耶纳会议——而做出任何有损于之的事情;因为在这个问题上以及在这种时刻,(如果做出这类事情),都将是与前述主张相背离的。
不论是本届神圣大公会议自身,还是本届神圣大公会议中的任何一位成员,抑或是这些成员的随从,不论他们有多么高的地位,多么高的身份,也不论他们有多么显赫,均不得做出全能者所禁止的事情,即:对于以上公布的这一安全保障和通行许可,不得在任何一点上或在任何一个条文上侵越其构成及条款;如果做出了这类侵越行为,就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而且要让他们一方达到满意,一直到他们一方本着公正原则表示认可和赞许为止,否则,他们便有权认为,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已经招致一切应有的惩罚,亦即招致根据人类的法律,天主的法律或按照习俗对这类通行许可的侵越者所施加的一切惩罚;在这个问题上,本届神圣大公会议绝不会找任何的借口,绝不会做任何的狡辩。
以上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民族
本届神圣大公会议是在圣神内合法召开的,会议主持人依然是罗马圣座的诸位特使 18 。在有些地方,人们可以公开且泰然地宣讲、教导和信仰那些与神圣罗马教会所坚持的观点截然相反的东西。(为改变这一状况),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决定,一切在信仰问题上与我们相左之人,不论他们是哪个王国哪个民族的,不论他们是哪个行省哪个城市的,也不论他们是哪个地方的,都将获得公信担保或者说通行许可,通行许可的形式和措辞与颁给德意志人的上述通行许可完全相同。
第十八次会议注释
1. 这份法令原本没有分段。为便于阅读,现根据其行文将之分成若干段落。特此说明。
2. 详见十七次会议《关于召开(特利腾)大公会议之法令》中的相关注释。
3. 《圣经》言:“我必赐你们口才、智慧,是你们一切敌人所敌不住、驳不倒的。”见《路加福音》21:15。
4. 《圣经》言:天使对匝加利亚预言“施洗若翰的出生”,并说,这个若翰 “要使许多以色列人回转,归于主——他们的天主。他必有厄里亚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前面,叫为父的心转向儿女,叫悖逆的人转从义人的智慧,又为主预备合用的百姓。”见《路加福音》1:16-17。
5. “野草”(cockles.亦写成 weeds),亦称“稗子”,按照《圣经》所言,指麦田里的那些鱼目谁珠的“麦仙翁”,耶稣曾以之比喻那些生活在好人之中的恶人。《圣经)言:“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 田里,及至人睡觉的时候,有仇敌来,将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了。田主的仆人来告诉他说:‘主啊,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吗?从哪里来的稗子呢?’主人说:‘这是仇敌做的。’仆人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主人说:‘不必,恐怕薅稗子,连麦子也拔出来。容这两样一起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留着烧;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见《玛窦福音》13:24-30。
6. 《圣经)言:“你们要为耶路撒冷求平安。耶路撒冷啊,爱你的人必然兴旺。愿你城中平安,愿你宫内兴旺。因我兄弟和同伴的缘故,我要说:“愿平安在你中间。”见《圣咏》122:7-8。
7. 指以罗马圣座为首的天主教会。
8. 《圣经》言:“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不怜恤她所生的儿子?即或有忘记的,我却不忘记你。看哪,我将你铭刻在我掌上,你的墙垣常在我眼前。”见《依撒意亚书》49:15-16。
9. 《圣经》言:“但愿赐忍耐、安慰的天主,叫你们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稣,一心一口荣耀天主、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见《罗马书》15:5-6。
10. 《圣经》言:“要存着爱心,爱心就是联络全德的,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里做主;你们也为此蒙召,归为一体;且要存感谢的心。”见《哥罗森书》 3:14-15。
11. 《圣经)言:“你们不可硬着心,像当日在默黎巴,就是在旷野的玛撒。那时,你们的祖宗试我探我并且观看我的作为。”见《圣咏)95;8-9。另,《圣经》言:“就不可硬着心,像在旷野惹他发怒、试探他的时候一样。在那里,你们的祖宗试我探我,并且观看我的作为有四十年之久。”见《希伯来书》3:8-9。
12. 《圣经》言:“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地说,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他们心地昏昧,与天主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见《厄弗所书》4: 17-19。
13. 《圣经》言:“不求自己,只求别人的喜乐”,“我们坚固的人应该担待不坚固的人,不求自己的喜悦。我们各人务要叫邻舍喜悦,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因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如经上所记:‘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见《罗马书》15:1-3。
14. 详见十七次会议《关于召开(特利腾)大公会议之法令》中的相关注释。
15. 耶稣升天节在复活节 40 天之后。
16. 即 1562 年 5 月 14 日。
17. 这份文件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新的内容,它只是重复了 1552 年 1 月 25 日十五次会议颁布的《给予誓反教徒的通行许可》那份法令,仅有的不同就是将标题中的“誓反教徒”改为“德意志民族”以及法令开篇中有关会议主持者的表述,并删去一句承接性的语句。因此,和该法令相关的问题可详见十五次会议颁布的《给予誓反教徒的通行许可》中的相关注释。
18. 详见十七次会议《关于召开(特利腾)大公会议之法令》中的相关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