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直至此处,圣奥古斯丁辩驳为现世而敬拜邪神的人,现在辩驳为后世敬拜邪神的人。为辩驳他们,他先指出博学外教神学家范罗对神的意见,然后论他所列的三种神:神话的、自然的、民众的。最后指出民众神话上的神,对将来永久的幸福毫无用处。
小引
我在前面五卷书中,已辩驳了为现世的利益,主张以真天主的最高敬礼,去敬拜许多邪神的人。天主教的教义指出这类神,只是无用的偶像,不洁之魔,害人之鬼,是受造物,而不是造物主。
谁不知道,为糊涂固执的人,若前五卷书还不够,再写几卷也不会够,因为他们对任何明显的事都不降服3这样的人,自然受害匪浅,因为他们贪求虚荣,无论如何医治,是不能痊愈的病症,这并不是医生的过失,而是病人的过失。
但深加考虑,不固执己见的人,自会觉出前面的五卷书,已超乎需要之上,已解决了这问题。他们不会疑惑,无知愚民,因着现世的灾祸,世界的丧亡,及世事的变迁,乃怨恨天主教;而博学的人不但隐瞒,并且违背自己的良心,去帮助他们,既没有理由及审判力,反而冒失自大。
第一章 辩驳主张不为现世,而为来世当敬拜邪神的人
因为依照我所许下的次序,现在该当教训,辩驳主张不为现世,而为后世,该当敬拜天主教所摈弃的外教人的邪神;我愿用《圣咏》上十分真实的话,开始这章:“依赖天主,不向慕傲慢与趋附欺伪之徒,才是有福的人。”(咏.春软•五)
在人类疯狂之中,我们更该听从哲学家,他们亦不赞成民间的错误,为邪神捏造偶像,对邪神的礼仪上,相信许多不经之谈。
他们虽然不明目张胆,反对这事,但私下表示反对,我当同他们讨论这问题,即为得永生,当朝拜造神人及一切事物的独一真主,虽然亦有几位大哲学家,以为亦当敬拜天主所造的许多在高位的神。
谁能相信邪神,在第四卷中,我曾提及几个,他们各有其现世事物的职司,能给人永生呢?博学多才的贤人,教训人为得某恩当求何神,这是大功大德,为使人不坠入矛盾之中,如演剧员所常做的,向李培禄(Liber)神求水[1],向水神求酒。
博学之士岂能告诉祈求神的人,求水神赐酒,所得的答复是:我们只有水,去求李培禄神,还要求说:你若无酒,赐我永生吧!
还有比这更奇怪的事吗?这类喜笑的神,若不是魔鬼哄骗人,可回答说:“人呀,我们连葡萄都没有.哪里还有生命呢?”
所以去求这种神赏赐生命,真是糊涂至极.在我们短促的生命中,去求神不能赏赐的事,因为不属他管.这可引人发笑。在戏台上,使人发笑,这是对的,但不学无知的糊涂人做出这事来,就要见笑大方了。
贤者知道,并教训人,为某恩典当求某神,至少为国内所敬的神,如何事当求李培禄神,武刚及我在第四卷中提及的其他诸神,其余的我以为不必提及。若不能求谷神赐酒,酒神赐面包,武刚赐水,水神赐火;若求他们每位赏赐永生,岂非糊涂至极?
为此,对神能赐国土的问题,我已答复了,相信世间财物由邪神分施,是糊涂至极;若相信他们中能赐永生,它超乎世间国家之上,岂不更糊涂吗?有人以为神不能赏赐世间国土,因为神高高在上,管这类小事,有伤他们的地位。别人则想到人世的短促,轻视世间国家的强盛,以为不可烦劳神去管国家的事。
为此我在前面两卷中已指出大小诸神,不能给人现世的国家,更不能使人长生不死。我还该添上说,因为我同主张不为现世,而为来世当敬神的人辩论,亦不当为他们所管的事去敬拜他们;如相信敬神为现世有益,我在前五卷中,已辩驳了他们。因为若敬拜青年神的人,就年轻力强,不敬他的人就夭亡,或未老先衰。若胡须神使敬他的人脸色盎然,不敬他的人就不长胡须,或只零零几根,我们可说神各有其所司,为此不当求青年神永生,他连胡须亦不能给,胡须神亦不能赏赐永生,在现世他亦不能赐人生胡须。
若为他们所管的事,不必敬神,因为许多敬拜青年神的,青年时就成为病夫,不敬拜他的反而力强身壮,而求胡须神的人,反为不求神的美髯公所笑。为何人既已知道敬拜神为得现世的恩惠,已不合理,还要以为求永生是有益的<呢?连为使愚民拜神,乃使他们各有其司,不徒手空闲的人,亦不敢肯定这种糊涂事。
第二章 范罗指示外教人所敬神的种类及礼仪,更好是不要提及,我们对他有何意见
谁比范罗更勤力研究这问题?谁比他更巧于寻获?谁比他更用心考虑?谁比他分析得更清楚?谁比他更确实明显述说呢?
虽然他不长于文藻,然而他却以理论及判决力而著名;他在我们所称的世俗学问,他们所称的自由学问上,使学者满意,如西塞罗以文章使人满意一样。西塞罗自己亦极口夸奖他。
西塞罗在学园书中曾说,与“最聪明,一定最博学的”范罗辩论。西塞罗不说他口若悬河,因为在修辞学方面,他远不及自己,但说他是最聪明的,虽在书中他说当犹豫一切,但添上说:“一定是博学的。”西塞罗对这点,如此确定,毫无疑惑,似乎与学园派辩论时,忘了自己亦属学园派了。
西塞罗在第一卷书中,称赞范罗的著作说:“我们在自己城内,如外方人,你的著作使我们找到本家,使我们知道自己是谁,是在何处。你教我们祖国的历史、季候的秩序、礼仪及司祭的律法、家庭及社会的典型,你指给我们地点,解说了神人事物的名字、血统及职务。”
这位以聪明著名的戴伦治,亦以诗称“范罗,是在一切学问方面最博学的人”;他读书五车,使人惊奇他还有时间著作;他的著作,一人终身不能读完;这位有智慧有学问的大人物,若毁灭所写的神,说不属宗教,而属迷信,就写不出这些可笑、可轻视、可厌恶的事。他敬拜神,以为他当受人敬拜;在自己的著作中,他表示不因敌人的攻击,而因人民的懒惰,将丧失一切。
为此他说愿意从这危险、丧亡中救出它,用自己的书籍,使它能保存在人的记忆中,如梅德禄救出维斯大的神器不亡,或如爱乃亚将特罗亚的神救出一样。虽然如此,他给大家读到这些事,使博学鸿儒与白丁都摈弃它,以为与宗教的真理互相矛盾。
我们对他有何意见?他虽然聪明绝顶,学富五车,但没有圣神,受本国习惯及律法的拘束,为颂扬宗教,不愿谈该谈的事。
第三章 范罗人事神事古史的分析
范罗写了四十二卷人事神事的古史,二十五卷论人事,十六卷论神事。他将人事书分为四篇,每篇六章。在此书中他要指出谁在工作,在何处工作,何时工作,做何事情。在最初六卷中,他论人,其次四卷论地方,以后四卷论时代,最后四卷论事物,共二十四卷;尚有最初一卷总论一切。在对神的书中,他保留同样的分法,论人对神的敬礼,在一定的地方及时间。
他在四篇中记述这事,每篇三卷;在最初三卷中论人,其次三卷论地方,以后三卷论时间,最后三卷论礼仪。总之,是论谁、何处、何时、如何敬神。但需要说明礼仪是为敬拜谁,这是最重要的,所以最后三卷乃论神,共十五章。但因有总论一卷,乃成为十六卷,如我们已说过的。
然后他将书分为五篇,分章如下:最先论司祭、其次论卜筮、三为专司礼仪的十五人。第二篇三章,论地方、寺、庙;第三篇三卷,论时间即庆日,斗兽场及戏台上的表演。第四篇三卷,论圣物、论祝圣、私人圣物、公家圣物。除了上面论礼仪的庄严外,尚当论敬礼的对象——神;第一章论确定的神,第二章论不确定的神;最后一章,论主要及次要的神。
第四章 由范罗的言论中,可知敬拜神的人,以为人事先于神事
由这书中精彩的分章看来,只要你不固执己见,很明显的,由我所指出及将来要指出的神中,不能找到所期望的永生。因为这些神是由人所造,或由邪神所造的,而不由善神所造;打开窗户说亮话,是由邪恶之魔所捏造的,他们因为嫉妒,使恶人起恶劣思想及情感,并以假证据坚定它,使人越来越糊涂,不能追随永久不移的真理。
范罗自己说他先论人事,然后论神事,因为先当筑城,然后乃由人建立神的敬礼。而真宗教非为世间国家所立,而由天国所立,是由真天主而来,他赐给敬拜自己的人永生。
范罗自己承认先写人事,后写神事,因为神事由人所创:“如画家在图画之前存在,工程师当先房屋而存在,因而国家亦在它所建立的事物之前存在。”
他并说若要研究每位神的性质,就该当先论神,然后论人;似乎他在书中只研究几位神的性质,而非全体神的性质。他若只论某神的性质,岂不当将神的性质,放在人的性质以前吗?因为在最后三卷中,他谨慎地论确定的神,不确定的神,私人的神,岂不是论每位神的性质?那么下面的话“若我写每神每人的性质,我要先说神性,然后说人性”,有何意义?
他或写全体神的性质,或只写某神的性质,或不写任何神的性质。若写全体神的性质,一定当将它放在人性之前;若只写某神的性质,为何就不放在人性之前呢?岂有某神,不当放在人之前?若将神放在人前,以为是过余的;放在罗马之前,一定不过余,因为范罗所写的人事,不是全世界的,而只是罗马的。
但他说将人事,放在神事之前是对的,如将艺术家放在图画之前,将工程师放在建筑物之前一般。这样,他明显承认神事,如图画及建筑物一样,是由人而创立的。所以他没有写任何神的性质,虽然他没有明明说出,但让聪明人自己去理解。
说:不是全体,是明说有某人,也可理解为无任何人,因为无任何人,不是某人,也非全体。因为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要论众神的性质,就当将它放在人事之前;但是他若只论众神的性质,亦当将它放在人之前;他没有说出这点.是真理说当如此。若将神性放在人事之后,就当承认神为虚伪。所以他不将人事放在神事之上,是不愿将虚假事放在真事之前=
范氏论人事时,随从历史的经过;论神事时,能随从何物,岂非随从虚伪的意见?他正用巧妙的证据来证明,不但将人事放在神事之前,他并列出证据,因为他若缄口不言,别人就要卫护他的作风了。
但他引证时,不让别人去研究,反明明指出愿意将人放在他的创作之前,而非将人性放在神性之前。因此他承认写书论神事,不
注意真理本身,是由错误而生的虚伪。他在别处亦说得很明白,如我在第四卷三十一章所写的,说他若要建立新国,就随从自然秩序而写,但他是在已建立的国家中,只能随从习惯。
第五章 依照范罗,神学分为三种:神话的、自然的、民众的
为何范罗承认神学分三种:神话的、物理的及民众的呢?若拉丁文许可的话,我译神秘为神话的,因为希腊文神秘=Mythos)正指神话;第二种自然的为物理的,是这话的意义,许可如此译;第三种他所说的,在拉丁文,即是民众的。
他写说:“诗人的神学为神话,哲学家的神学为物理的,人民的神学为民众的。”在第一种神学中,有许多事情与神的性质不相称,因为说有的神由头而生,有的由腿而出,或由血滴而生;有的神是盗贼,有的犯奸淫,有的为人效劳。总之,在这种神学内,神的品行不端,不但对正人君子不相称,即对下贱的人亦不相称。
范氏能够时,有勇气时,以为不会受罚时,就毫不犹豫地承认,这类无稽之谈,对神是多大的侮辱;这并非对自然神学或民众的神学而言,是对神话中的神学而言,他公开地加以指责。
现在我们看看他对自然神学作何言:对第二种神学,哲学家写了许多作品,论神的数目、住处及性质,是在一定时间开始存在,或永远己有;他们是由火而成,如赫拉克利多(Heraclitus)所信,或由数目而成,如毕达哥拉(Pythagoras)所信,或由原子组成,如伊比古鲁(Epicurus)所信。他继续论其他事物,说当在学校中,而不在公共场所加以讨论。
范氏对哲学家的自然神学,无所指责,他只提及各派的争执;但他不愿在公共场所讨论它,而限于学校之内;他将第一种神话放在城市之外,因为既虚假又丑恶。但人民,连罗马人在内,不喜欢听哲学家论神的高谈阔论,却喜欢诗人所唱,戏子所演的神话;它不但不合神的身份,连对下贱人亦不相称。他们不但倾耳静听,反以为能悦乐神,能平息他的愤怒。
有人说:我们如范罗一样,将神话及自然神学与民众神学分开,现在我们要讨论这问题,先看他如何解说。我们容易理解当摈弃神话,因为是虚伪的,不正当的,与神不相称的。若将民众神学与自然神学分开,岂不承认民众神学亦是假的吗?若是自然的,为何要摈弃它?若民众神学不是自然的,则接受它有何功劳?
这是范氏先写人事后写神事的理由,因为在神事内,他不研究神的性质,而研究人为的制度。
现在我们来研究一下民众神学:第三种神学是人民,特别司祭们当认识及实行的神学,它规定是当公开敬拜何神,当奉献何种祭献。我们注意范氏所说的:第一种神学是戏台上的,第二种是世界中的,第三种是城市的。谁都看出他重视何种神学,无疑地,是第二种,他是说哲学家的,是世界的,哲学家以为它是最高尚的。
但第一种与第三种神学,即戏台上的与城市的神学,他将它们分开或联合在一起。我们看见属于城市的,不常属世界,虽然城市是在世界内;因为可能因着错误的意见,在城中敬拜 的神,不能在世界内外找到;而戏台何在,岂不在城中?谁建立了戏台,岂非城市?为何建立戏台,岂非为演戏?戏剧何在,岂不在神事之中?人曾写了许多书籍讨论它。
第六章 论神话及民众神学,反对范罗
啊!范罗,你既然聪慧绝伦,无疑的,也是最博学的,但你只是人而不是神,也没有天主的神,以能依真实与自由宣布神的事,你亦看出当如何将神事与人间的谎言与谣言分开。但你怕得罪人民的意见及公共的迷信,虽然在你整部书籍中,你以为不合神的性质,即在人所想象的世界中,亦不适合。
在这犹豫中,聪明绝顶,学富五车,亦何助之有?你愿意敬拜自然神,却被逼去拜民众的神。你固然找出神话里的神,对他你能自由发表你的意见,但在无意之中,你同时亦打击了民众的神。因为你说,神话中的神,宜于戏台,自然神宜于世界,民众神则宜于城市。但世界既然是神的工程,而城市与戏台则为人的工程;在庙宇中受敬的神,不能在戏台上被讥笑;在演戏时所拜的神,岂不是接受祭献的神?
你若说有些神是自然的,其余则为人所立的,必定分析得更深刻;诗人与司祭论神不同,但二者都同意不能使邪魔满意,因为他们是真理的敌人。
我们暂时将自然神学放在一边,后来再谈,我们能自诗人,戏台的神处得到永生吗?不。真天主使我们远离这类疯狂。我们要向邪神求永生,他们喜好这类事,重演他们的丑行时,他们的愤怒就会平息;我想没有人会坠人这类邪神中;不能用神话或民众的神学,得到永生,因为神话描写邪神的丑行,撒下种子,民众神学帮助它,而得到收割。
一种扩布谎话,另一种接受它;神话将假的恶行归于神,侮辱他们;民众神学,将表演这类丑行放在神事之中;神话的诗歌,唱邪神的丑行,民众神学将它列人邪神庆日的节目中;神话说出邪神的丑行,民众神学却爱它;神话说出,表示出来,民众神学认它为真的,即使是假的,亦喜悦它。二者都是丑恶可恨的,戏台上将它变成为公开的无耻,民众神学为之修饰。
由污秽现世的,岂可期望永生?若与恶人为伍,激动私欲偏情,使生命玷污,何况与罪恶满身的邪魔为伍,更使它污秽不堪。若恶行是真的,他们是多么丑恶;若是假的,是以何等丑行去拜他们。
这样说来,不知这事对神是不相称的,只限于诗人所唱,戏台所演,而其他不由戏子,而由司祭所行的,就没有不适宜处了。若如此,没有人会想当在戏台上演出丑行,以敬拜神,他们反而要禁止它了。
若在戏台上演这类事,人不以为耻,因为在寺庙中亦举行。最后范罗将民众神学自神话及自然的神学分出,他使我们懂得,尚有一种由二者组织而成,却有区别的神学。他说:“诗人写的比人民当做的更少,哲学家写的比人民所当知道的更多。”
他们虽然厌恶自己所写的,但自神话及自然神学中抽出,并人民众之内。所以我们先讨论诗人及人民所共有的。由此可见,当信从哲学家的,超于诗人的,但我们不该完全取消诗人。但在另一处,论神的血统时,说人民更容易信诗人,而不信自然界。谁说当做何事,就立刻着手去做。依范氏物理家为利益而写作,诗人是为嗜好。所以人民不当仿效诗人所写的,他们抄写诗人所说神的恶事,使大家喜乐。他说,诗人为兴趣,而不为利益写作,写神所愿意的,而人民所做的。
第七章 神话与民众神学的相似点及融合点
戏台上表演的神话,丑陋不堪,但与民众神学联系;神话虽当摈弃,却为当加研究及实行的民众神学的一部分。如我已证明的,它并非民众神学以外的部分,却与它密密相联,如全身的一个肢体;这由神的像、年龄、性别及服装,可以证明。难道只有诗人描写游维为美髯公,梅古利没有胡须,司祭岂不当如此?岂只有戏子给白亚坡(Priapus)巨大的生殖器,司祭就不然?白亚坡在庙中受人敬拜时为正人君子,而在戏台上却是小丑吗?
老年沙都纳,青年亚坡罗,岂止是戏子的小丑,不是庙中的神像?为何门神冯古老(Furculus)、屋神李门丁(Limentinus)属男性,而门枢神贾代亚(Cardea)却属女性?这些正经诗人不愿歌咏的事,岂不载在神的经书中?地亚纳(Diana)女神,在戏台上佩带武器,在城中受人叩拜时,岂止是一位贞女?在戏台上的亚坡罗弹着琴,在庙中就不然了吗?与其他事件比较起来,这可还算是正经的事。
在加比多丘上庙中放着游维的乳母,我们对游维神当作何思想?这使欧美禄(Euhemerus)有理,他不以诗人立场,而以历史学家身份写说,这些神只是古人而已。将寄生神放在游维的桌上,岂不是愿将戏剧上的事物,变成神圣的事吗?因为若戏子将寄生神与游维同坐一桌,是为使人发笑。
范罗亦这样说,不是嘲笑时,是赞颂神时;不在神事书中,而在人事书内;不是论戏剧时,而是论律法时。这些作品证明他相信人以人像给神,因为他们亦喜好人间的快乐。
邪魔亦愿意来助长人类的幻想及错误的意见。爱古来庙的看守者,在庆日空闲无事,乃独自一人双手玩起骰子来,一手放着自己的骰子,另一手放着爱古来的骰子。他的条件是他若赢了,当用庙中的钱请客,请妓女;若爱古来得胜,则用自己的钱来敬神。终于他的左手赢了,即爱古来得胜了,他乃向神献食及艳丽的妓女拉丁纳。她在庙中睡时,梦与爱古来交媾,神并向她说,你一出庙门,就将遇见一个青年,他会给你酬报,就如来自神一般。果然,她一走出庙门,就遇见腰缠万贯的青年谭路治,与她长期姘居后,逝世时,一切家产都由她继承。
拉丁纳得了这批财产后,愿意不忘神的恩惠,并为悦乐神,乃立罗马人民为自己的继承人。从此一去不见,但她的遗嘱却找到了,因而被封为女神。若诗人幻想戏子演这类事,人们一定要说,这是不经之谈,不当与民众神学混在一起。但不是诗人,而是民众;不是戏子,而是司祭;不在戏台上,而在庙内;不是神话,而是一位大著作家所载,它归于民众神学。戏子在戏台上没有白白描写神的丑行,是司祭们在礼仪中,却徒劳无益地去找神所没有的道德。
在沙摩岛,游奴与游维结为夫妇,乃特别敬拜她。亦敬拜谷神,去寻找为阎王普路都所抢的普色比纳。在敬拜维奴女神时,吊她为野猪所杀的情人,俊秀青年亚童尼(Hdoms)。亦举行典礼,敬拜诸神之母,吊她的情人亚底(AtyS),因着女人的妒心,她去了他的势,同时吊不幸去势的加利人。
这些事比任何戏台上的恶行,都要丑陋。因为愿意将城市的民众神学,与戏台上的神话分开;似乎愿将丑陋不堪的事,与正经事件分开。
我们应该感谢戏子,他们为尊重人起见,不将寺庙中的丑事,在戏台上演出。若在光天白日之下的礼仪已是如此卑陋,而在黑暗中所行的,更当如何?他们在暗中与阉过的人所做的,无关紧要,但他们总不能隐藏这类不幸的人。他们使人相信与这类人所做的,乃是神圣的事,就不能否认将这类人列入圣物之中。
我们不知道他们所做的,但我们知道谁在做这类事;我们亦知道在演剧时所做的事,在妓女跳舞时,亦不让太监参加,但这是丑陋的事,为正人君子所不取。若宗教竟选这类人举行礼仪,他们连戏台都不准登上,这类礼仪又成何体统呢?
第八章 外教贤人对神的自然解说
他们要说:能有自然,物理的解说,似乎我们在辩论时,是在寻找字源,而非神学;在找自然科学,而非神的学。真天主并非因着人的意见,而是因着自身,但一切自然物并非天主;人、动物、植物、石头,都是自然界物,而非天主。
若对众神之母的礼仪,我们找这解说的基础,就是大地,那么我们还要找什么呢?为主张所有神都是人的作家,这是何等的证据!他们是人,正如众神之母是大地一样。在真正的神学中,大地是天主的工程,而不是他的母亲。
但他们无论如何以事物的自然性质,来解说礼仪,将男人变成女子,总是违反自然,而非依照自然。在行礼仪时,竟有如此的丑行,即以醒刑逼供,犯人亦不愿承认。若这种比戏台上还要丑恶的行为,给它一个自然界的解说,就可昭雪,则诗人的神话,为何不能昭雪呢?
有几位诗人如此解说:说沙都纳吞食自己的子女,是说时间一秒一分地过去,而成为沙都纳吞食自己子女的说法。或如范罗所想的,沙都纳象征坠于地上的种子,苗芽乃能生长。别人还有别的解说,对其余事物亦如此。
然而神话上的神学,无论如何解说,都当加以指责,摈弃,不但受哲学家的自然神学所摈弃,并当受我们现在讨论的民众神学所摈弃。这是城市人民的神学,其中含有与神不相称的事物。
写这问题的博学多才的人,知道两种神学都当受摈弃,但他们只敢摈弃神话,不敢摈弃民众神学,以为神话固当摈弃,但民众神学虽与神话相似,但是更好,不比神话高出一筹,所以亦当受摈弃。这样,由不愿指责民众神学的人方面,不会受到指责,神话与民众神学推后,自然神学能为人所接受。
因为神话神学与民众神学,同时是神话的、民众的,若研究它的丑陋是神话的,若再研究戏剧属于神话的神学,在城市中及神的庆日表演,就成为民众的了。
若他们的偶像及礼仪,指示我们他们在形象、年龄、性别、服装、婚姻、出生上,都与当受摈弃神话上的神,极为相似,他们如何能赐人长生呢?由此可以懂得,这些神实际是古人;创立礼仪,以纪念他们的平生及死亡,有时魔鬼怂恿人设立这类礼仪,以欺骗人。
第九章 每位神的职务
为何神的职务这样卑微,当依他们的权能去求他们?这岂不比戏台上的戏剧,与神的地位更为相称吗?
若有人为自己的婴儿雇了两个保姆,一个只给他吃,另一个只给他喝,如有哀杜加及波底那二神一样,我们一定要说他精神不清,在家中如在戏台上一样。
有人说:李培禄(Liber)神由拉丁文(Liberamentum)畅流而来,因着他的助佑,男人与女人交媾时,精液得以畅流。同样,李培拉(Libera)为女人亦然,她就是维奴女神,她使她们泄出卵子,为此他们将李培禄的生殖器暴露在外.,置于庙中。同样,将李培拉的阴部暴露在外。他们并说:女人与酒属于李培禄,以激起他的欲情,为此要狂吃狂饮。范罗自己亦承认狂饮者若不受到刺激,就不会做出这类事来。
后来议员厌恶这类事,乃命令取消它。由此可以看出,若拿邪魔当做神敬,他们在人的思想中,会做出何事来。在戏台上,亦不当做出这种事来,因为在戏台演戏,并不如醉汉,满台跄踉,但神竟喜好这类笑话,岂不糊涂至极!
那么迷信与宗教的区别有何意义?若说迷信者敬畏神,则有宗教信仰者,只羞以神为自己的父母,不怕他们是自己的仇敌。为何以为神都是善良的,他容易宽赦罪人,而陷害善人。但无论如何,他们为产妇竟派了一位神保护她,使施尔万(Silvanus)神夜间不进去,麻难她。为指点三个看护者,他们教三个人在夜间围绕房屋,先以斧击门,然后以木桩,最后用扫帚扫干净,于是施尔万就不得其门而人了。
由这三种行为,前三位神而得名:英德治(Intercidona)由斧砍;毕龙(Pilumnus)由木桩;陀佛拉(Deverra)由扫帚。因为三位神的助佑,新生婴儿,可不受施尔万的磨难。似乎为抵抗一个有意害人的恶神,善神的助佑不够,当用宗教以外的方法,请三位神来抵抗一个野蛮的神。这是神们彼此和睦吗?这是城市的守护神,岂不比诗人及戏台上所演的更为可笑吗?
男女交媾时,则呼求游甘底(Yugatinus)神,更好不要提他;新娘当于归,要求回家神,当住在家中,则呼家神;与丈夫同居,又要求居神。还要什么?当保留人间的廉耻,让肉欲在暗中去做其他的事吧!
伴婚者都退出了,为何让这大批的神留在新娘房中呢?不是夫妇想他们在面前,因而更有廉耻,但因新娘本性羞怯,因着神的帮助,更容易失去她的贞洁。
维治纳(Virginiensis)女神、苏皮古(Subigus)男神、白麻(Prema)女神、毕东大(Pertunda)及维奴女神与白亚波男神在做什么?若丈夫行房事时过于疲倦,一位男神或女神帮助他,不就够了吗?维奴女神在场,岂不绰绰有余,因为没有她的帮助,新娘不会失去贞操。
若人间还有点羞耻,而神却没有,新婚夫妇想起许多神看着他们行房事,新郎岂不更形拘束,而新娘更形害羞吗?
若维治纳女神为破处女膜,苏皮古男神使新娘在新郎前俯伏,白麻女神使她俯伏后不要移动,还要白东大女神做什么?满脸害羞,去你的吧,让新郎做一点事吧!
丈夫能做的,要她或别位神去做,岂不害羞?或者有人说:她是一位女神不是男神,可加以容忍;因为若是男神,名曰毕东陀,丈夫为保存妻子的羞耻,就要请许多神来对付他,如产妇之对付西尔凡神一样了。我对这点不必多说,因为白亚波男神亦在场,新娘依照宗教的典礼,当坐在他巨大的生殖器上。
外教人还要分民众神学与神话神学,分城市与戏台,寺庙与演戏,司祭的祭献与诗人的诗歌。此外还分正当行为与丑行,真与假,重与轻,郑重与轻浮,严正与可笑,可想望的与当摈弃的,依他们之所能,将一切分析清楚详细。
我们知道他们所做的,他们承认戏剧及神话的神学,系由民众神学而来,它由诗人的歌曲中,如由镜中而来一般。为此说明民众神学后,指责神话的神学,亦厌恶民众神学,因为神话神学由它而来,而神视它,如在镜中一般,喜爱二者,因为更为明显。
为此邪魔严命将它列人圣物之中,在庆日向他们奉献神话神的丑行。这样,将遭人厌恶的戏剧的神学,由大家公认的民众神学而来,更证明他们是邪恶之魔。他们的神学完全是虚伪丑恶的,只有幻想的神,愿意将一部分加人司祭的经书之中,而另一部分则参入诗人的诗中。以后又将作别种分析,则是另一问题。
对于范罗的分析,我以为已明显指出了,神话与戏剧神学,皆为民众神学的一部分。它们是丑陋虚伪却又合理,希望没有人愿从其中求得永生。
最后,范罗尚提及人由怀孕时,直至年老力衰时的神,由维奴(Janus)开始,直至内尼亚(Naenia)女神,在老人丧礼中,当歌颂她。他也提及别的神,不属于人,而属人所需要求生的事物,如饮食、服装及其他一切生活所需要的事物,指出各神的职务,能向何神求何物。但他无论如何精益求精,却没有指出一神,我们可向他求永生,这是我们做教友的独一理由。
谁不看出范罗这人详写民众神学,与丑陋的神话神学相似,它是民众神学的一部分,设法使人接受哲学家的自然神学。但他巧妙地,只指责神话神学,而不指责民众神学,只述说它,使贤者指责二者后,选择自然神学。若天主助佑的话,对这点,在自己地方,我还要论它。
第十章 塞内伽指责民众神学,比范罗指责神话,还要严厉
范罗没有勇气指责民众神学,如戏剧神学一样,与宗徒同时的塞内伽(Seneca)却有这种勇气,但不是全部,而只是部分的,只在著作中,而不在生活内,有这种勇气。在他的著作中,他反对迷信,屡次严厉地指责民众神学,如范罗指责戏剧及神话的神学一样。
他对偶像写说:“他们敬拜神圣的神,却以卑贱的材料塑造他们的像;有人的像、动物的像、鱼的像;有的人脸马身,性别亦变了。他们所称的神,若有灵魂而生活的话,必是怪物。”
稍后,论自然神学时,引了几位哲学家的意见,他问说:“有人要说:我相信天地是神,在月亮上下尚有他神否?我却信柏拉图,他以为只有一位没有肉躯的天主;我信逍遥派司脱东(Strato),他以为有一位没有灵魂的天主。”
他答说你以为谁的梦更为真实,是大治(Tatius),罗马禄,或何斯底(Hostilius)?大治创立了郭治那(Cloacina)女神,罗马禄封了毕谷(Picus),帝白冷(Tibennus)为神;何斯底将恐惧,惨
色变为神,这是人的最大痛苦,一种是心理的现象,另一种不是疾病,而是肉躯的颜色。”谁能相信这类神,能将他放人九天之上呢?
他对丑陋的礼仪亦毫不拘束地自由发言说:“有的去势、有的断臂,以这方式平息神愤怒的,还怕神的愤怒吗?若神竟要求这类敬礼,就不当敬拜他。是精神错乱,行为失常,以为神这样会平息愤怒,连寓言中所说的最暴虐的人,亦不会野蛮到这地步。虐王砍断别人的手足,但总不命人自己伤害自己。有人为将就君王的肉欲,变成太监,但没有主人会发出命令,叫人自己动手去势的。他们在庙中受伤流血,去祷告神;观察做这类事的人,看出为正人君子是非礼,为正常人是疯狂行为,若在少数人前做这种行为,人都要以他是狂人,一旦大群浪人做这行为,就成为明智的行为了。”
他不怕指责在加必多庙中每日所行的事,是疯狂人的行为。他讥笑了埃及的礼仪中痛哭何西利(Osiris)神的丧亡,又因他之寻获而狂喜;丧亡与寻获都是假的,•因为痛哭狂喜的人,都没有失落或寻找到任何事物。他说:“这类疯狂尚有其存在的理由,因为一年疯狂一次是许可的。”“我至加必多庙,为公众疯狂而感惭愧,各人擅占司祭的职务,有人变换神的姓名,别人向游维神报告时刻;有人开道、有人抹油,并做抹油的手势。有些妇女为游奴及米乃伐神理发•,在庙远处,但与神像相近,手指乱动,正如在理发的人一样。有的手中拿着镜子,别人呼求神接受他们的愿;有人给神送上呈本,使他知道自己的需要。一个年老龙钟的戏子,每日在加必多庙中演戏,以为人所欣赏的,神亦必定加以欣赏。许多职业的人,都坐在
神的面前。”
然后他继续说:“他们虽允许神无用的东西,至少不是丑恶的。有的妇女坐在加必多庙中,以为自己是游维神的情妇;依诗人的话:‘她们竟不怕游维妻子游奴吃醋。’”
范罗胆子更小,只敢指责诗人的神学,不敢批评民众的神学;塞内伽却大加挞伐;若我们相信真实的话,行这类事的寺庙,连戏台都不如了。
为此塞内伽在民众神学礼仪中,只选了智者的行径,并不是他从心相信,只在外面装饰而巳。因为他说:“贤者做这类事,因为是法律所命令的,并不是悦乐神的。”
稍后他又说:“神联婚时,如何兄弟竟娶姐妹?将佩罗纳配给战神马尔斯,将维奴女神配与武刚,沙拉治许与海神内东纳。有的神却伶仃一人,找不到对象;如孀妇的波罗(Populonia),傅谷爱、露茜纳,自然不会有相亲的人。我却敬拜这批大神,由古时迷信而来,要记住:敬神礼,属于习尚,不属真理。”
所以不是律法或习尚使民众神学中,有悦乐神的礼仪。但罗马人的上议员塞内伽,因着哲学,为人公正,却叩拜他所指责的,做他所非的,实行他以为是犯罪的。他曾以哲学,教人重要的事。并不为迷信,是为守法及遵从人间习惯起见,若不仿效戏台上的幻想,至少要仿效庙中所做的事。这是当加指责的,因为他假装所做的事,愿意人民以为他真心而行;演剧者滑稽取人喜笑,而不假装哄骗人。第十—章塞内伽对犹太人的性质,如何想法在民众神学迷信中,塞内伽亦指责犹太人的礼仪,特别是守星期六。他以为这是毫无益处的,因为每星期休息一日,他们就失了
生命的七分之一,又因为还可能不及时干上当做的重要大事。
他不敢对天主教的教友有所批评,他们当时已受犹太人的仇恨。这样,他赞美他们,不违反祖国古代的习惯,但亦不以私意责备他们。他论犹太人说:“这个罪孽的民族,生殖力强,几乎占领了整个世界,战败者给胜利者法律了。”
他说这类事时,自己亦惊奇,不知天主所做的,他继续写了一句对礼仪的格言,指出他对他们的礼仪作何思想:“他知道他们宗教的原因,其他民族,不知为何而行,及如此而行的理由。”
但对犹太人的礼仪,在辩驳摩尼派人时,我已谈过,在本书内自己地方再讨论它。那时我要指出天主为何订立这典礼;为何在适当时期,天主由被选的民族中拿去这点,虽然他们得了启示的永生。
第十二章 外教人的邪神,不能给任何人永生,因为在现世,亦不能帮助任何人
我们不能由希腊人所称的神秘、物理、政治的,而拉丁人呼为神话,自然及民众的三种神学中,得到永生。'不由神话,因为连许多敬邪神的人也否认这点,不由民众神学可得长生,因为神话是它的一部分,与它极为相似,若不是更坏的话。
若有人以为在本卷中所说得还不够,可去参考前几卷,特别第四卷,其中许多事,与幸福之主的天主有关。因为若幸福为神,人岂不该献身与他,以求长生?但它不是神,只是天主的恩惠。我们当献身与谁,岂非献与施舍幸福者?既然我们都爱慕永生,其实完备的幸福即在其内。否,幸福不能是用迷信敬拜的邪神所赐,若不敬拜他们,还要不知耻地大发雷霆。由上面所说的,就可断定他们是邪魔了。
不能赏赐幸福的,岂能赏赐永生?我们所称的永生,是无穷永福的生命。因为若灵魂生活在永苦中,邪魔亦在其中受苦,更好说是永死,而不是生命,因为没有比不死更难受的,人的灵魂既然是不死不灭的,自然当常生活,它的死亡就是远离天主,永远受苦。
所以永生,即是永远幸福的生活,只能由能赐永福的天主而来;民众所敬的邪神不能赏赐,这是敬邪神的人亦所承认的,所以不当因现世暂时的福乐去恭敬他们,更不该为死后开始的长生,去敬拜他们。
但习惯成自然,根深蒂固,若有人以为我对民族神学写得不够,请他阅读下卷,靠天主的助佑我将继续写下去。
[1]李培禄神的职务,见本卷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