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方济各是公开的异端: 证据确凿
作者:若望-拉蒙特博士
编者按:Rorate Caeli 的立场是:为了丰富公开辩论的内容,我们发表了经常撰稿的若望-拉蒙特博士关于"教宗”方济各签署的文件中的异端邪说的研究报告。“教宗”方济各最近公布了对枢机团成员向他提交的两组疑点的答复:
一组是穆勒枢机、伯克枢机、桑多瓦尔枢机、萨拉枢机和陈枢机于2023年7月10日提交的;另一组是杜卡枢机于2023年7月13日提交的。“教宗”方济各于 7 月 11 日对五位枢机主教的质疑做出了回应,并于 10 月 2 日公布了这一回应。
2023年9月25日,信理部回应了多米尼克-杜卡枢机提出的疑点;回应得到了教宗的认可。
2023年11月1日,“教宗”方济各发布了《"Ad Theologiam Promovendam(促进神学)》"宗座信函,并附有经修订的神学院章程。⼈们已经对“教宗”方济各的声明和天主教信仰之间的⽭盾表⽰担忧。
[1]一些天主教学者在一份文件中向枢机主教团和天主教会牧首表达了他们对宗座劝谕《爱的喜乐》的关切,该文件列出了“教宗”方济各提出的与天主教教义相悖的主张,并对这些主张进行了神学谴责。
(1)
“教宗”方济各说:"圣经的经文和传统的信理都需要诠释,以便将其永恒的实质与文化的条件区分开来"(《对 "第一诤言 "的答复》),这就违背了天主教会的下列无误教义。
1.梵蒂冈第一届大公会议:《天主之子》,第 3 章:
由于人类作为受造物完全依赖于创造万物的天主,受造物的理性完全服从创造者的真理,因此我们必须以信仰将理智和意志完全服从于启示者天主。 这种信仰是人类救赎的开端,天主教会认为信仰是一种超自然的美德,通过信仰,在天主恩宠的启发和帮助下,我们相信天主所启示的是真实的,这不是因为我们通过理性的自然之光感知到了其内在的真理,而是因为天主本身的权威,天主是启示者,既不会欺骗也不会被欺骗。
2.梵蒂冈第一届大公会议信理宪章:《天主之子》,第 4 章:
因为天主所启示的信仰教义,不是作为人类智慧所能完善的哲学发现提出来的,而是作为交付给基督净配教会的神圣宝藏,由他们忠实地保护和不折不扣地颁布。因此,神圣教义的信理也要永远保持,这是慈母教会曾经宣布过的,绝不能以更深刻的理解为借口或名义放弃这信理。
3.梵蒂冈第一届大公会议,第4章,第3节:
如果有人说,随着知识的进步,有可能在某个时候,教会提出的训导会被赋予一种不同于教会所理解和确实理解的意义:那就让他被诅咒吧。
“教宗”方济各区分了传统信理的 "常典内容 "和这些信理的 "文化条件",断言这些信理中只有一部分内容必须始终为天主教徒所接受。这部分内容就是 "常典内容"。所有传统信理的其他内容是由其时代的文化条件产生的。这部分内容不属于其 "常典内容",因此不需要在任何时候为所有天主教徒所接受......。
如果这一立场仅适用于传统的某些非无误表达,也许是可以接受的,但”教宗”方济各并没有仅适用于这些非无误表达,而是适用于传统的所有表达,包括无误的训导。此外,”教宗”方济各回应的第一个疑点明确地询问了信仰应服从的天启。这只包括无误传授的传统表达。”教宗”方济各的回应应被理解为完全或至少主要是指他所回应的dubium(质疑)中提到的传统表达。因此,这一回应适用于以无误方式教导天启教义的传统表达。
*传统信理的内容并非都需要全部接受,这种赤裸裸的说法是异端的。”教宗”方济各并不局限于这一简单的声明;他断言,传统信理中受文化制约的某些内容可能或必须被视为不正确而遭到拒绝。但是,上文引述的梵一在1870年【天主子】(Dei Filius)教义宪章的教导主张,教会教义的全部含义必须在任何时候都被所有天主教徒接受,就像教义最初制定时的含义一样。
既然天主是完全良善和真实的,祂就会确保祂的圣言没有任何错误。这就是梵蒂冈第一届大公会议认为天主教教条不会出错、不会改变、天主教徒必须信奉的理由。
“教宗”方济各声称,由于当时文化和观念形态的影响,所有传统的信理都可能包含错误的内容,这就意味着这些信理都不是天启的。
“教宗”方济各在对第一个疑点的答复的 一段中说:
在这方面,我想回顾一下圣托马斯-阿奎那的论述:越深入细节,我们就越经常遇到缺陷"(《神学大全》第一/二卷第 94 条)。
由于 "dubium (质疑)"指的是天主的启示以及这种启示是否永恒不变的问题,这句话的自然含义应被理解为将圣托马斯-阿奎那的这一论断应用于天主的启示。 在这个意义上,这句话断言神圣启示包含缺陷,而且越是深入神圣启示的细节,缺陷就越多。圣托马斯-阿奎那的引文并不支持这一异端,因为圣托马斯指的是作为实践理性主题的实践性、偶然性问题("contingentia, in quibus suntes operation humanae"),而不是指神圣启示或一般的推测性真理。 然而,“教宗”方济各引用的这段话,脱离了圣托马斯使用时的原意,适用于神圣启示,即第一个疑点的主题,则是异端的。
“教宗”方济各的声明与梵蒂冈第一届大公会议的这一教导之间的矛盾,从对 "天主的启示 "的阐释中显而易见。
因为基督的圣教会,她是警惕的守护者,也是她所保存的教条的捍卫者,从未改变过任何东西,从未减少过任何东西,也从未增加过任何东西;
如果它们真的源远流长,如果教父们的信仰传承了它们,她就会努力研究和解释它们,使天国教义的古老教条显而易见、清晰明了,并保留其本身的特性。
若望-保禄二世,《真理的光辉》,27:
每一个真理,如果是真实的,即使不是全部真理,也会呈现出普遍性和绝对性。如果某些东西是真实的,那么它在任何时候对所有人都是真实的。
若望-保禄二世,《真理的光辉》,第 95 页:
天主的话语不是针对某个民族或某个历史时期的。同样,教会的有些训导虽然有时反映了其所处时代的文化,但却提出了永恒不变的终极真理。
信理部,关于耶稣基督和教会的统一性和救赎普遍性的 "Dominus Iesus "宣言,第 6 页:
关于天主的真理不会因为用人类语言表达而被取消或削弱;相反,它是独一无二的、全面的、完整的,因为说话和行事的人是道成肉身的圣子......"。
“教宗”方济各可能会拒绝梵蒂冈第一届会议的教导和这些前教宗的宣言,认为它们是文化影响的产物,因此对天主教徒没有约束力。但是,这样做只会暴露出他所信奉的现代主义异端对信仰的拒绝之深。
由于每项教义的每一部分都受到其产生的文化条件的影响,这种方法允许现代主义者拒绝他所选择的教会教义的任何部分,同时仍然声称自己是天主教徒。现代派神学家曾用这种策略来拒绝天主教关于信仰和道德的各种教导。
“教宗”方济各并没有明确指出,是否所有的传统信理都需要解释,以便将其永恒的实质与文化条件区分开来,还是只有其中一些需要解释。但无论哪一种立场都是异端。
如果传统的所有信理都需要阐释,以区分其永恒的实质与文化条件的影响,那么,教会的教导就永远无法阐明其永恒的实质。这是因为每一个教诲都存在于某种文化背景之中。因此,试图在以前的训导中找出永恒实质的训导,本身就是永恒实质与文化条件的复合体,必须加以区分,才能知道其中的哪一部分必须被接受;如此类推,不一而足。我们永远也不可能得到一个其内容可以被原封不动地接受的教义。
“教宗”方济各似乎并不认为传统的所有信理都需要诠释,以便将其永恒的实质与文化条件区分开来,因为他希望自己的声明能够被原封不动地接受。这一立场使他成为启示的最高和唯一仲裁者,因为他可以拒绝接受圣经和前教宗训诲的任何部分,将其视为受文化制约的,同时又要求接受他自己对信仰内容的全部立场。
(2)
I. “教宗”方济各宣称的异端邪说
“教宗”方济各说:"圣经的经文和传统的信理都需要诠释,以便将其永恒的实质与文化的条件区分开来"(《对 "第一诤言 "的答复》),这就违背了天主教会的下列无误教义。
梵蒂冈第一届大公会议,Dei Filius,第 3 章:
由于人类完全依赖于作为造物主和主宰的天主,受造物的理性完全服从于创造者的真理,因此我们必须以信仰将理智和意志完全服从于启示者天主。 这种信仰是人类救赎的开端,天主教会认为信仰是一种超自然的美德,通过信仰,在天主恩宠的启发和帮助下,我们相信天主所启示的是真实的,这不是因为我们通过理性的自然之光感知到了其内在的真理,而是因为天主本身的权威,天主是启示者,既不会欺骗也不会被欺骗。
梵蒂冈第一次大公会议,第 4 章
第 2 章,教规 4:
如果有人不接受神圣的、正统的《圣经》全书及其所有部分,正如神圣的特利腾大公会议所列出的那样,或否认它们是天主所启示的,就让他被咒诅。
“教宗”方济各并没有说明他所理解的、他断言是错误的经文的含义。 他不是在区分对这些经文的不同理解,也不是坚持认为对这些经文的某种特定解释不是天主在这些经文中想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应被视为错误而予以拒绝;他是在声称这些经文本身就是错误的。否认某些经文本身就是异端,因为天主教信仰认为《圣经》是宇宙万有的创造和主宰者天主所默示,完全都是他的话。天主所启示的信仰教义,不是作为人类智慧能够完善的哲学发现提出来的,而是作为交付给基督净配教会的神圣宝藏,由他们忠实地保护和无误地颁布。
“教宗”方济各对《圣经》的笼统说法是一个远比他否认《圣经》中若干经文的真实性这一更为狭隘的异端更为严重的异端。”教宗”方济各不仅否认了天主教关于圣经经文必须是真实的,因为它们是天主所启示的这一教义,而且还断言圣经经文的任何部分都可以根据该经文的文化条件而被判定为虚假。
但是,每一篇《圣经》经文,就像其他经文一样,其整体都受到文化的制约。《圣经》文本是用人类语言表达的,而人类语言是文化形式,它们必然是用人类作者的概念和假设来表述的。
“教宗”方济各的立场让我们以《圣经》文本受文化制约为由,拒绝接受《圣经》文本的任何部分,这是一种异端邪说,它允许随意抛弃任何圣经经文。
以下声明重申并解释了梵蒂冈第一次大公会议在此问题上的教导,即天主的启示遍及圣经的每一部分,这种启示排除了任何错误:
教宗良十三世,《上主的恩赐》,20:
因为教会奉为神圣和正典的所有书籍,连同它们的所有部分,都是完全按照圣神的默感写成的。
任何错误都不可能与默感并存,默感不仅在本质上与错误不相容,而且还排除了错误。正如天主本身是至高无上的真理,不可能说出不真实的东西。这就是教会古老而永恒不变的信仰,在佛罗伦萨大公会议和特利腾大公会议上得到庄严宣告,并在梵蒂冈大公会议上得到最终确认和更明确的表述。
这是最后一次大公会议的措辞: "新旧约全书及其所有部分,正如该大公会议(特利腾)的法令认定古拉丁文武加大圣经应被视为神圣和正典和正统的,并不是因为它们是由人类创作的,之后又得到了教会权威的认可;也不只是因为它们包含的启示没有错误,而是因为它们是在圣神的默示下写成的,它们的作者是天主"。
庇护十二世,Providentissimus Deus《圣经研究》,3-4:
将默感局限于圣经的某些段落,或承认圣书作者犯了错误,"都是绝对错误的,也是绝对禁止的,因为圣神的默感 "不仅因为天主的启示 ,本质上与错误不相容,而且绝对和必然地排除和拒绝错误,就像至高无上的真理----天主本身不可能说出不真实的东西一样。这是教会古老而不变的信仰"。我们的前辈良十三世如此庄严地阐明了这一教义,我们也以我们的权威宣布这一教义。
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诏书》,11-12:
慈母教会依据宗徒们的信仰(见《圣若望福音》20:31;《弟茂德后书》3:16;《伯多禄后书》1:19-20,3:15-16),认为《旧约》和《新约》的全部书籍,包括其所有部分,都是神圣和正典,因为它们都是在天主的默示下写成的。它们的作者是天主,并以此传给了教会本身。在撰写圣书的过程中,天主选择了人,他们在受雇于天主时,利用自己的力量和能力,使天主在他们里面并通过他们行事、他们作为真正的作者,将一切都写成了书,而且只写了天主想要的那些东西。
因此,既然受启示的作者或圣书作者所断言的一切都必须被认为是由圣神作证确定的真理,那么圣经中的书卷就必须被认为是确凿、忠实、无误地教导了天主为救赎之目的而写入圣经的真理。因此,一切圣经经文都是天主所默示的,都有教导真理、驳斥谬误的用处,都有教化风俗、约束正直生活的用处,好叫属天主的人有能力行各样的善事。(弟茂德后书 3:16-17,希腊文)。[在《诏书》这段话的脚注中引用了上述《天佑》通谕,以解释《诏书》中的教义。
(3)
“教宗”方济各在他的《促进神学》(Ad theologiam promovendam)手谕中宣称:
" -神学的发展必须采用归纳法,从人们所处的不同环境和具体情况出发,让自己受到现实的严峻挑战
- 人们的常识是 "神学的基础",神学必须首先予以重视
- 神学必须进入一个民族的文化、世界观和宗教传统,并发展成为不同传统和不同知识之间、不同基督教派和不同宗教之间对话和接触的文化
这些说法与天主教信仰的以下教义相悖:
梵蒂冈第一届大公会议 【天主子】(Dei Filius)教义宪章,第 3 章:
由于人类完全依赖于作为其造物主的天主,而且受造物的理性完全服从于他的造物主的真理,因此我们必须以信德将理智和意志完全服从于启示者天主。这种信德是人类救赎的开端,天主教会认为它是一种超自然的美德,通过信德,在天主恩宠的激励和帮助下,我们相信天主所启示的一切都真实的,这不是因为我们通过理性的自然之光感知到了其内在的真理,而是因为天主本身的权威。
....... . . .
同上,《教义》第 2 条:
如果有人说,神圣的信仰与关于天主和道德问题的自然知识没有区别,因此,神圣的信仰不需要因启示真理的天主的权威而相信启示的真理,那就让他被咒诅吧......。
同上,第 4 章:
尽管信德凌驾于理性之上,但信德与理性之间永远不会有任何真正的分歧,因为揭示奥秘和注入信德的是同一位天主,是祂赋予人类心灵以理性之光。天主不能否定自己,真理也不会与真理对立。出现这种似是而非的矛盾,可能是由于人们没有按照教会的思想来理解和解释信德的教条,或者将不正确的观点误认为是理性的结论。
因此,我们认定,凡是违背信仰真理的主张都是完全错误的(见第五次拉特兰大公会议,第8次会议)。此外,教会与其宗徒训导机构一起,肩负着保存信仰宝库的重任,根据天主的旨意,教会有权利也有义务谴责那些以错误方式冒充知识的行为、
你们要小心,免得有人以哲学,以虚伪的妄言,按照人的传授,依据世俗的原理,而不是依据基督,把你们勾引了去。(哥 2:8)。
因此,所有忠实的基督徒都不得将那些众所周知与信仰教义相悖的观点作为科学的合法结论来辩护,尤其是当这些观点已被教会谴责时。
此外,他们绝对有义务认为这些观点是披着真理外衣的错误。信德与理性不仅永远不会相悖,而且相互支持,因此,教会不仅不会阻碍人类艺术和研究的发展,反而会以多种方式帮助和促进它们的发展。因为教会既不忽视也不蔑视人类生活从这一源泉中获得的好处,相反她承认这些东西来自科学之主天主,如果使用得当,就能在天主恩宠的帮助下通向天主。
同上,教规 2:
倘若有人说,人类的研究应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即使其论断与天主的启示相悖,也可被认为是真实的,而不为教会所禁止:那就让他被诅咒吧。
天主教神学以研究圣经和圣传中天主启示的真理为研究对象。它对这些真理的认识是以信德这一神学美德的行为为基础的,信德赞同天主在圣经和圣传中所传达的神圣真理,'因为天主本身具有权威,祂创造了启示,既不会欺骗也不会被欺骗'。神学的目标是更深入地理解这些天主启示的真理,辨别它们之间的联系,并发现从它们逻辑上得出的结论......"。
因为天主所启示的信仰教义,不是作为某种能够被人类智慧完善的哲学发现提出来的,而是作为交托给基督净配的神圣宝藏,要被忠实地保护和不折不扣地颁布。
如果神学是从人们所处的不同环境和具体情境出发的,那么这些环境和具体情境就是天主的启示所在。但这与上文对神圣启示的定义不符。 人,作为被插入的背景和情境并不具有天主本身的权威,而天主本身就是启示者,既不会欺骗也不会被欺骗,因此不能以天主的权威为理由来相信它们,它们提供的自然知识不是天主的启示,不能与天主的启示相提并论。
人们的常识也是如此。这是一种自然形式的知识,不属于天主的启示。它不是 "神学之源",也就是说,它不是神学科学的基本原则或来源。人的常识要接受天主的启示的指导和纠正,人的常识没有权威。
天主的启示也不能通过归纳来认识。对神圣启示的信仰不涉及归纳推理。它直接基于天主的权威,而天主是不会被欺骗或蒙蔽的。 在此基础上的信仰涉及对天主必然拥有的属性的演绎推理。它赋予了绝对的确定性---正如教会所教导的---这是归纳推理无法做到的。
神圣知识的绝对确定性和神圣启示的绝对可信性是教会反对以下说法的原因:即人类的研究可以有如此大的自由度,即使其论断与神圣启示相悖,也可以被认为是真实的。
“教宗”方济各颁布的《促进神学》手谕,它提出的神学信息否认了天主教会所理解的神圣启示的存在。
《促进神学》将神学的任务描述为阅读和解释福音书,渗透和传达信仰的真理,用当今的语言阐释耶稣的教诲,以及宣扬在耶稣基督里传达的天主---爱的救赎。
《促进神学》所规定的神学方法表明,宗徒书信并不理解信仰真理和耶稣的教导是天主教教义的神启。它排除了这些真理和教导在此意义上被天主启示的可能性。
《促进神学》提出的方法旨在彻底摧毁天主教的传统和信仰,正如文化大革命旨在彻底摧毁中国的传统一样。
“教宗”方济各在2016年9月5日致布宜诺斯艾利斯牧区的信中,在《爱的喜乐》宗座劝谕中,以及在回应杜卡枢机(Duka)的质疑时,指出教会不能拒绝向离婚人士提供圣体圣事,”教宗”方济各背叛了以下神圣启示的教导:
1.天主教教理
教会效法耶稣的榜样,以爱接纳他们。不过,那些在教会内结婚又离婚,且配偶尚在的时候再次结婚的人,显然地违反了耶稣对婚姻“不可拆散”的明确命令。教会不能废除这条命令。这种对忠实的否定就是相反圣体圣事,因为在圣体圣事内,教会所庆祝的正是天主那种永不撤销的爱情。所以那些再婚者不可以领圣体,因为他们的生活与此相矛盾。(教理1665,2384)(译者注)
2.圣经
出谷记 20:14
不可奸淫。
圣玛窦福音: 19:3-12
19:3 有些法利塞人来到他跟前,试探他说:「许不许人为了任何缘故,休自己的妻子?」
19:4 他回答说:「你们没有念过:那创造者自起初就造了他们一男一女;
19:5 且说:『为此,人要离开父亲和母亲,依附自己的妻子,两人成为一体』的话吗?
19:6 这样,他们不是两个,而是一体了。为此,凡天主所结合的,人不可拆散。」
19:7 他们对他说:「那么,为什么梅瑟还吩咐人下休书休妻呢?」
19:8 耶稣对他们说:「梅瑟为了你们的心硬,才准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19:9 如今我对你们说:无论谁休妻,除非因为姘居,而另娶一个,他就是犯奸淫;凡娶被休的,也是犯奸淫。」
19:10 门徒对他说:「人同妻子的关系,如果是这样,倒不如不娶的好。」
19:11 耶稣对他们说:「这话不是人人所能领悟的,只有那些得了恩赐的人,才能领悟。
19:12 因为有些阉人,从母胎生来就是这样,有些阉人,是被人阉的;有些阉人,却是为了天国,而自阉的。能领悟的,就领悟吧!」
圣玛尔谷福音 10:2-12
10:2 有些法利塞人前来问耶稣:许不许丈夫休妻﹖意思是要试探他。
10:3 耶稣回答他们说:「梅瑟吩咐了你们什么﹖」
10:4 他们说:「梅瑟准许了写休书休妻。」
10:5 耶稣对他们说:「这是为了你们的心硬,他才给你们写下了这条法令。
10:6 但是,从创造之初,天主造了他们一男一女。
10:7 为此,人要离开他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
10:8 二人成为一体,以致他们再不是两个,而是一体了。
10:9 所以,天主所结合的,人不可拆散。」
10:10 回到家里,门徒又问他这事,
10:11 耶稣对他们说:「谁若休自己的妻子而另娶,就是犯奸淫,辜负妻子;
10:12 若妻子离弃自己的丈夫而另嫁,也是犯奸淫。」
圣路加福音 16:18
凡休妻而另娶的,是犯奸淫;那娶人所休的妻子的,也是犯奸淫。
圣保禄致格林多前书
6:10 你们岂不知道,不义的人不得承继天主的国吗﹖你们不要自欺:无论是淫荡的、或拜偶像的、犯奸淫的、作娈童的、好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酗酒的、辱骂人的、勒索人的,都不能承继天主的国。
圣保禄致格林多前书
7:10 至于那些已经结婚的,我命令──其实不是我,而是主命令: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7:11 若是离开了,就应该持身不嫁,或是仍与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圣保禄致格林多前书11:27-30
11:27 为此,无论谁,若不相称地吃主的饼,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体和主血的罪人。
11:28 所以人应省察自己,然后才可以吃这饼,喝这杯。
11:29 因为那吃喝的人,若不分辨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
11:30 为此,在你们中有许多有病和软弱的人,死的也不少。
3.他还违背了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于 1981 年颁布的宗徒劝谕《Familiaris Consortio(家庭团体)》。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 1981 年发表的宗座训诫(Familiaris Consortio)中指出(第 84 期):不幸的是,日常经验表明,离婚者通常打算重新结合,但显然没有举行天主教宗教仪式。由于这是一种和其他弊端一样,影响着越来越多的天主教徒,因此必须必须立即解决这个问题。
教父们对此进行了明确的研究。教会的建立是为了引导所有人,尤其是受洗者,获得救赎,因此,对于那些曾因圣事婚姻已成为一体,但又试图再婚的人,教会将不遗余力地为他们提供救赎手段。
牧者们必须知道,为了真理,他们必须谨慎地辨别情况。事实上,那些真诚地试图挽救自己的第一次婚姻却被不公正地抛弃的人,与那些因自己的严重过错而破坏了教规的人,这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最后,还有那些为了孩子的成长而缔结第二次婚姻的人,他们有时会在良心上主观地确信,他们之前那段被毁得无可挽回的婚姻从来都不是有效的。
然而,教会重申其基于圣经的做法,即不允许再婚的离婚者领圣体。
因为他们的生活状态和条件客观上与基督和教会之间的爱的结合相矛盾,而这种爱的结合是通过圣体来体现和实现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特殊的牧灵理由:如果这些人领受圣体,在某种意义上,给人的印象就是这些离婚再婚者具有天主教徒的良好身份及声誉。教友们就会对教会关于婚姻的不可拆散性,即不可离婚的教导产生误解和混淆。
告解圣事中的和好,将开启通往圣体的道路,只能给予那些悔改违背圣约和愿为基督而守贞的人,他们真诚地准备采取一种生活方式,不再违背婚姻的神圣不可侵犯性。
这就意味着,在实践中,当婚姻出现问题时,双方都要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当男女双方由于诸如抚养子女等重大原因而无法履行分居义务时,他们'要承担起完全禁欲的义务,即禁欲,不从事已婚夫妇应有的行为'。[若望保禄二世,第六届主教会议闭幕讲道,7(1980 年 10 月 25 日)]。
同样,出于对婚姻圣事、对夫妇本人及其家庭、以及对教友团体的尊重,任何司铎,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或借口,即使是牧灵性质的,都不得为离婚者、再婚者举行任何形式的仪式。这种仪式会给人一种庆祝新的圣事有效婚姻的印象,从而使人们对有效婚姻的不可拆散性产生误解。
通过这种方式,教会表明了自己对基督及其真理的忠诚。
与此同时,教会也对自己的子女,尤其是那些非因自己的过错而被合法伴侣抛弃的子女,表现出母亲般的关怀。
她坚信,那些拒绝了主的命令并仍然生活在这种状态下的人,只要坚持祈祷、忏悔和行慈善,就能从天主那里获得皈依和救赎的恩宠。
天主起初为婚姻立下了神圣、忠贞的要求,人类的婚姻起初就不存在离婚,而离婚的产生是由于人类违背天主的恶果。
“通奸”所产生的恶果,不仅会伤害到每个当事人,也会伤害到与当事人亲近的人,就比如家庭中的孩子。“通奸”更亵渎了天主设立的婚姻圣事,得罪了创造的主,而耶稣的教导告诉我们:人心中对出轨的肉欲,同等于通奸的罪恶,同样会受到地狱的惩罚。因此人人都应当尊重婚姻,谨慎纯洁地处理两性关系。
如果假设一个人生活在通奸关系中,其灵魂中缺乏弥天大罪的邪恶,但客观上的恶行,即违反正义秩序,其恶果依然存在。犯下这种罪恶的人领受圣体将是对圣事的亵渎,因为圣体是宇宙中最神圣的,因此违背了天主的律法。
正如《天主教神学词典》(Dictionnaire de théologie catholique)所述,禁止公民离婚和再婚者试图领受圣体,无论他们对自己的状况负有多大的责任。
神父若为这些人送圣体,也是对圣体圣事的亵渎,而且对领受圣体的人也没有任何益处。
圣经有几处经文命令将公开的重罪之人驱逐出基督徒团体。我们可以认为这种驱逐包括拒绝给他们送圣体。
格林多前书 5:1-6提到一个人,因为不正常的婚姻(与父亲的妻子)而被驱逐。然后,该章在第 10 至 11 节(上文已引述)中将这一措施加以概括,命令驱逐多类公众罪人,并总结说'除去那恶者'。
最后说 "你们要把恶人从自己中间除掉"(第 13 节)。 弟茂德前书 1:20 提到了另一种这样的驱逐。
《得撒洛尼后书》:3:6 弟兄们,我们还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们,要远离一切游手好闲,或不按得自我们的传授生活的弟兄。
这些经文共同构成了圣经中明确的拒绝为公开犯重罪的人分送圣体。这包括公开的通奸者,如公证离婚和再婚者。
“教宗”方济各立场背后的假设是,要求天主教徒完全禁欲的情况是不合理的。然而,基督徒必须接受在某些情况下必须完全禁欲的教导,如果他们希望得救,如果他们想得到救赎,他们就不能在这些情况下拒绝禁欲。“教宗”方济各拒绝接受这一点。
因此,“教宗”方济各关于领受圣体的立场在许多方面都是异端的。应该指出的是,这一立场贯彻了他在回应五位枢机主教的质疑时和在宗座信函《促进神学》中提出的异端立场。
五位枢机主教的 "疑点"(dubia)和 《Ad Theologiam Promovendam(促进神学》宗座信函中提出的异端立场,圣经在这个问题上的教导再清楚不过了。“教宗”方济各公然违背这些圣经教导,却不屑于为此提供任何正当的理由或解释。
II. 异端作为个人罪和公共罪
为了澄清“教宗”方济各声明的性质以及对其应有的回应,有必要阐明异端的性质。
异端是指在领洗接受基督后,固执地否认天主所启示及教会所定为该信的某端真理,或是固执地怀疑这端道理。(《法典》751)
信仰的神学美德要求我们既要从内心相信神圣启示的真理,又要从外表承认它们的真实性(参见罗马书 10:9,圣托马斯,《神学大全》。
个人的异端之罪可以纯粹由内心的不相信而犯下,而不需要向外否认所拒绝的真理。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在教会中没有公开的违背教会的法律,并没有在教会中产生不良后果。
然而,公开行异端是一种罪行,包括已领洗过的且公开信奉天主教信仰的人,却对天主启示的真理的公开拒绝,其后果就是将自已与教会分离,无法与教会共融。
庇护十二,《基督奥体》通谕 22-23段
实际上,仅有那些领洗过的且公开信奉天主教信仰的人才可以被归纳入教会成员,而不是那些脱离基督奥体(如异端、裂教和背教)的人,或者由于犯了极其严重罪行而被教会法权开除的人(绝罚);因为在真正的基督徒团体中,只存在一个奥体,一位圣神,一位主,一个圣洗,因此也只有一个信仰。如果一个人拒绝聆听教会的教诲,他就会被视为异教徒。那些从信仰中和组织中被分离出来的人也是如此,他们不能继续生活在基督奥体中,也不能随从圣神引导而生活。因为不是随便什么严重的罪都可以将一个人从教会奥体中革除,除了裂教、异端和背教三罪。(庇护十二,《基督奥体》通谕 22-23段)
III. “教宗”方济各维护异端邪说的顽固性
以下公开事实证明了“教宗”方济各在维护异端邪说方面的顽固性。
(a) 当一个天主教徒公开否认天启的真理时,他在天主教神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可作为其顽固拒绝真理的证据。“教宗”方济各就拥有这种专业知识。他完成了圣职所需的神学学习,获得了哲学和神学学位,并在阿根廷的一所耶稣会大学和神学院--圣米格尔哲学和神学学院担任大学神学教授。随后,他成为这些学院的院长。
(b) “教宗”方济各是教宗。可以推定教宗了解天主教信仰。如果不是这样,将教宗对天主教信仰的教导视为具有权威性和值得信仰,就是不合理的。
(c) “教宗”方济各曾多次发表异端的言论,即使被要求撤回,也从未以正统的方式加以解释。这些言论记录在 "牧灵指引"、" "和 "致中国天主教信友及普世教会文告 "中。这就是他拒绝接受信仰和表白天主教信仰的责任的证据。
“教宗”方济各在回应有关人士关于天主教教义内容的建议时,明确否认了天主教这一教义。当有机会撤回或纠正时,他拒绝这样做,而是下令梵蒂冈通过正式出版物向整个教会公布他对信仰的否定。
(e)《Ad Theologiam Promovendam促进神学》手谕,是由罗马教廷正式颁布的官方文件。这类文件是精心准备的。它们涉及与梵蒂冈具有神学专业知识的官员进行磋商,并由教宗进行审查和讨论,然后再公布于众。
“教宗”方济各在发布这封宗座信函之前,已经对这五位枢机主教的疑点做出了回应。 因此,书信的内容代表并传达了”教宗”方济各深思熟虑的意见。信中的全部信息,而不仅仅是部分内容,它实际上是异端的纲领。
五位枢机主教的行为和“教宗”方济各的回应意味着,”教宗”方济各被告知了教会的教义,并在知情的情况下公开、反复地否认了这一教义。这就毫无疑问地证明,他已经背弃了天主教信仰,犯下了公开的异端罪。
没有任何可信的理由可以否认这一点。”教宗”方济各是一个臭名昭著的公开异端。
IV. “教宗”方济各异端邪说的后果
因为教宗比任何人都更有责任维护和捍卫信仰,而且教宗的公开异端对教会造成的损害比任何其他人的异端造成的损害都要大。“教宗”方济各罪行的严重性意味着天主教徒应该在异端问题上遵循圣经的指示。 他们应该认识到”教宗”方济各通过异端邪说脱离了教会,他们应该把他当作异端裂教者加以回避。
从上述事实中还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由于神学家们对异端教宗下台所需的条件存在分歧,因此不能确定“教宗”方济各是否因其异端行为而失去了教宗宝座。
2. 断言“教宗”方济各因异端邪说而失去教宗职位是站得住脚的。
3. 断言“教宗”方济各因其异端身份而不能再行使管辖权是站得住脚的。接受一个公开的异端可以对教会行使最高管辖权似乎是令人反感的。
4.信众没有义务服从”教宗”方济各的命令或相信他的断言,除非这些命令和断言可以被独立地认为是好的和真实的。他们这样做是轻率的,因为他已表明是异端并敌视信仰。
5. 教会的主教和枢机主教们有责任立即采取行动,解除“教宗”方济各的教宗职务(如果他还保留着教宗职位的话)。
6.-由于解除“教宗”方济各的职务困难重重,而且会给教会带来丑闻和损害,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教宗”方济各辞去教宗职务。枢机主教和主教们应该坚持敦促他这样做。
既然“教宗”方济各的异端是毋庸置疑的,那么他不再是教宗的立场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严肃问题。
有些人有组织地利用教宗职位攻击天主教信仰和从宗徒传承下来的教会,而这正是“教宗”方济各正在做的。
当务之急不是争论当前灾难的性质,而是为此做些什么。需要做的是让“教宗”方济各不再担任教宗,取而代之的是一位有信仰的教宗,他能够着手纠正他所造成的损害。
译者注:本文仅选译了其中的一部分翻译,还有附件等,没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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