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方济于1226年去世﹐他临死前写下此文件。 根据《佩鲁贾传说》(Legend of Perugia 或称 The Assisi Compilation)的作者--那些“与他在一起”的兄弟--所论述﹐方济在健康恶化﹑接近死亡的时候﹐曾口授了几份文件﹐即所谓“遗嘱”。有关席耶纳(Siena)的﹐方济提纲挈领地﹐绘画出他福音洞见的基本原则﹔有关宝尊地(Portiuncula)的﹐方济要求兄弟们﹐去特别关爱他们生活的这个特殊象征﹔还有另一次﹐方济提供了有关建造新房屋的指引。 而这一份号称为“遗嘱”的文件﹐是方济深邃的智慧和洞见的基本表达。一般的传统认定﹐这文件是方济临死时在宝尊地所写的。文件内不同的类型﹐却令人意味到﹐它是方济在自己最后的一段时期内﹐于不同的时刻所完成的﹔内容是环绕着他那简朴福音洞见﹐而引发的不同问题。 内容 1. 看﹐主如何赏了我方济兄弟开始做补赎的思典。当我生活在罪恶中时﹐最厌恶见到癞病人﹔2. 但主亲自将我领到他们中间﹐而我就慈爱地照顾了他们。3. 在离开他们的时候﹐以前对我好像是可憎恶的﹐此刻对我的心身都成了甘美的。不久我便离开了世俗。4. 主曾使我在圣堂内拥有这样大的信德﹐我就这样简单地朝拜说:5. 至圣的主耶稣基督﹐我们在这里并在普世的圣堂内﹐朝拜你﹐赞颂你﹐因为你以你的十字圣架救赎了普世。 6. 此后﹐主曾经并仍在赏赐我﹐使我对按照罗马圣教规章生活的司铎们拥有绝大的信德﹐因着他们的神品﹐即使他们窘难我﹐我仍愿投奔他们。7. 即使我有撒罗满一般大的智慧﹐即使我看到的是一些按世俗而生活的可怜司铎﹐我也不愿相反他们的心意﹐在他们所住的堂口里讲道。8. 我愿意敬畏﹑爱戴﹑尊重他们及其他司铎﹐就像我的主人一般。9. 我不愿注意他们的罪过﹔因为在他们身上﹐我辨别出来的是天主圣子﹐而且他们是我的主人。10. 我之所以如此﹐因为在此世上﹐除了他的至圣体血外﹐我不能亲眼见到至高天主之子的任何其它事物。而他们除自己领受这至圣体血外﹐唯有他们能将圣体送与他人。11. 我愿这至圣的奥迹在一切之上受到尊荣和敬重﹐并被安置在装修得体的地方。12. 不论在何处﹐若我发现写有主的圣言的字纸﹐丢在不相宜的地方﹐我要将它们检起来﹐并要求别人将它们检起来﹐放在适当的地方。13. 凡是神学家和那些给我们传播天主至圣圣言的人﹐我们应当尊他们﹐就像他们是将神和生命传给我们的人一般。 14. 主将弟兄们委托与我之后﹐并无人指示我应做何事。但至高者亲自启示了我:应当遵照福音而生活﹔15. 我遂令人用简单的言语写出﹐而为教宗所批准。16. 凡来参加我们这生活方式的人﹐将他们所能有的产业﹐悉数施给穷人﹔只以内外补缀的长衣一身﹐腰带一条﹐裤子几条为满足。17. 此外我们再不愿有其他物事了。 18. 神职弟兄犹如其他神职人员虔诵日课﹔非神职弟兄则诵“天主经”。我们乐意居住在圣堂内。19. 并以朴实和顺对待他人。20. 我曾用我的双手工作﹐而且我乐意工作﹔我坚决地要所有弟兄有正当的工作。21. 凡不会工作的应当学习。并非为贪得薪金﹐而是要给别人树立善表﹐避免空闲。22. 如果人们不给我们工资﹐我们可以求助于主的餐桌﹐就是沿门行乞。 23. 主曾默示了我向人致候的方式:愿主赐你平安﹗24. 人们给弟兄们修筑的圣堂﹐简陋的住屋等﹐倘若不符我们在会规内所许下的至神贫﹔弟兄们万不可接受。且他们不论居住何处﹐常应如过路的客人﹑异乡人和流浪者(伯前二11﹐咏三八13)。 25. 我以听命圣愿严禁弟兄们为了一座圣堂﹐一所房子﹐甚或藉口为了讲道﹐为了避免迫害等而向罗马教廷请求书面保证﹐他们既不应自己去求﹐亦不应央求别人代求。26. 倘他们在某地区不受人的欢迎﹐可以带着天主的祝福逃随另一个地方做补赎。27. 我决心服从本兄弟会的总会长和他给我指定的院长。28. 我愿意完全受他的约束﹐没有他的命令和他的旨意﹐我不得丝毫有所作为﹐因为他是我的主人。 29. 纵然我不学无文而且患病﹐可是我愿经常有一位司铎﹐按会规的指示﹐帮助我诵日课。30. 弟兄们都有责任服从他们的院长﹐并按会规诵日课﹐31. 倘发现有人不按会规诵日课﹐并企图有所变更﹐甚或不信仰公教﹐各处的弟兄若遇见了这样的人﹐因了听命的圣愿﹐有责任将这人送交离他们较近的院鉴。32. 院长因了听命的圣愿有责任将他日夜当作犯人一般看管起来﹐不让他逃脱自己的掌握﹐一直等到能亲自将他送交他的省会长。33. 省会长也因了听命圣愿有责任使弟兄们﹐像对一个囚犯一般﹐日夜看守着他﹐直到将他送交欧司替(Ostia)枢机为止。这位枢机是本兄弟会的保护人兼纠正者。 34. 弟兄们不可说:“这是一项新会规”﹐不﹐这不过是个提醒﹐一个忠告﹐一种劝勉﹐也是我的遗嘱﹐是你们的小兄弟方济﹑我﹐对我所祝福的弟兄﹑你们﹐所说的话﹐目的是要我们严格遵守我们誓许与主的会规。35. 总会长和其他会长及院长﹐因了听命的圣愿﹐不得在这些文字上有所增加和删除。36. 他们要将这遗嘱连同会规时常带在身边。37. 在各会议中读会规时﹐也应读这遗嘱。38. 我以听命的圣愿﹐命令全体弟兄﹐神职者或非神职者﹐不得在会规和这遗嘱上加注脚说:这应当如此解释。39. 主既赐我单纯而朴实地说出并写出了会规和这遗嘱﹐同样﹐你们也应单纯而不加注释地来了解它们﹐并以圣善的行动一直到底地去实行。 40. 凡遵行这一切的人﹐愿他们在天上获得至高圣父的降福﹐在地上充满衪至爱圣子﹐偕同护慰的圣神﹐以及天朝众大能者和诸圣人的降福。41. 而我﹐方济兄弟﹐你们卑小的仆人﹐又尽我所能﹐在你们内外巩固这至圣的降福。阿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