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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大全第一册:论天主三位一体(圣多玛斯·阿奎那 著)列表
·《神学大全》中文版编辑说明
·第一册 论天主一体三位 目录
·第一册 论天主三位一体 前言
·第一题 论圣道的性质和范围
·第二题 论天主是否存在
·第三题 论天主的单纯性
·​第四题 论天主的完美
·第五题 概论善
·第六题 论天主之善或善性
·第七题 论天主的无限性
·第八题 论天主临在于万物内
·第九题 论天主的不变性
·第十题 论天主的永恒性
·第十一题 论天主的唯一性
·第十二题 论我们怎样认知天主
·第十三题 论天主的名称
·第十四题 论天主的知识
·第十五题 论理念
·第十七题 论虚假
·第十八题 论天主的生命
·第十九题 论天主的意志
·第二十题 论天主之爱
·第二十一题 论天主的正义和仁慈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第四题 论天主的完美
​第四题 论天主的完美
浏览次数:25 更新时间:2025-6-2
 
 

第四题

论天主的完美

分为三节

讨论完了天主的单纯性之后,现在应该讨论天主本身的完美性或完美(perfectio「完善、成全」)。因为任何一个东西,基于它是完美的或成全的,而说它是美善的或善的;所以,应该先讨论天主的完美,然后再讨论祂的美善或善(第五题)。

关于第一点,可以提出三个问题:
一、天主是不是完美的。
二、天主是不是普遍完美的,在自己内拥有万物的一切完美。
三、是否能说受造物相似天主。

第一节 天主是不是完美的
有关第一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似乎不宜说天主是完美的。因为:

  1. 说一件东西是完美的或成全的,就是说那件东西全部完成了。但不可说天主完成了。所以,也不可说天主是完美的。

  2. 此外,天主是万物的第一根源(primum principium)。而万物的根源似乎是不完美的,因为精子、种子是动物和植物的根源。所以,天主是不完美的。

  3. 此外,第三题第四节已经证明过了,天主的本质就是有或存在本身。而有或存在本身似乎是最不完美的,因为它是最普遍的或笼统的,可承受一切事物的附加或限定。所以,天主是不完美的。

反之 《玛窦福音》第五章48节说:「你们应当是成全的(完美的),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
正解 我解答如下:如哲学家在《形而上学》卷十二第三章所记述的,有些古代哲学家,即毕达哥拉斯派及司波西布斯(Speusippus),不认为第一根源是最好的及最完美的。其原因是古代哲学家仅仅考虑到物质或质料根源,而第一质料根源确是最不完美的。由于质料以其为质料而言,是处于潜能状态,所以第一质料根源必然是处于最广泛的潜能状态;如此则是最不完美的。

天主被举为第一根源,不是质料方面的第一根源,而是成因之系列中的第一根源;而此一根源应该是最完美的。因为正如质料以其为质料而言,是处于潜能中;同样,一个动作者或主动者(agens),以其为主动者而言,是处于现实中。因此,第一个主动根源应是处于最大的现实中,因而应是最完美的。因为说一件东西是完美的,系根据它是处于现实中,因为所谓「完美的」,就是说一件东西针对它应有的完美一无所缺。

释疑

  1. 如教宗额我略一世所说的:「我们传颂天主的崇高事物,即使尽力而为,仍是言不尽义;因为一件东西除非已经形成或完成,就不能真正称为是成全的或完美的。」(《伦理丛谈》卷五第三十六章)可是,在被形成的或完成的东西中,几时一件东西由潜能被引入现实,即称为是完美的。「完美的一词,遂被借用来表示一切「在(相关)现实中」无所欠缺的东西,不论这「在现实中」是不是来自形成或完成。

  2. 我们所发现的不完美的第一质料根源,不可能是绝对的第一根源,其前必定有另一个完美者先它而存在。因为精子、种子固然是生于这精子、种子之动植物的根源,但在自己之前也有动植物作为自己的根源。因为在那处于潜能中的东西之前,必须先有一个处于现实中的东西,因为在潜能中的东西或物,只有借助于在现实中的东西或物,才能进入现实。

  3. 有或存在本身是万物中最完美的,因为对万物来说,它有如是现实。因为没有一件东西有现实,除非是有它或它存在;是以,有或存在本身就是万物的现实,而且也是一切形式的现实。所以,有或存在本身与其他事物之关系,不是有如接受者与被接受者的关系,而是有如被接受者与接受者的关系。所以,当我说一个人、一匹马、或任何一其它东西有或存在时,还有或存在本身系指形式根源及被接受者,而不是指那有或存在所归属的主体或东西。

第二节 在天主内是否有万物的一切完美
有关第二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在天主内似乎没有万物的一切完美。因为:

  1. 天主是单纯的,这在前面第三题第七节已经证明过了。而万物的完美既多,而且各有不同。所以,在天主内没有万物的一切完美。

  2. 此外,对立的东西不可能同时存在于同一主体内。而万物的完美是对立的;因为每一别类或种(species)由其种差而完成或臻于完美,而把共类或类(genus)区分成不同别类或种的种差,彼此是对立的(按:例如区分「动物」为「人」和「禽兽」的「理性」和「非理性」)。既然对立的东西不可能同时存在于同一主体内,所以万物的一切完美似乎并不共同存在于天主内。

  3. 此外,有生命者比有存在者或物(ens)更为完美,有智慧者比有生命者更为完美;所以,生命比存在更为完美,智慧比生命更为完美。而天主之本质就是存在本身。所以,天主在自己内没有生命和智慧的完美,以及其它诸如此类的完美。

反之 狄奥尼修在《神名论》第五章说,天主「在单一存在者内(按:即在自己内),先己统括了一切存在者」。

正解 我解答如下:在天主内有万物的一切完美。因此,天主被称为普遍或完全完美的,因为在任何一类事物内能找到的高贵或完美,在天主内都不缺少,如注释家在《形而上学注疏》卷五注21所说的。而这可以由两方面来讨论。

第一,凡是在效果内所有的任何完美,在成因内都应该有:而且这或者是依相同的方式,如果成因或主动者(与效果)是同义的或同质的,比如人生人;或者是照更为优越的方式,如果主动者不是同义的或同质的,比如因太阳之能力而生长正解(续)
的东西,在太阳内有其相似点。因为很明显地,效果已预先潜存在主动原因(成因)之能力内。这种预先潜存在主动原因的能力内,并不是较不完美地预先存在,而是较为完美地预先存在;虽然预先存在于质料原因的潜能内是较不完美地预先存在;这是因为质料以其是质料而言,是不完美的,而主动者以其为主动者而言,是完美的。所以,天主既是万物的第一成因,(受造)万物的一切完美,必然是以更为优越的方式预先存在于天主内。狄奥尼修在《神名论》第五章曾触及此一论点。他说:关于天主,「不可以说祂是这个,不是那个;祂就是一切,因为祂是一切的原因」。

第二,如前面第三题第四节已经证明过的,天主是本然或因自己而自立存在的(perse subsistens)存在本身。因此,祂必然在自己内具有存在的全部完美。因为很明显地,如果一个热的东西没有热的全部完美,这是因为热没有圆满地或完美地为它所分有;如果热是本然自立存在的,它就不会缺少任何热的能力。因此,天主既是自立的存在本身,那么祂就不会缺少任何存在的完美。而万物的一切完美都是属于存在的完美,因为物之所以是完美的,正是因为它们有某种方式的存在。所以,天主不缺少任何一物的完美。狄奥尼修在《神名论》第五章也触及了这一论点,他说:「天主不是以某种方式存在,而是在自己内绝对地、无限地、不变地统括完整的存在。」然后他又说:「祂是所有自立存在者的存在。」

释疑

  1. 像狄奥尼修在《神名论》第五章所说的,如太阳一样「虽然只有一个,但借一律而无变化地发光照耀,在自己内先己统括感觉界之自立体和多种不同的品质;同样,在万物之原因内,更应以自然统合的方式预先存在着万物」。准此,本来本身不同的和对立的诸物,却像一物一样预先存在于天主内,而无损于天主的单纯性。

  2. 借此也可以清楚知道质疑2.的解答了。

  3. 正如同一狄奥尼修在同一章内所说的,如果我们根据存在、生命、智慧彼此在思想方面的或抽象的区别来讨论,固然存在本身比生命更为完美,生命本身也比智慧更为完美(按抽象地看其定义,存在本身常意谓现实、实际有或存在,生命和智慧则否。其次,生命可承受存在的现实而无智慧,智慧却不能承受存在的现实而无生命);可是,一个具体或实际有生命之物却比一个只有存在之物更为完美,因为有生命之物也是有存在之物;一个有智慧之物,既是有存在之物,又是有生命之物。所以,虽然有存在之物在自己内并不但括有生命之物和有智慧之物,因为那分有存在之物,不必一定分有存在的一切方式;可是,天主的存在本身却在自己内包括生命与智慧,因为天主是自立的存在本身,祂不可能缺少任何存在的完美。
         (按:此节所论,可借陆海空各级军官与三军统帅的关系来比拟说明:每一军官都是局部地分享三军统帅的军权,只有三军统帅的军权是圆满的或完美的,统括所有军官的军权。换言之,一切军官的军权,都以一种更为优越的统合方式,存在于唯一的三军统帅内。)

第三节 是否有受造物可能相似天主
有关第三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似乎没有受造物可能相似天主。因为:

  1. 《圣咏》第八十五篇8节说:「上主,没有任何一个神能与你相似。」而在所有受造物之中,要算那些基于分有而被称为神的是最尊高的了。所以,其他的受造物就更不可能与天主相似了。

  2. 此外,相似是一种比较。不同共类或类(genus)的东西,彼此之间没有比较,所以也没有相似:因为我们并不说「甜」与「白」相似。可是,没有受造物与天主同属于一共类或类,因为第三题第五节已经证明过了,天主不属于任何类。所以,没有任何受造物相似天主。

  3. 此外,所谓相似的东西,就是在形式上相合的东西。可是,没有东西在形式上与天主相合,因为没有任何东西的本质就是存在本身,只有天主的本质是如此。所以,没有任何受造物能与天主相似。

  4. 此外,在相似的东西之间,相似是相互的,因为相似的东西是与相似的东西相似。所以,如果有受造物与天主相似的话,那么,就是天主与某种受造物相似了。而这相反《依撒意亚》第四十章8节所说的:「你们要把天主同谁相比拟呢?」

反之 《创世纪》第一章26节却说:「让我们照我们的高像,按我们的模样造人。」《若望一书》第三章2节也说:「一显明了,我们必要相似祂。」

正解 我解答如下:由于相似是着眼于在形式上的相合(convenientia)或相连(communicatio),所以,依在形式上的多种相通方式而多种相似。有的东西被称为相似,因为他们在同一形式上,依同样的理或本质和同样的方式彼此相通;如此他们不只是被称为相似,而且是在相似点上相同或相等,就如两个同等白的东西,是在白色这一点上相似。这种相似是最完美的相似。另一种被说成相似的东西,他们在形式上固然依同样的理或本质彼此相遇,但不是依同样的方式,而是有大小或多少(不等)的差别;比如说,不甚白的东西与更白的东西相似。这是不完美的相似。第三种被说成相似的东西,他们在同一形式上相通,但不是依同样的理或本质,这在不同义或不同质的主动者(主动原因或成因)身上可以清楚看到。因为每一个主动者以其为主动者而言,都做出与自己相似的东西;既然每一个主动者都是依照自己的形式而动作,所以在(动作的)效果里,必定有相似主动者之形式的地方。所以,如果主动者和他的效果都属于同一个别类或(物)种(species),那么,在作者和作品或做的效果之间,一定有在形式上的相似,而且是依照同样的别类或(物)种之理或本质,如人之生人(或「做」人)。但是如果主动者不属于同一类或(物)种,仍会有相似,但不是依照同样的别类或(物)种之理或本质,比如由太阳能力所产生的东西,比如由太阳能力所产生的东西,固然仍然可以说与太阳有某种相似,但不是说他们依照(物)种的相似承受了太阳的形式,而只是依照共类或(物)类(genus)的相似。

所以,如果有一个主动者不属于任何共类或类,他的效果与主动者之形式的相似就更为疏远,而且其分有主动者之形式的相似,不是依照同样的类或种之理或本质,仅是依照某种类比(analogia),就像「存在」为一切东西所共有一样。凡是由天主而来的东西,都以这种方式相似天主,他们是以「存在之物」的身份,相似那整个或全部存在的第一和普遍根源。

释疑

  1. 如狄奥尼修在《神名论》第九章所说的,几时圣经说没有东西相似天主,「其意义不是推翻与天主的相似。因为同样的东西,与天主既相似而又不相似:与天主相似,系指这些东西依照可能仿效的幅度,仿效不可能完全被仿效的天主;与天主不相似,系指他们不及自己的原因」,不仅是在程度方面,如不甚白的东西不及较白的东西,而是因为在种(别类)和类(共类)方面根本没有什么相合。

  2. 天主与受造物的关系,不是有如与其他(与自己)不同共类之物的关系;而是祂自己有如是超越所有共类,并为一切共类之根源者。

  3. 说受造物因在形式上相通而相似天主,不是依照同样的类和种之理或本质,而只是依照类比,这是说天主因自己的本质而为物或存在者(自有物),而其他物却是因分有而为物或存在者。

  4. 虽然,或多或少地可以承认受造物相似天主,但绝不应该说天主相似受造物。因为,如狄奥尼修在《神名论》第九章所说的:「在属于同一阶层的东西之间,固然有相互的相似,但不是在原因与效果之间」;因为我们可以说(人的)雕像相似人,却不可以反过来说(人相似雕像)。同样,我们可以说受造物多少相似天主,却不可以说天主相似受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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