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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审判难逃
审判难逃
浏览次数:942 更新时间:2023-2-6
 
 

审判难逃

衡平两盘 轻重不偏 

功过准定 纤悉维严

 

明镜在上 贞邪判然

人当自照 痛革往愆

                    

审判说

审判者。人灵一离肉躯即听审判于天主。盖天主无所不在。瞬息之间。判其一生善恶。纤毫不遗。无人可免。但我人在世。邪魔用计蛊惑。或令人疑天无主。死候赏罚。非由主操。又令人妄信消愆灭罪。全赖僧道诵经。以致悖逆大主宰。内既无所畏惧。外即无所不为。人欲既纵。天理遂灭。直待审判威严在上。无可逃避。奈何奈何。自古以来。一家一国。必有一主。赏罚至公。无有不服。而况天地之大。万国之广。非有全能全善全知之大主。操审判之权。善罚一一不爽。则善者何所望以进善。毋恣于恶。若终时审判。至公至威至严。于此而欲求主望主。不可得矣。人之处事。或奉国主策遣。或听家主使令。必有复命之日。倘怠厥职。偾厥事。赏何罚何。可知我人受天主明命而来。必当复命。尔时功罪。难逃主鉴。赏罚之严。非如世法可拟。故在生之日。宜思天主造天以覆我。造地以载我。造日月以照我。造万物以养我。造天神以护我。命圣人以教我。而我平日所为。合主命与否。自省其身。无一善状。至于审判之时。如天地日月万物。与夫天神圣人。一一可证其罪。能无惧耶。嗟乎罪人日犯主诫。日负主恩。不思省愆改过。反事邪魔。忘其本主而侮慢之。审判之时何辞以对。吾所以望人思之而勉之也。

 

附圣言十则

金口圣人曰。勿惰于善。勿推延求改图于命终之日。灵神一出。不迟顷刻。即见严主听其审判矣。

圣奥斯定曰。吾圣教亘古所信为固然者。则人之神一出于形。辄听善恶之判。甚合于理。又最有益于进修者。盖生人之命既尽。则其积德立功。积忒累罪之限已尽。应各受其所积之报应。而不待众人复活公审之迟也。

又曰。至真至灵物主。凡托先知圣人所预言。与夫亲口预示其徒者。后皆符合不爽。则预言公审判者。何独否耶。故凡愈明道者。愈笃信之。而愈增天益于真修矣。

古圣约伯。在主降生前二千年。有曰。万生之终日已至。吾从地必将复起。乃斯皮肤。又将裹斯肉躯。且带肉躯。将见救我者真主。是我亲目将必睹者耶。即以斯望。恒慰斯怀耶。

圣奥斯定曰。试亲物之种子。在地极为细微。必属朽腐。本皆无知无觉。然时至必生。一化为十。十化为百千。繁衍茂盛。是孰为之者。纤悉皆天主生意也。至能之主。既使万物如是。独于人之肉躯。反少其能乎。

圣伯尔纳多曰。世人今所谓罪愆甚寡。而概以为轻微。至于终日。各所见者必繁必重大矣。又今或似为美为德。彼明必且见丑矣。

金口圣人曰。犯者罪案已结。虽桎梏已解。然从囹圄中取出。一闻将见士师。伏听讯鞠。则无不惴惴。况重罪犯人。至见公主严台。惊畏之至。当何如哉。

圣伯乐斯曰。于是公审之迫。尔将求何圣人佑哉。圣人之教尔悉不信。即信圣人之迹。尔未踵及。反弃其言。践其行。而犹将望其佑耶。谬矣谬矣。

圣伯尔纳多曰。人神是时为所逼促。欲藏匿而不可得。欲显著而不可当。乃无可奈何。强为留住。受讦受辱也。

圣保禄述古典之言曰。凡信崇天主者。后必无所愧怍。又凡呼号天主者。必将见救。得在天国受真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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