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祭台之方向,以祭台上苦像之左右手为标准,苦像之左手为祭台左方,亦称经书边,(Pars Epistolæ),苦像之右手为祭台右方,亦称圣经边或福音经边(Pars Evangelii)。
2. 祭台之两旁为台左台右。
3. 台阶由下数上为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台阶下为平地。
4. 由祭台前至台阶下平地,凡在中央左者,俱称祭台左方,或简称左方,在中央右者,俱称祭台右方;不必非祭台上,方可称左方右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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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铎
● ① ② 辅祭者
+ 请安
来去方向
■ 祭台旁之酒水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