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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方济会会规(圣方济著)列表
·1221年第一会规
·1223年第二会规
·方济遗嘱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1223年第二会规
1223年第二会规
浏览次数:3087 更新时间:2007-10-4
 
 
 

    第一篇  基督之体 

 

    主耶稣曾对的门徒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经由我,谁也不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父;现在你们已认识了,并且已经看见了。”斐理伯对他说:“主,把父显示给我们,我们就心满意足了。”耶稣对他说:“斐理伯,这样长久的时间,我和你们在一起,你们还认识我吗?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我父啊!”(若一四6-9)。 

 

    父住在不可接近的光中(弟前六16);天主是神(若四24);从来没有人见过天主(若一18,又若一4,12)。天主既是神,所以非靠神,人不能看见。因为使人生活的是神,肉一无所用(若六63)。同样,子以其父相等而言,不能为人所见,犹如父及圣神之不能为人所见。 

 

    为此,凡在主耶稣基督身上,只见到他的人性,而不使他们所见到的合乎信德,不依神及天主的旨意,而信是天主子,这些人是被定了罪。同样,今日在祭台上,凡人看到在在面酒形下,藉司铎之手,用主的言语而成的基督的圣体圣事,而不依神及天主旨意,真信是主耶稣基督,实实在在那里的话,也是被定罪。至高者自己曾作证说:“这是我的体,这是新约的血(谷一四22-24);谁吃我的肉,并喝我的血,就有永生。”(若六24)。 

 

    所以是主的神住在那一般信主、领主至圣体血的人内。其他无份于此神,而敢领他的人,就是吃喝他们自己的罪案(格前一一29)。 

 

    显贵人啊!你们的心要麻木到几时呢?(咏四3)为何不接受真理,为何不信天主子呢?(见若九35)。每日自卑毛抑,正如当年由上天的宝座上(智一八15),降孕在童贞胎中,如今每天在谦卑的外表下,来到我们这里;每天从父的怀抱内,降到祭台上,降到司祭的手中。就如当年曾在一个确确实实的人身中,呈现于各位宗徒眼前,同样,今日也在圣饼形下显示给我们众人。他们用肉眼瞻仰他时,所见的只是他的肉身,但用神目瞻仰他时,就相信是天主。我们也应如此,虽然我们用肉眼看时,只见饼和酒,但我们坚信在那里有常生的真天主的圣体血。事实上,要和信的人常在一起,这个就是采用的方法。一如从前曾亲自说过:“看,我同你们天天在一起,直到此世的终结”(玛二八20)。 

 

    第二篇  私意造成的罪恶 

 

    主对亚当说:“怡园中所有果树,你可随意取食,惟有知善恶树的,切不可食”(创二16-17)。

 

    乐园中的一切树,亚当原可享用;只要不违命,他便没犯罪。 

 

    若我们将自己的意志归为己有,并将实实在在是主在我人内说了或行了的一些善,归功于已而妄自尊大,那时我们便是在吃知善恶树的果子。人若听从魔鬼的建议,不顾禁令,那时,果子就变成知恶果,应当承受由它而来的惩罚了。 

 

    第三篇     成全和不成全的服从 

 

    在福音里,主说:“不论谁,如不舍弃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门徒”(路一四33)。“谁若愿意救自己的性命”(玛一六25)。为了放弃他的一切有,舍掉他的肉身和灵魂,人必须完全服从,将自己交在长上手里。以后若按良心知道没有违反长上的意见,并知自己所作所信所言皆符合道德准则,便是真的服从。 

 

    为属下者,如果有时感到走向另一方向,较比长上命令他的,对于己灵更好,更有益处,他应将私意当作牺牲献给天主,并应用心完成长上的吩咐。因为这是真正的服从,基于爱德的服从,使天主和人们感到满意的服从。 

 

    倘有一位长上发出相反我们良心的命令,虽然我们不能服从,但也不应和他断绝关系而离弃他。倘因此而招致人们的仇视,为了天主的爱,要格外地友爱他们。因为谁若宁愿受自己弟兄的攻击,而不忍和他们分离,这人便是生活于真正的服从中。因为他为了自己的弟兄,舍掉了他的性命(见若一五13)。

 

    很多修士幻想自己的见地比他们长上所吩咐的要强;他们往后看(路:九62),并再度吞食吐出来的私意(见箴二六11);这些人是杀人者,因为,以他们的恶表,在众多灵魂内,种下死亡。 

 

    第四篇         勿将职位视为已有 

 

    主说:“我来不是受人服事,而是来服事人”(玛二028)。 

 

    人们握有支配别人的权力时,不应因此而以为比而给弟兄们洗脚更可自豪。在丧失了职位时,也不该比丢了洗脚的任务时更难过,否则,便形同愿意存积不义之财,而将灵魂陷于危机的人们。 

 

    第五篇     不要夸耀,只应夸耀于主的十字架 

 

    人啊!试想主将你提拔到何等完美的程度!曾按照至爱圣子的肖像,造了你的躯体,并依照为神体的模样,赋给你一个灵魂(创一26)。 

 

    可是天下所有的受造物都事奉他们的造物主,各按其本性去认识他,服从他,都比你强。更有甚者,钉死他者不独是魔鬼,而是你和魔鬼合伙钉死了他。并且你还享受着毛病罪恶的乐趣而继续在钉他! 

 

    所以你有什么可夸耀的呢? 

 

    即使你十分聪颖,非凡智慧,通晓一切学识,即使你能注释语文,洞彻天主的奥秘,但这一切的一切并不能使你有所夸耀,因为一个魔鬼关于天主所有的知识,及其现在关于受造物所有的知识,早已超过了全天下人所有的知识,超过了某人因了天主的特殊光明,超绝智慧,而知晓的一切。即使你是人中最俊美、最富有的一个,也许你能行圣迹甚至驱魔,但这一切都要起来反抗你,因为这一切都不属于你,你都不能引以为荣。 

 

    我们能引以为荣,只有我们的软弱(格后一二5),并日日肩负吾主耶稣基督的圣十字架。

 

    第六篇  师主圣范 

 

    全体弟兄要思念:善牧为了拯救的羊,如何忍受了十字架的苦刑。的羊为了要追随,饱尝了困苦、窘难、耻辱、病弱、考验等(见若十11,希一二2,若十4,罗八35),而他们由上主接受的酬报便是永生。我们身为天主仆人者应知惭愧;因为圣人们脚踏实地行了善,而我们只知宣讲其善行,藉以沽名钓誉。 

 

    第七篇         追求学识应以行善为目的 

 

    宗徒说:“文字叫人死,神却叫人活”(格后三6)。凡只求熟悉文字,以期在人前显得更有学识,并可获得大量财富,使亲友得到利益的人便是为文字所杀害者。凡只想识得圣经的文字,并向他人诠解圣经的意义,而不愿随从圣经之神而行事的修士也是为文字所杀害者。人若以言以行将自己已经取得和有意取得的意识,归于万般美善的至高天主,而不归于自己,他才是因圣经之神而获得生命者。 

 

    第八篇     避免嫉妒 

 

    宗徒说:若非受圣神感动,没一个人能说“耶稣是主”的。(格前一二3)故(若无圣神帮助),没人能行善,连一个也没有(见咏五二4)。

  

    凡因天主藉某弟兄所宣讲和实践的善言善行而心怀嫉妒,这人便犯了一个亵圣罪,因为这人是嫉妒了宣扬、实践一切善言善行的至高天主。

 

    第九篇     爱仇 

 

    主说:“爱你们的仇人”(玛五44)。如果有人因爱天主而对他人的罪行,感到不快,并以行动向罪人证明自己的爱,而不注意自身所受的伤害,这人才是真正在爱他的仇人。 

 

    第十篇     克苦肉体 

 

    有好多人犯了罪,或遭受了别人不义的打击,便将过失推到魔鬼或别人身上。这是不该有的作风,因为每人都有一个在他手下的仇敌,就是那牵引他犯罪的肉身。 

 

    凡对他手中这个仇敌善加看管,明哲提防而不为它所害的仆人是福的;因为只要他能这样,别的任何看得见,或看不见的仇敌,都不能伤害他。 

 

    第十一篇     勿因人罪而忿怒 

 

    除罪恶外,任何事物不应使天主的仆人动怒,如果有人犯了罪,不论他犯的是什么罪,假使天主的仆人不因爱德而因其他动机感到烦恼,这人的生活才是正直而无牵挂的。 

 

    凡不替自己保留任何事物,实行将凯撒的给凯撒,天主的给天主(玛二二21),这类人是有福的。

 

    第十二篇     如何辨认主之神 

 

    看,由下列一点,可以辨认天主的仆人是否拥有天主之神:假如天主藉着他行了善事,他的血肉──常常反对行善的血肉──并不自大,反而更自卑下,自视远不如一切人,这便是拥有天主之神的证明。 

 

    第十三篇     忍耐 

 

    如果天主的仆人万事享通,一切如意,就不能看出他忍耐与谦逊的程度如何。一旦应该尊重他权利的人们反而企图剥夺其权利,这时他所表现的忍耐和谦逊,不多不少正是他所拥有的。 

 

    第十四篇     神贫的精神 

 

    “神贫的人是福的,因为天国是他们的。”(玛五3)好多人热切注意诵经祈祷,并时常守斋克苦。但为了一句对他们似乎是一种侮辱的话,或是剥夺了他们的一件物事,看,他们立刻就烦恼不安起来。这些人没有真正的神贫精神:因为真有神贫精神者,恼恨自己(路一四26),并爱掌击他颊的人(玛五39)。

 

    第十五篇     灵魂的安泰 

 

    “缔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将被称为天主的子女”(玛五9)。纵然在世上忍受了许多苦,但为了爱吾主耶稣基督而如终保持身心灵的安泰,这人才真是缔造和平者。

  

    第十六篇     心地的纯洁 

 

    “心地洁净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看见天主。”凡轻视世物而寻求天上财富,并以纯洁的心灵不断朝拜、注视常生的真天主的(得前一9),才是心地洁净的人。 

 

    第十七篇     行善应心怀谦诚 

 

    仆人因天主藉他说了善言,做了善事,若他就像天主藉别人说了做了一样,并不自大,这仆人是有福的。 

只想从别人手里有所接受,却不愿将自己的献给天主的人,是在犯罪。 

 

    第十八篇     同情他人 

 

    谁若尽自己的棉力,竭诚扶助他人,一如他本人在同样情况下,愿望别人扶助他一般,这人是有福的。

 

    第十九篇     将一切的善归还主 

 

    天主的仆人若将他所有的善全部归还天主,他是有求福的。但,他若将某善行保留给自己,便是将主赐的银子深深埋藏起来(玛二五18),那末,连他以为是自己拥有的,也将被夺去(路八18)。 

 

    第二十篇     虽蒙荣誉仍应谦逊 

 

    天主的仆人在受人赞扬和抬举时,不自以为好过别人,一如被人视作卑贱、简陋、可鄙时一样,他是有福的;因为人在天主面前是多少价值,就是多少。(见文德著大传记)凡被人高举而不肯自动下来的修士是有祸的。反之,若位居人上,并非出于自愿,同时又常愿位居人下,这仆人是有福的。 

 

    第二十一篇     喜乐的真伪 

 

    只在天主的至圣言语和事迹中寻找喜乐和愉快,并利用它来领导别人欣然走向天主圣爱的修士是有福的。 

修士如果喜欢轻浮无谓的闲言,并利用它来逗别人嬉笑,他是有祸的。 

 

    第二十二篇     力戒轻浮与多言 

 

    仆人不为抬高自己的身价,也不为炫耀自己的才学,或本人完成的善工而发言,并且不急于发言(箴二九20),只慎重考虑什么是应说的,什么是应答的,他是有福的。 

 

    反之,若不将主示知他的善存在心里,不以善行使人受益,但急于使人知道他的身价,他的报酬尽于此了。(玛六2-5,又一六)而且听他讲话的人,也得不到多大好处。 

 

    第二十三篇     接受责备 

 

    忍耐接受由各方面来的警告、控诉、斥责,就像是自己处罚自己一般,这仆人是有福的。受责备时容易认错,尊敬地服从,谦逊地告罪,高兴地做补赎,这仆人是有福的。他虽未曾犯过,却不急于自白,谦逊忍受别人加给他的凌辱和妄苦,这仆人是有福的。

 

    第二十四篇     真实的谦逊 

 

    在自己属下面前和在长上面前,同样谦逊,这仆人是有福的。时常准备接受各式责备者是有福的仆人。每逢触犯了别人时,即刻弥补其过,外面直认不讳,内心痛悔,决心改过,并以指定的行动实行弥补者,他是一个忠信聪明的仆人(玛二四45)。 

 

    第二十五篇     友爱 

 

    谁若爱一位不能替他做事的患病弟兄,和爱一位对他有用的健壮弟兄一般无二,这人是有福的。凡敬爱一位远在他方的弟兄,就如他在面前一般,凡爱德不允许在他面前说的话,在背后也不说,这人是有福的。 

 

    第二十六篇     尊敬神职人员 

 

    天主的仆人若信任按罗马圣教法典,正直生活的神职人员,是有福的。凡轻视他们的人是有祸的,即使他们是罪人,谁也不应判断他们。因为天主将裁判他们的权柄,保留给自己了。既然他们是吾主耶稣基督至圣体血的仆役,他们不仅自己领受圣体,而且唯有他们能将圣体送给别人领受,所以他们的职位超越其他职位,触犯他们的罪行,也就超越触犯世上所有人的罪行。 

 

    第二十七篇        美德驱除恶习 

 

    那里有爱德和智慧, 

    便无恐怖(若一418),与昏愚。 

    那里有忍耐和谦诚, 

    便无恼怒与扰乱。 

   那里有神贪和喜乐, 

    便无贪婪与吝啬。 

    那里有平静和沉思, 

    便无挂虑与分心。 

    那里有敬畏上主之情,看好门户, 

    仇人便无法潜入。 

    那里有仁慈和睿智, 

    便无苛刻与夸张。 

 

    第二十八篇     美德应予珍藏勿使丧失 

 

    将天主赐予的美德在天上积蓄起来(玛六20),不为了希望报酬而告诉别人的仆人是有福的:因为至高者要将他的善行亲自示知他所愿示知的人。 

 

    将主的秘密保存在心里的仆人是有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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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站时间:2006-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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