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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德兰爱心书屋最新公告 有一天,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至今让我难忘。梦中,我看到一本打开的用石头做的书,我用舌头去舔它,觉得有一种甜味,我就更用力去舔,最后从这本书里流出活水来了。从那以后,一种想要了解、学习的迫切渴求在我心里扩展开来,我燃起的强烈的愿望要在真道上长进。   我爱上了灵修书籍,我感觉好像是主亲自为我挑选那些有益精神修养的读物,主不喜悦我看那些世面流行的书籍,因为只要我一看到那些他不喜欢我看的书,我就有一种厌恶的感觉。主保守我,那样细心地防护着我,从那以后我从未读过一本不良的书籍。   善良的书使人向善,这些圣人的作品,渐渐地印在了我的脑子里。读这些圣书时,我思潮汹涌起伏,欣喜不能自已。书中谈到这些圣人们如何在与主的交往中得到灵命的更新,德行的馨香如何上达天庭。啊,在这世上曾住过那么多热心的圣人,为了传播福音,他们告别亲人,舍下了他们手中的一切,轻快地踏上了异国他乡,到没有人知道真神的世界里去。啊,若不是主的引领,我可能到死还不认识他们呢!   我的心灵从主给我的这些圣人的言行中选取了最美的色彩;当他们的一生在我面前展开时,我是多么的惊奇、兴奋啊!当我读到他们为主而受人逼迫、凌辱,为将福音广传而被人追杀时,我为他们的在天之灵祈祷,我哭着,为自已的同胞带给他们的苦难而哀号。我一遍遍地重读那一行行被我的斑斑泪痕弄得模糊不清的字句,那些被主的爱火所燃烧而离开家乡来到中国的传教士,我多么爱你们啊!我心中流淌着多少感激的泪水。   他们受苦却觉得喜乐,因为他们爱主,他们感到能为主受一点苦是多么喜乐的事。他们受苦时仍在唱着感谢的歌,因他们无法不称颂主,因主使他们的心灵洋溢了快乐;他们激发了我内心神圣的热情,在我的心灵深处燃烧起一股无法扑灭的火焰,他们那强有力的言行激励我向前。   我一面读,一面想过着他们这样圣善的生活,也立志不在这虚幻的尘世中寻求安慰。我一读就是几个钟头,累了就望着书上的圣像沉思默想。啊,当我想到我有一天还要见到他们,亲耳聆听他们的教诲,伴随在他们的身边,和他们一起赞颂吾主,想到那使我欣喜欢乐的甜蜜的相会,这世界对于我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了。   从这些书籍里,我认识了许多爱主的人,他们使我更亲近主,帮助我更深的认识主,爱主。这些曾经生活在人间的圣人圣女,内心隐藏着来自天上光照的各种宝藏,听他们对悦主的甜蜜喁语,我也陶醉了。主藉着这些书籍慢慢地培养我的心灵,当我看到这些圣德芬芳的圣人再看看满身污秽的我,我失望过,沮丧过,哭泣过,和主呕气过,甚至埋怨天主不用祂的全能让我立刻成圣。但是主让我明白,灵命的成长需要时间,成长是渐进的,农民等待稻谷的长成需要整个季节,才能品尝丰收的喜悦,我也要有谦卑受教的态度才能接受主的话语,要让这些圣言成为血肉(果实),是需要时间的。   从网上我读到许多有益心灵的书。当我首次读到盖恩夫人的传记时,清泪沾腮,她的经历强烈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接受到了一个很大的恩宠,使我认识了十字架是生命的真正之路。读圣女小德兰的传记时,我又有别一种感受,我看到了一个与我眼所见的完全不同的世界,那里没有争吵,没有仇恨,没有岐视,那是主自己在人的心里建造的爱的天堂。还有圣女大德兰的自传,在这位圣女的感召下,我初领了圣体,从圣体中获得无量恩宠。这些书引我向往那超性的境界,向往那浑然忘我的境界,从此无益的书一概不看了。我一遍遍地重温这些我喜欢的书籍,一遍又一遍地回味书中那些难忘的情景,我和他们谈心,告诉他们我愿意效法他们,心里多么渴望能像他们那样爱主。   我因此而认识了许许多多圣人,这些圣人中有许多也曾是罪人,使我也能向他们敞开心门。我一会儿求这个圣人为我转祷,一会儿求那个圣人为我祈求圣宠,这些圣人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我想,既然他们真心爱天主,那么他们也会真心爱我。现在他们和天主如此接近,当世人向他们祈求时,他们也会想方设法将我的祈祷告诉天主的。就这样,他们和我共享生活的体验,不断地把上天仁爱的芬芳散播给我,他们的友谊使我的欢乐加倍,痛苦减半;他们已走过死阴的幽谷,从他们身上我学习到了明辨、通达、智慧、勇敢、诚实、快乐、圣洁等等美德。他们的言行是滋润我心田的美酒。   这些书使我专注于天上的事理,我的很多不良嗜好因此不知不觉地放弃了。我的信德一天一天长大,我知道我的一言一行都有天使记录;我也深信人有灵魂,信主的人有一个美好的家;也相信圣人们都在天上为我祈祷,我并不是孤军奋战;我是生活在一个由天上地下千千万万奉耶稣的名而组成的家庭里,我庆幸自己因了主的恩宠能生活在这个大家庭慈爱的怀抱里;我也渴望所有的人都能进入光明天家,和圣人们一起赞美天主于无穷世!   小德兰爱心书屋启源于一个美好的梦。小德兰希望所有圣书的作者和译者都能向主敞开心门,为圣书广传而不记个人的私利;愿天主赐福小德兰;赐福所有传扬主名的网站;赐福所有来看圣书的人;也求主扩张人的心界,使小德兰能将更多更好的书藉,献给喜欢读圣书的人!从2014年12月18日开始我们使用新域名(xiaodelan.love),原域名被他人办理开通,请您更改您网站或博客上的链接,谢谢。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小德兰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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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耶稣作证
为耶稣作证
来源:雅格 浏览次数:746 更新时间:2021-10-29 15:24:15
 
 

为耶稣作证


近期:


不断收到弟兄来信,有村民、有工人、有学生、有白领,他们以不同的形式遇到了一个相同的问题——当我们需要公开、或者被公开表明信-仰时,当如何做?


例如本月,在河北徐水某小学,一老师将全校师生集合在操场,教给他们如下话术:“如果有上面领导来学校调研,问你们‘有宗教信仰吗’?你们就回答‘没有’”。之后进行对答:老师问:“你们有宗教信仰吗?”学生答说:“没有”。甚至部分班级给学生下发问卷调查书,要求学生在“无信仰”的纸质材料上签字确认。


大多学生,包括公教家庭的小弟兄在内,因迫于压力而签名、并被胁迫公开否认自己的教友身份。


一个肢体受伤,整个身体受苦,对于公教子弟在接受文明教育的校园遭受压迫的闹剧,我们深感悲伤。对地方机构公然违宪、对抗法制的野蛮行为,我们身为共和国公民,提出强烈抗议。


而这种抗议,首先是神父们的本分。


他们是维护教友神益、监督宪法落实的第一责任人。神父,是教友,尤其是孩子们的父亲,是对灵魂神益受亏损有切肤之痛的人,他们应该是第一个跪下去为孩子们祈祷的牧者、第一位站起来为孩子们辩护的长上。他们应该在这种大是大非面前仗义直言,发挥作用,向宗教部门申诉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力。


神父,是教会与社会的核心知识分子与道德榜样,没有人比他们更有资格发言,没有人比他们更有当仁不让的责任说话。他们是羊群的最后防线,是为羊舍命的人,应该走在羊队的前面,尤其是当我们最小的弟兄落在不公义的对待与背教的危机间时,他们是最应该挺身而出的人。而现在,上主要问说:亚当,你在那里?神父,你们在那里?



其次


相对于那种强制“否认信仰”的违法行为,有另一种更温和,甚至并无恶意的信仰登记,是应该另当别论的。对于那些针对大学生、上班族,已经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成年人所展开的信息采集,要求我们具实上报信仰身份,我们该怎么去做?我想结合自己的经验说三点:


1、我决不以福音为耻。(罗 1:16)你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证为耻,也不要以我这为主被囚的人为耻,但要依赖主的大能,为福音同我共受劳苦。(弟后 1:8)承认自己的教友身份,这是一个人为福音所做的最低限度的见证。在质问或选择面前表明自己的信德,这是良心所要求的诚实,是我们对那些要求我们登记之人的一种祝福。


不要与要求你承认主名的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这并非他们的意思,他们只是奉命行事。还记得大司祭的仆人玛耳曷吗?他只是跑腿的差役,所以当伯多禄削去他右耳以后,主又温柔地给他接了回去。更何况,他们只是要你我表明自己的教友身份,这并非可恨或可耻的事。所以配合他们的工作吧,或者主也可以籍此让他们有听闻圣言的机会。更有主的应许说,在人前承认祂的,祂在天上也承认我们,所以不要害怕,要以此为大光荣。


2、不可作假见证,害你的近人。(出 20:16)不要撒谎、不要做假见证害自己,在承认主名的事上沉默或回避,是陷自己于不义。相反,情绪是会传染的,你怎样,你的弟兄就怎样,如果你大大方方地承认主的名字,圣神就会感动一大批人无惧无畏地去为默西亚做证。反之,你害怕,你就使得你的弟兄害怕,你撒谎,你的弟兄也伙同撒谎,这样,你就叫你的弟兄跌倒了。


3、不要担心承认教友身份“对自己不利”,谁也给不了你想要的未来,决定人幸福的是雅威的祝福,而非登记。所以,承认也无损、否认也无益,只要诚实,行事为人合乎主的诫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更何况我们相信天上的父会籍着地上的法制,在人间建立的公义,祂是真正的君王,敬畏上主是智慧的肇基。(箴 9:10)


承认主名,为自己恩宠的身份受亏损,是我们不配得的荣耀、无上的光荣。所以,不要害怕。




最后


我们身为共和国公民,享有宪法所保护的权利。信-仰-自-由是国家法制的重要原则,对于那些越过了《宪法》的权力,践踏法制底线的个人或团体,我们应该依法合理的予以反驳。


这也是宗徒们处理问题的态度:当士兵用皮条将保禄绑好时,保禄向旁边站着的百夫长说:「一个罗马人,又没有被定罪,难道你们就可以鞭打他么?」(宗 22:25)照样的,一位共和国公民,又没有被剥夺权利,难道这些地方的“土政策”就可以凌驾在法律之上,随意欺凌信教群众吗?


宪法说了什么?《宪法》第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谁是中国公民?《国籍法》规定,人一出生,只要符合条件,即取得我国国籍。因此,中国儿童于其出生时即为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地享有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其信仰和不信仰宗教。 


未成年保护法是怎么解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之规定: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那么,地方机构公然违宪的行为意味着什么?《宪法》第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法律、法规、政策都不得与之相抵触,凡是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法规均是无效的。儿童既是平等享有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受我国宪法所保护,那么,一切限制儿童信-仰-自-由的法律、法规均是无效的,对儿童信-仰采取的限制或强制措施均是违宪行为,应依法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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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站时间:2006-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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