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O 圣母所选的神长
最后得到一位主教
这个伟大圣迹的主要发扬者,在天主的默默亭毒之中,就派定在莱里亚教区的新主教席尔法身上。
这位新主教在一九二O年奉命为这教区的主教,他生于一八七二年,当时四十八岁。以前他曾任波尔多修院神学教授,努力于公教的出版事业和公教进行的社会事业。在革命时期,他曾受到最大的危害,有多次,遭受监禁的痛苦,并且一度受到长时期的监禁。
为执行圣母的计划和宣扬圣母的光荣,席主教真是最理想的人选。他本人对圣母特别恭敬,在晋牧以前曾有十次往露德朝拜圣母,晋牧之后又曾去了五次。他在一九二O年八月五日接掌莱里亚教区,随后在圣母升天瞻礼,再把他的教区奉献给「天国之后。」
他眼前的一个繁重事业,就是重新建设一个遭受四十年压迫的教区。唯一能给席主教以安慰的,就是所属的烟缭洞,在那里教友所表现的信仰和虔诚。关于敬礼法蒂玛圣母的一切经过和是否合法,这时只有很少的研究,而且不是教会方面进行的。
在一九一七年,莱里亚教区已竟取消了,法蒂玛隶属于里斯本教区。当时的枢机宗主教初听到那早期的奇迹显现时,便禁止所属神职以任何方式干预那里的事情,以后政府对公教的迫害,逼使枢机离开了辖区,便由副主教来代理了教务。
法蒂玛的本堂费神父,在一九一七年十月十五日致函副主教,把烟缭洞的事迹作了详细的报告,并且请求教区当局加以调查。两星期后(即十一月三日)他接到了覆函,命他自行调查。他虽立即进行了,但因要质询的证见过多,历时一年才将全部文件整理完竣;到一九一九年四月,该报告呈抵主教公署时,费神父已经去职,新任本堂乃是他的堂弟,费奥汀神父。
到一九一八年莱里亚教区业已重行建立,但主教缺虚席二年,此后席主教就任,两星期后他看到了法蒂玛敬礼的报告文件:此后这事就由他来负责了。
席主教以很谨慎的步骤,用他的明智,接聆各方面的意见,并且仔细审查报告中正面,反面和中立意见。他迟迟未作判断,但决意由本身来下结论。过不多时他觉得,自己该采确定的立场;因为法蒂玛的事迹关系非轻,有若干教友相信显现的事迹。各处都宣扬,因法蒂玛圣母转求有许多病人得到奇妙的痊愈。所以公教信友几乎是众口一声地要求教会当局正式加以宣布,而且主教也该结束神职班之间的讨论。
所以他便来分析其中的疑窦,追寻实际的真情。他对于圣母倚恃的爱情,使他很容易相信,圣母会在他的教区里面,选择一个很平常的地点,指示给人救赎的道路。而且她何以不能选用这谦卑而热心的小牧童作她的传达者,像在别的地方所行的那样呢?因此,当他既已受任为莱里亚的主教,就马上仔细研讨显现的奇事,以准备此新敬礼,而且关于一般信仰的奇迹。
他本身多次和亲见圣母显现的人谈话,那时三牧童只有一个生存着的是路济亚。这女孩的问答总是简单而且诚恳的。他从不曾发觉任何事情有和信仰或道德律相抵触的地方。
最后他由于所有这些超性的明显证据所折服,于是决定负责领导这发生于烟缭洞的新敬礼。
奇妙的水泉
在一九二一年,席主教把圣母显现所在地的四周,一百八十余亩地,购买了下来,这块地比罗马圣伯多禄大堂的广场,约大一倍有作。建筑工程于是开始。在克利丁诺和寇禄地两位工程师的计划之下先筑起了伟大的牌坊门和围墙,其次是献弥撒圣祭的一座小堂,一处医院,最后设计了一座大圣堂。
先前朝圣者都是在法蒂玛的本堂里参与弥撒领圣体,然后列队游行到烟缭洞的小堂。是年十月十三日,主教首次准许在烟缭洞献祭。于是第一次在露天之下,圣母显现堂前,举行第一台弥撒。
圣母玫瑰之后好像有意在等候主教的热心举动之后,表现自己的愉快。
第一台弥撒奉献了数日以后,席主教命掘一水池,以储藏雨水;为便利工程取水,和朝圣者饮用。所选地点,当然是该地地势最低处----恰巧正是圣母第一次显现时,三儿童所立的地方。我们应该知道,法蒂玛的高原,原来地势非常干燥,所以水源是很稀罕的。法蒂玛本堂区全境里,只有离该村很远诺瓦的一个深峡里有一条泉水。
可是当时工人们刚刚动手盘池时,铁锹没有打几下,竟然流出几条泉水来,使大家非常惊异,这几道小水汇合在一起,竟成了一大道泉源。不多久,所要盘的储水池,不必等待雨水储藏,却注满了清澄鲜甜的泉水,足够朝圣者,和工人们的使用。此事发生在一九二一年的十一月。
本地人民向来都知道此地原来无水。土壤又是石灰质,不能储留大量水分的。这显然是圣母的圣迹为酬报圣德的席主教的热心。
不久这泉水的超性恩惠又获得了证实:许多人报告,这里的泉水有和露德圣水同样的效力。
此后朝圣人数激增,圣母也同样供给了大众的需要。在一九二七年间,距离第一泉水五丈远的地主,工人的铁锹从岩石间打出来了第二道泉水,水势较第一泉尤旺。现在两道泉水通引到耶稣圣心像下的大储水池里,另制成上下两层水管,按装十五个龙头。
天国之后所表现的母爱是多么热切啊!倘若没有那泉水,四五十万朝圣者----尤其是在酷暑里----到了法蒂玛以后,怎么办?
正式的调查
席主教的努力,所得的工作不仅限于圣地的修建而已;他尤其努力使法蒂玛在教义和教律上奠定其基础。
一九二二年五月三日他发表了通告,规定调查关于法蒂玛为圣地依教律应进行的步骤。任命七位德学超卓的委员,遵照公教法典的规定,从各方面审查法蒂玛的事迹。
该通告内规定本教区的教友(本教区以外的教友则希望协助),凡受到这委员会的质询时,均应就其所知关于圣母显现的事迹,无论是正面或反面,或有其他特殊的事实均提出书面的纪录。调查的工作,进行的极为谨慎且不忽促,前后经历了七年之久,使得敬礼法蒂玛圣母的信友等得心焦。
委员会的调查在一九二九年结束,呈交了长篇的报告。席主教又用了六个月的时间来审查,并准备个人的决断。最后于一九三O年十月十三日公布,那时是法蒂玛圣母第六次显现的十三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