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六 章
赢得修女们
在做囚犯期间,我的肉体虽然受苦,内心却有无法言出的喜乐与满足。身体的被囚似乎使我加倍地得到了灵里的自由。外面越被拘禁,里面就越广大、扩展。我的祷告一如既往——简单、无有。但有时良人将我抱得更紧,我就更深地沉入祂自己。我一直在这状态里,直到我犯了前面讲过的不忠的罪,努力注意自己时。
在圣约瑟日 ,我被带入一种更明显的状态,更多是在天上,而不是在地上。我去了花园尽头的各各他——狱卒得到许可把我带去,我很喜欢这地方。在此,我停留了很长的时间,内里的状态非常简单、纯洁、裸露,无法描述。人类的语言对最高的属灵境界,只能缄默无声。当我们讲到圣处女和圣约瑟时,几乎无话可说,这并不希奇。任何有明显表现的,都远次于这种情形。
在一成不变的中心深处,这状态是如此超越于一切言语之上!藉着它,我明白还有新的杯要我喝。这好像是耶稣显圣容(参太17:1-2),在山上谈论祂的受难——这是祂受苦的誓约,进入苦难的引言。从此,祂的里面就进入被剥夺的状态,失去了神性的丰富倾注于自己人性上的机会;所以从那一刻起,祂被剥夺了从前所有的支持。当时,荣耀彰显在祂的身上,那是它彻底退去前最后的一闪。从此,荣耀完全封闭在祂的神性里,把祂的人性留给了单纯的苦难。从前的荣耀与享受对祂越自然,这损失就越大。
按我的理解,从显圣容之后直到耶稣基督受死,一切至福的涌流对祂都停止了,祂置身于单纯的苦难里。可以说,同样的事对我也发生了,尽管我不配参与耶稣基督的状态,因为微小软弱的受造物与“神-人”是不般配的。
圣约瑟日就是我的“显圣容”日;我跟这位圣徒非常紧密地联合。在我看来,我似乎跟受造物全然隔绝,无份无关了。从那时起直到现在,一种隔离发生了——我被受造物逼迫,也被神弃绝,两者都同样地深。这并不是说,我对这弃绝有什么痛苦烦恼,或者我魂对任何东西有最小的倾向——那不再可能了,因为她对任何事情,无论是什么,都没有倾向、偏好。置身在那样一种弃绝里,我有时不得不思想,到底有没有“我”,“我”是否存在。
在整个圣约瑟日,我的状态都一样。后来,这渐渐消失,直到天使报喜节 ——那是我心喜悦的日子。那一天显示给我的是:我必须进入新的苦难,喝尽神烈怒的渣滓。我想起神烈怒落在我身上的那个梦,我只得重新奉献,牺牲自己。
报喜节傍晚,我被置于一种无法表达的剧痛中。神的烈怒是完全的,魂在天上地上都没有支持。在我看来,主似乎让我经历一些祂自己在花园里的极度痛苦(指客西马尼园,参太26:36-46);这持续到复活节。之后,我恢复了从前的宁静,但有点区别:所有的联合都被移开了,无论对神,还是对受造物,我都好像不存在了一样。我必须努力才能想,我有“所是”吗?是什么?在神里是否有受造物?或任何的存在?
尽管我被人以“前面讲过”和“后面要讲到”的方式对待,但对逼迫者,我却从未有过丝毫的怨恨。我知道他们对我的迫害——神愿意我看见并知道一切,祂给我里面的确定,知道事实如何,我从未有过片刻的怀疑。我虽然知道,却不恨他们。若是拯救他们需要我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会心甘情愿,全力以赴的。在认罪时,我从未提过他们的事情。有些软弱的人说,即使别人做了恶事,我们也不应该相信。难道耶稣基督和圣徒们为了不看见迫害者,就把自己的眼睛挖出来吗?他们看见了,同时也看见“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他们的”,他们就没有能力(参约18:19)。所以,我们若爱神所给予的打击,虽然看见,却不可能恨祂所使用的打手。
礼拜四,行政官来见我,给我在修道院里的自由——我能在修道院里活动了。他没有给我任何外面的自由,甚至不许我跟子女监护人讲话。他们不停地催促,要我的女儿同意一个对她将是毁灭性的婚姻。为了促成这事,他们让她住在那位绅士的堂姐家中。我若能感到忧虑的话,这定会让我寝食不安了,因为那个对象毫无基督徒的色彩,品行极度败坏。但我把一切都交托给神,相信祂会拦阻这事。
行政官告诉我,我已得到完全豁免,为了文件事宜,及得到女院长的意见,只需等待很短的时间。女院长素来以美德与正直而闻名,她和整个社区都给了我最好的评价,好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全社区对我感情深挚,修女们情不自禁,到处对人讲我的好话。我若在巴黎所有的修道院挑选,包括那些素来熟悉的,都不可能得到更好的评价了。当初,他们为我选中这里,诱导修女们对我心存偏见,本是为了让我饱受最严酷的待遇的——我的“爱”啊!在此我认识了你的保护与眷顾。
慕司神父得知这家修道院说我好话时,他相信她们若说我好,就不可能不说他坏。他到处写信抱怨,说我在全世界诋毁他,在社区里讲他许多的坏话,尽管我见不到人。于是,大主教和行政官对我重新产生了苦毒——慕司神父是行政官的认罪神甫。我不但没有如所说的在十天后获释,反而不声不响,被关了许多个月。在声明我无辜之后,他们四处传播新的流言,把我涂抹得比以往更黑了。
大主教说,我除了悔改,别无出路。他告诉柴斯首座神父 ,我有错误,曾经流着泪悔改了,但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只是作戏,所以必须关起来。
我只有一个要求:我若有罪,可以受惩罚,但应该公开对我的审讯记录。他们不同意,唯一的回答就是新的毁谤。
这事对我最大的熬炼是不能采取任何措施,我在希望与绝望之间,被不停地抛来掷去。我突然被告知:迫害者占上风,他们让国王相信我犯了一切被控的罪名。朋友们都退去了,说不认识我;敌人高呼胜利,加倍地苦待、打击我。我在满足与引退中,安息在羞辱里,相信会至死如此,除了终生做囚犯,不能奢望别的。但突然又有几天希望的阳光,结论倾向于我的好处,到了一种程度,就要宣布无罪释放了。当这事似乎安顿下来,希望复苏时,风向又陡转,敌人造出新的流言,让人相信他们发现了新的文件,我犯了新的罪。这事反复不定,持续如此。
我在神的手中,如同风中的芦苇,被打倒在地;又突然被扶起来。无论在羞辱还是在希望中,都不能持久。在不住的颠簸中,我魂从未改变位置,这样或那样,对她都没有分别。
有一天, 我突然听说慕司神父要把我放进一个他所带领的修道院里,这事已经成了。由于他非常严酷,相信他会让我大为受苦的。他是那么有把握,甚至下令预备一个房间,好把我关起来。在我得到的一切消息中,这似乎是最可怕的;朋友们闻讯,都悲切痛哭。但我魂安稳,静如止水,没有感到一丝的烦恼或自怜。
另一次,一位重要人物主动要求为我讲话,相信我会立刻得释放;这事似乎已经成了。对此,我没有感到一丝的喜乐。
在我看来,我魂似乎处在不变的永恒里。在我里面,己是那么完整地丧失了,任何利害都不能带给我痛苦或欢乐。我是那么彻底地属于神,除了祂所做的,不可能为自己期待任何东西。他们曾无数次用死亡与手铐威胁我,但不能使我改变丝毫。
我的“爱”啊!我可以这么说吗?在我里面对你有种无上的超越一切的爱,即使在地狱里,我也会对自己的处境满意,因为为着自己,任何事情都不能使我感到满意或难过,我只为了神独一的满足。神是无限地幸福;在我看来,在时间和永世里,没有任何的不幸能拦阻我无限地幸福,因为我的幸福单单在神里。
没有判给我公正;刚好相反,为了隐瞒我所受的奇怪迫害,他们掀起新的毁谤。我只能见一个耳聋的认罪神甫,他也听修女们的认罪。此外,我唯一得到的就是在五旬节前夕,向一位修士认罪,因为耳聋的神甫病了,不认罪而过节是不行的。
应该承认,这家修道院非常频繁的认罪让我极其受苦。因为主让我全然忘我,除了一般性或过去很久的罪,我无法为任何具体的事情认罪。我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是什么,所以对眼前的事情,什么都说不出来。
天意使我在修道院里遇见一位世间妇女,她对我产生了深厚的感情,竭力在各方面服事我。她见我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待遇,就求她所认识的一位耶稣会神父去告诉柴斯首座神父。这位可敬的神父照做了,却发现柴斯神父被人误导,激烈反对我,因为别人告诉他,我有错误,甚至悔改了,但仍有很多尚未悔改的罪。这位可敬的女士建议我给柴斯神父写封信。我就写了如下的信:
“我尊敬的神父:
“如果我的敌对者们只是攻击我的名誉和权利,我会选择沉默,不为自己申辩,因为这是我一惯的原则。但现在,他们攻击我的信仰,说我悔改了,但怀疑我还有更多尚未悔改的错误,我不得不在请求尊敬的阁下保护的同时,向您陈明真相。
“我向阁下保证,我从未做过那些事情。让我惊奇的是,行政官已经承认那些攻击我的报告是假的,那封信已被确认属于伪造,我也给他无可争议的证据,证明那封信不是我写的——审训我的人从未向我要过悔改信,他们只要些微的解释便满意了,并宣布了我的清白。我甚至把我的文章都交在他们手中,把自己完全交出,我如此行只是为了自己属灵的操练。但在此之后,让我惊奇的是,我有理由相信阁下并未收到关于我清白的通知。
“我尊敬的神父,我不能装糊涂。为了别的,我可以忍受一切的毁谤;但为了那篇关于信仰的文章,我怎能为这旷世奇冤而沉默呢?我的一生是那么专一地执着于最正统的宗教情感,我甚至因此而吸引了敌人!
“我若胆敢向阁下打开心霏,以完全的信赖揭开一切秘密,我可以藉着不争的事实向您证明,是今世的利益把我带到今日的困境的。在拒绝做良心不许可的事情之后,我曾受到恐吓,说我会陷入麻烦。我受到压迫,没有能力自卫,因为我不属于任何党派,不搞阴谋诡计。
“我尊敬的神父,要迫害一个毫无保护的人是多么容易呢!不幸的是,您是通过毁谤才知道我的,我怎敢期待阁下的信任呢?然而,如果您愿意了解,我可以向您证明我所讲的一切。这是莫大的恩惠,值得您的某某永恒的谢意……”
这封信所产生的效果跟预期的刚好相反。我是出于礼节、为避免丑闻才写了它,因为我丝毫不为自己申辩,被人看为顽固——他们说我试探神,在等着神做一切。我感到这封信和他们要我写的所有信都不会有用,只会带来伤害。但主让我写,只是为了让他们看见,若是神不动手,对一个弃绝给祂的魂,人所能做的是何其有限!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主自己要成为我唯一的拯救。所以,当我看见人最好的计划只起破坏作用时,这给了我难以言喻的喜乐。柴斯神父对大主教讲到我,但这只是被曲解,引起了新的逼迫。大主教肯定地对他说,我罪大恶极。为了证明这断言,大主教假装施恩给我,打发他的一位主教朋友私下告诉女院长,让她诱导我写一封顺服、谦恭的信,声明我有罪且悔改了,并许诺说,我若写了这封信,就会立刻获得释放。
我忘了讲,在此之前一个月,行政官跟博士来见我,在院长姆姆面前,向我提出,我若同意女儿的婚事,就在八天之内获释。我说:我不会以牺牲女儿的代价换取自由,我满足于留在监狱里,直到主喜悦释放我的时候。他答道,除非他愿意,国王不会采取暴力行动。我说,我知道国王太公平、正义了,不可能做别的。但一些天后,他们报告柴斯神父说,我说国王要把我留在监里,直到我同意女儿的婚事。大主教亲自告诉我的子女监护人,我若不同意这桩婚事,是不会得释放的。尽管我见不到任何人,跟外面毫无交流,他们却谎言伪造,控告我是国家的敌人,应该再次被关锁起来。
这时,他们再次努力,看我是否愿意写悔过信,作为被释放的前提。他们没有释放我的意思,只是强烈盼望有个无可置疑的铁证,好把我余生都关起来——这是敌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