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圣诞瞻礼及追思已亡日,司铎可举行三台弥撒,此外有时司铎甚少,主日及瞻礼日,多数教友不得望弥撒,主教亦可准司铎同日举行两台弥撒,(参见can. 806,——Prim. concil. Sinense,n. 286.)
司铎注意
58. 弥撒前应预备一洁净器皿,内盛清水,放置祭台上,已备第一台及第二台弥撒领圣体后洗手用。
59. 领圣血后放圣爵于殓布上,盖以圣盖,遂双手合并胸前,诵念“Quod oré sumpsimus”念完即在备妥之器皿内洗手指,同时并念“Corpus tuum Domine…”取圣布拭手指,但不得拭口唇或圣爵内;然后将圣盖由圣爵上取下,先在圣爵上搭圣布其次圣盘,内放下次弥撒用之大面饼,再次圣盖,最后用圣爵幅照常蒙好,圣囊仍放原处不动。
60. 虽圣爵内,容有些须圣血存留,司铎经过其间,不必请安如常一般。
61. 第二台或第三台弥撒奉献经后,斟酒水时不得放圣爵于殓布以外;又斟酒水前后,并不得以圣布拭抹圣爵内部。
62. 最末次弥撒领饮洗手水时,应将前次之洗手水一同领讫。
辅祭须谨记事项
63. 两台或三台弥撒之礼节,与平时弥撒全相同,不过辅祭者应谨记:两台弥撒时,在第一台弥撒领圣体后,无第二次酒水;三台弥撒时,在第一台及第二台弥撒领圣体后无第二次酒水,但在此时,应将下次弥撒所用之大面饼与司铎送去。
为避免辅祭者及司铎偶一不慎,最妥办法,可用小型酒水壶,或大型酒水壶,而注入足够一次所用之酒水,则可不致使司铎于第一台弥撒内领饮第二次洗手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