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让自己连续「硬心」了三个礼拜,而且还必须继续「硬心」下去——这么做只为了解雇一位「走览圣经协会」的同工。过去我从来没有炒人鱿鱼的经验,所以不得不用好几个星期的时间储存勇气。我甚至先拟好草稿,把想对他说的话写在纸上,还对着镜子预习了好几遍。我的情绪焦躁到了极点,深怕他还没走路,家里的小狗、小猫、小孩和丈母娘都已经先被我炒鱿鱼了。 我觉得自己罪大恶极——那个同工是个好人。「不过,谁叫他要犯错呢?况且,做错事的人是他,又不是我,」我一直努力想说服自己。「如果他表现好一点,好好地做事,我也不会请他走路。」 那一天终于来临。我把那位年轻人叫进办公室,先是神经兮兮地和他聊着天气,扭断一支铅笔头上的橡皮擦,再问候他老婆孩子的近况(他还是个单身汉——这一点我早就知道),然后深吸一口气,打算开始我今天的演说。 没想到事前凭空的练习和解雇一个活生生、会呼吸的人全然是两码子的事。他进来没几分钟,我就已经知道这家伙全然不晓得我找他来的意图。刹时,练习了好几个星期的演讲稿全梗在喉咙。绝望之余,我挣扎着迸出一句话:「你对最近的工作有什么感想?」我打算先让他自己招认,定自己的罪,然后再顺水推舟……我暗暗为自己的管理才华沾沾自喜。 但是令我震惊又失望的是,那位年轻人被我这么一问,马上把椅子往前拉,眼里闪烁着兴奋的亮光说道:「太好了!」听起来不像是个即将赴刑场的死刑犯说话的口气。「噢,真的?说来听听,」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接下去整整二十分钟,他娓娓道来工作岗位上令人振奋的表现,而且越说越兴奋,到最后干脆从椅子上站起来,边说边比手画脚地在我的办公室里走来走去。兴奋、激动之情完全溢于言表。 等到他进入结论时(我差一点以为他会邀请我另开时间专心听他演说),我发现自己深受感动。眼前这位年轻人的成绩是何等激励人心啊!这是位何等宝贵的同工!接下去我只知道自己从椅子上一跃而起,张开双臂将他高高的抱起来! 「布鲁斯,你在干什么?」我问自己。没错,我高高地把他抱起来。但是他的那些问题呢?突然间我茅塞顿开——他根本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他的老板。那位年轻人做得棒极了,只可惜他的表现和我认为他应该有的表现有相当大的出入。 因为我从来不给他机会描述自己的工作,所以他只好试着猜测老板的想法。我违背了管理学上一项最基本的原则,那就是没有清楚说明我对员工的期望,却反而还要求他为我的错误负责!那一次的教训真教人刻骨铭心。最后我明确指出他应该做哪些事,也获得了他的同意。后来证明他确实是一位非常杰出的员工。 工作说明是份非常重要的文件,不是吗?工作说明清楚且客观地列出领导者对跟随者的期望。领导者有责任明白地列出这些期望,而竭尽所能达到这些期望,就是跟随者责无旁贷的职责。如果我事先清楚地告诉他工作的范围,而他又时常故意漠视那些吩咐,那么这个故事的结局可能会大不相同。 本章主要讨论的有:(l)圣经是如何描述基督徒教师的工作内容?(2)一般而言,作教师的是克尽职责或是有失职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