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神父这么多年,每次讲到我爱个人的自由,有些人马上显出怀疑的样子,唯恐维护自由便会危及信仰。这些如此胆小的人放心吧,唯一能攻击信仰的自由,应是被人误解的自由,一种漫无目的、缺乏客观原则、不守法律、无法无天的自由,换言之,他们要的是一个通行证。很不幸,许多人提倡的就是这种自由,他们的提议才是会危及信仰呢! 所以,讲良知的自由,其实是不准确的,因这好像把拒绝天主,视为是道德上正确的说法一样。我们已讲过,人有能力反抗天主的救恩计划,我们有能力,但却不应做。如有人故意这样做,他就犯了第一和最重要的诫命:「你当全心、全灵、全力爱你的天主。」(申6:5) 我全力维护个人良心自由,即谓没有人可以合法地禁止别人钦崇天主。渴求真理是合法,且应受到尊重。人有认真的责任去寻找天主,认识祂,钦崇祂,但没有人可强加自己的信仰于别人身上,就像没有人有权对相信天主的人,加以迫害一样。 慈母教会常常赞扬自由,但从古至今都不赞成宿命论。教会认为每个灵魂都是自己命运的主人。「忠于善的人会有永生,选择恶的要面对永火。」人可以拥有这种自主的能力,使我深感震撼,这能力其实正显出人的尊贵!「罪真是个自主的恶,如果罪不发自人的意愿,那它就不是罪了。这是再清楚也没有的了,但是世上只有许多愚昧的人和少数的聪明的人,懂得这番道理。」 我衷心感谢天主,因为,祂使我们生来就有无可阻挡地趋向善的倾向,「祂认为仆人如能自由地侍奉祂,这对人会更好。」天主的爱和仁慈有多伟大!当我想到他对我们这些孩子的「神圣的挥霍」,我恨不得自己有上千的口舌、上千的心肝,可以不断地赞美圣父、圣子和圣神。试着想想;全能者天主,因着祂的旨意,统治宇宙尘寰,但祂却不要被迫奴隶式的服侍,反而要拥有自由的子女。虽然,因原祖父母的犯罪,我们生来就倾向罪,但天主却放在我们灵魂内一点祂无限的智慧,让我们被善吸引,及渴望平安。祂使我们明白,只要我们让这永生生命的种子在我们的内心生长,我们就可达到真理、快乐和自由。 但我们仍可对天主说「不」,拒绝这新颖及永远快乐的泉源。谁人这样作了,他就不再是天主的子女,而是奴隶了。「每件事都必须配合自己的本性,如果它寻找一些异于其本性的东西,它就不能配合其所『是』去行事,反之受制于外来的刺激,那它就成了奴隶。人本性上是理性的,当人按理性行事,他所做的就配合他的本性,而这也配合自由。但当人犯罪行事,违反理性,他就是让外来的刺激去引领他,他会受外来的事物限制,所以『凡是犯罪的就是罪恶的奴隶。』(若8:34)」 无论我们看自己或看别人,很明显,每人某些程度上都是被奴役的;有人在财富前屈膝,有人崇拜权力,有人在怀疑内找到相对的平安,有人以色情作他们朝拜的金牛。当我们要做好事,也不例外,我们努力工作,想做桩大事或小事,参与科学、艺术、文学、灵修的活动,只要投身、有热情想奉献自己,致力完成责任,人就会被奴役。 无论怎样,我们都免不了成为奴隶,因为生而为人,欢喜也好,不欢喜也好,我们都要侍奉,所以,还是最好明白,是爱使我们成为天主奴隶这一点。因为,一旦明白了这点,我们便不再是奴隶,而是天主的朋友及子女了。区别在于:表面上,我们像其他人一样,充满激情热诚地工作,但内心深处却有平安,就算在困难时,也平静快乐,因我们相信的不是易于消逝的一切,而是永恒的。「我们不是婢女的子女,而是自由妇人的子女。」(迦4:31) 我们的自由是从那里来的?来自我主基督。为了这自由,祂把自己作了我们的赎价(参阅迦4:31)。祂为此这样教导我们:「如果天主子使你们自由了,你们的确是自由的。」(若8:36)基督徒不用问人自由的真正意义,因为唯一可救赎人的自由,就是基督徒的自由。 我们的生命,充满了自由的冒险,作为天主的子女(而不是奴隶),我们自由地跟随天主为我们计划的路轨,我们享受天主赐我们这自由行事的礼物。 我选择天主,因为我自愿,而不是因为任何的压迫,我意愿终生为人服务,纯因爱主耶稣的缘故。就是这自由使我高呼,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使我与天主的爱相隔绝(参阅罗8:39)。 对天主负责 「上主在起初就造了人,并赋给他自决的能力。」(德15:14)事情可以这样,正因人有抉择的自由(注十一),但我们却要为一切自愿的行为,向主负责,这是人人所公认的。每人都要面对天主,决定生活得有如天主的朋友或敌人,这便是我们终生都要面对的内心挣扎,我们只要活在世上一天,都不会有全然的自由。 此外,基督徒信仰叫我们肯定人人都可享有自由的环境,因为所有暗中强迫信仰的因素都被剔除。「如果,我们被迫信基督,那就是暴力,而非自由,我们可以非自愿地加入教会,走向祭坛,领受圣事,但却不会不自愿地相信!」人到了开悟的年纪,可以运用个人自由而加入教会及回应主的不断召唤。 在婚宴的比喻中,主人看到许多被邀请的人,都左推右搪的藉词不来,遂对仆人说:「出去到大道,以及篱笆边,勉强人进来。」(路14:23)这不是强迫、暴行,违反每人良知的合法自由吗? 如果我们反思圣经中耶稣的教训,就不会误把这些命令看成压制,我主常温柔地邀请:「你若愿意是成全的……如你愿意跟随我……。」祂的强迫,并不是肢体或伦理上的强迫,反之,它反映了基督徒榜样的吸引力,这吸引力,其实显示天主的行事能力。「看天父如何吸引人,祂喜爱教导,而不把需要加诸人身上,这便是祂吸引人的方法。」 当我们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明白邪恶只会奴役人,而不会释放人。「冒犯天主的人,好像能保证自己意愿的自由,不受压迫,但其实,他却失掉了自由,为此,他必须负上责任。」这样的人,看似能随心所欲,但他却没有真正的自由,因他决定不要天主,成了自己决定的奴隶,而在这决定里,他并无自由可言。 我再告诉你们:我不接受奴役,除非是主的爱。原因是宗教其实是人最大的反抗:人拒绝像禽兽般活着,人知道除非认识造物主和祂有亲密关系的人,是不会满足及平静的。我要你们成为反叛者,因为我意愿你们成为天主的子女,一如基督要我们那样!作奴隶臣服于骄傲、淫荡、自私,或作天主的子女?这就是我们要面对的困境! 天主的爱,为我们画下真理、正义和美善之道。当我们决定对上主说:「我把自由交在你手里,」就发觉以前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可笑的挂虑,幼稚的野心,都不足以束缚我们了。我们也就可运用这无价之宝的自由去行善,(参阅依1:17)而不会把珠宝似的自由丢在猪前(参阅玛7:6)。 这便是天主子女光荣的自由。那些受恐吓、受抑制,及嫉妒一些不接受天主圣言而行为放纵的人的基督徒,他们的信仰真是肤浅。如果我们真正地遵守基督的法律,尽了全力,我们就会充满无比的勇气,也不需要向别处寻求人性尊严的真正意义。 我们的信仰决不是重担或限制,当我们决定选择天主,我们不失反得,「谁获得自己的性命,必要丧失性命;谁为我的缘故,丧失了自己的性命,必要获得性命。」(玛10:39) 我们已抽中了头奖,如果仍看不清这事实,那请转看我们灵魂深处:我们或许发觉自己的信德薄弱,和天主接触不多,祈祷也很少,那就要请圣母转求,求主增加祂对我们的爱,让我们尝到祂临在的甜美。只有当我们爱,我们才有全然的自由,这自由我们永不愿放弃,这自由是我们爱的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