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满怀着来华的希望 那些传教士,经过长期的航行,一时不免感到疲困;玫瑰会省上司,就先把他们安插在马尼拉著名的圣道明会院中暂作休息。 这座历史悠久的圣道明会院,就是整个会省的母院,同时也是远东传教士的根据地;所以院中曾产生了不少杰出人物。可惜,该院毁于第二次世界大战,这会院既是东来志士的休养站,同时又是传教实习的培育院。这批会士住在这里,分别研究远东传教的必要课程,候命出发到中国,日本和安南等地前去传教。 伯多禄‧桑斯神父和若雅敬‧罗岳修士(他大概是来华前五日晋铎的),同心合意要来中华传教,省会长就派他们在马尼拉城附近修会为华人创办的圣弥额尔医院服务,因为那里有许多养病的华商和侨民。在此,两人除尽心竭力看护病患,又趁这良机和华侨密切往来,学习中国的语言、文化、风俗,以及其它必要的常识,准备日后来华应用。他们的热诚,不久,便得到了上峰的许可,省会长为求早能广扬在华教务,就派白多禄、华雅敬等五位神父来华。 2. 当时教会在华的一般状况 在叙述伯多禄‧桑斯神父等来华之前,先简短地给读者介绍一些过去的「中国礼仪问题」,好能明了伯多禄‧桑斯神父时代的中华教会状况,及当时传教的困难。 十八世纪初叶的中国公教会,可以说是欣欣向荣的发展着。那时,正是清朝康熙皇帝最隆盛的时代。这位 可是教会的基础,常是从艰苦奋斗中建立起来的;福音的传播,往往先受到挫折,方能收到成效。那时的中华公教会,料想不到晴天霹雳,凭空掀起一个绝大的风波:那就是经过了一世纪未能解决的「中国礼仪问题」。这个问题,确实给当时教会莫大的打击;非但朝廷藉此兴波助澜激起仇教运动,就是传教士之间,亦因各执所见,辩论不休。 中国礼仪的最后决策,因事过境迁,1939年教宗碧岳十二世曾出令删改,教廷又颁新谕,取消此项禁令。中国人敬祖拜孔的习俗,由来已久;且有特殊的仪式,如建祠堂,立庙宇,设牌位,定祭礼,焚香燃烛,供奉祭品;逢年过节,要叩头跪拜。这种隆重的仪式,对初来的传教士,就引起很大的诧异。但他们观点不同,意见不一:有一派认为中国人的敬祖,系出自孝爱之仪,拜孔是崇敬其人格;推想古人立意良善,所以容忍,不加禁止。另一派则观察现状,见行礼者,确有求佑冀福之愿,以木牌为亡魂所依归,因此叩头跪拜,如敬其人;这种行动,显系异端无疑,因此力主禁绝,不容通融。两派各执己见,争辩不休;最后请求教廷定夺,教宗考虑两方报告,互有差异,未知执是执非;且以事关重大,未敢遽加判定。以后经过长期考察,详细审断,见此等礼仪,确不能说全无异端的色彩,乃颁诏书,严令禁绝,但这已是1742年的事了。 3. 教廷遣使调停 前面已经说过,康熙在朝很信任传教士,本是可喜之事。不幸,因中国礼仪问题,竟产生了误会,中华教务的前途,因此大受阻碍,教廷为慎重办理起见,于1705年,特派亚历山大城总主教铎罗来华。 铎罗氏一到中国,极欲进京,呈递国书,晋见康熙,说明教宗的旨意,以谋求圆满解决。可惜,康熙始终不能明了教廷遣使的用意,反而起误会,拒绝交议,并下令将教廷使者摈逐朝廷之外,把铎罗总主教遣送至澳门,又下诏在华传教士集中京师,参与朝廷公议,敕令中国礼仪务必实行,违者严办。且颁旨宣布:凡服从朝廷裁判,续行中国礼仪者,准予具票作证,得有传教之自由,违者不得在华传教。中华教会,从此遭受了重创。 道明会士和一些其它修会的传教士,对此问题,始终遵奉教廷意旨,禁绝中国的传统礼仪,因而受了不少为难与挫折。后来所有拒绝结的传教士,也在浙江抗州集中会商,重新讨论中国礼仪问题,坚决一致遵从教廷意旨;结果,被迫放逐到广州和澳门两地的传教士甚多。教廷特使铎罗总主教,被解送押到澳门,交付葡人监禁;不久,就在那里忧病逝世!这些事件,都在伯多禄‧桑斯神父来华前夕所发生的。 4.到达中国的大陆 伯多禄‧桑斯、若雅敬‧罗岳两位神父,在马尼拉一年八个月,方才启程来华,同行还有两位神父;于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 他们久已怀着来华传教的志愿;这回他们冒险偷渡;毫无畏怯;只是一心要把基督的福音,传扬给中国人民。如已往的惯例,传教士也入境随俗,不但要开始学习汉语穿上汉人的衣服,还要取汉语的姓名:因此伯多禄‧桑斯改名为同音的「白多禄」;若雅敬‧罗岳改名为「华雅敬」。的确,为了基督的缘故,他们也成为了中国人。 伯多禄‧桑斯神父(现在已经的白神父了)到厦门时,果然被清兵看破,拘捕到官;幸而当时那位官长深明大义,不愿追究,白多禄神父在风声鹤唳中,跋涉长途,来到了福建教区最繁荣的地方───福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