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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问题解答
问题解答
浏览次数:2648 更新时间:2007-4-12
 
 
 

   问:就着真理来说,在香港到底有多少个家——神的家。照着我的感觉,这里有好几个家,每个家都有仆人,都有服事。到底我们这里是一个家,分为几个分家呢?抑是有几个家,每家可以各自为政?

  答:弟兄所提的问题,是牵涉到所谓地方教会的观念。在圣经里,我们看到有地方教会的原则,但我们必须切切记住,地方教会不是一个教训。在圣经中,你找不出地方教会的教训,你只能看见地方教会的榜样。为什么呢?因为地方教会的教训,乃是基督身体的合一。圣经中关于基督身体合一的教训很多。主耶稣在约翰十七章祷告说:“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而且在书信中也一再说到身体的合一。哥林多前书十三章十二、十三两节说,“身体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以弗所书四章也说,“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

  所以圣经的教训是基督身体的合一。所有信主的人都在一个身子里面合而为一。不但是从心里合而为一(当然最主要是心里合一);外面也有这合一的见证,叫世人可以看出来。这是圣经中的教训。

  我们要如何来表示身体的合一呢?因为我们人是在肉身中,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所以表示合一的见证,必需在时间及空间里来表示。比方说,我在香港,就不在Richmond。我要表示身体的合一,就是要与在香港神的儿女合一。这样就能把合一表现出来。故此,圣经中才有地方教会的榜样。

  教会开始时是在耶路撒冷,那时有一百二十人,但一天之中就增加了三千人。我们估计当时在耶路撒冷的弟兄姐妹有二万人。但圣经说,“在耶路撒冷的教会”,是一个单位。因为在耶路撒冷所有神的儿女都是在这一个身体的合一里。然后我们看见教会在安提阿开始,就是“在安提阿的教会”。教会在以弗所开始,就是“在以弗所的教会”,都是以地方来做范围。因为在同一个地方,才能表示我们的合一。不但在心里表示,而且在行为上把合一表现出来。这是当初给我们所看见的地方性的教会。这是榜样,不是教训。乃是藉此来实行属灵的原则,就是基督身体的合一。

  当初神在中国把我们兴起来,一部分是为了这个原因。这不过是许多原因中的一个。西方人把基督教传到中国,我们要感谢神!因为他们把福音传给我们;可惜他们也同时把西方的基督教组织带给了我们。所以当福音传到中国,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分门别类的东西,你是属于某某会,他是属于某某会。这样,我们在中国传福音时,就碰到一个极大的难处。人常问说,你们都是信主耶稣的,为何分这个会那个会呢?所以那时有一班弟兄姊妹,感到必须脱去这些遗传的东西,必须回到圣经中。因此我们不要属于任何宗派,只要主的名。要奉主的名聚会,有主的名就够了。不分派别,凡是神的儿女我们都欢迎。我们要站在身体合一的立场上来做这个见证。这是当时我们在中国开始时的心愿。我们相信这是合乎圣经的。

  但慢慢的演变,直至如今,就拿香港作比喻吧,在香港有好多宗派,如天主教,基督教中的好多派别,还有许多所谓独立的小教会。那么我们在这里做什么呢?我们开始出去做工的时候,我常问自己说,在某某地方,有没有一班弟兄姊妹是站在身体合一的立场上来聚会?是以基督为元首,而在合一的立场上为基督做见证的。若有,我们就去与他们在一起。我们没有意思要另立一个会,因为神在这里已有祂的见证。但我们若到一个地方,发现没有,我们就应当在那里起来为主做见证。这是我们当初工作的一个心愿。

  经过了几十年之后的今天,特别是年青的弟兄姊妹,已经到第二代或第三代了。他们不知道我们当初的苦心,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来香港做这个见证。我们无意另外设立一个会,而是感觉要在这里做基督身体合一的见证。因为时间的折磨和变迁,我怕大家已经忘记我们在这里聚会是为了什么。也许我们觉得自己是另外一个会。不理叫什么名称,只是另外一个会而己。我们的做法与别人的做法稍为不同;但做来做去,慢慢的恐怕会相同了。这是历史的悲剧。

  趁着今晚,我盼望弟兄姊妹一同到神面前,求神给我们看见我们在这里做什么,也可以问自己说,我们是什么!如果我们不能回答这问题,就需要好好寻求;若能回答这问题,那表示我们是走在主的路上。

  在香港这地方,我们开始时只是一个聚会。最早是借用民生书院,然后搬到长沙湾道钦州街;又搬到石峡尾街;再搬到佐敦道;然后搬到天文台道。这样搬来搬去,加上弟兄姊妹住的地方又比较分散,就开始有了分家。第一、二、三、四家,甚至第五家。这是历史。在香港,就着神的家来说,仍是一个家,但有几个分家,在行政上仍是一个。这是我盼望弟兄姊妹留意的一件事。

  圣经中地方的原则,是以一城一乡做界限。主耶稣是到各城各乡去传道。城也好,乡也好,都是当时人民聚居的地方。故此当时教会聚会的地方就是以一城一乡来定规。同在一个地方的基督徒,就在一起事奉主,一同对当地的人做见证。这是圣经中给我们看见当初的原则。但现在城市太大了。比方说纽约是五个郡合成的一个纽约城。又比方大伦敦,它包括了好大的地方。又如大台北,也包括了好多地方。这在实行上就发生了问题。究竟是一个呢?还是许多?我只能把我个人的感觉交通给弟兄姊妹。比方在香港,你可以说是一个地方,也可以说是几个地方,有香港、有九龙、有新界,甚至在新界也有好多单位。那究竟是一个呢?还是几个呢?这要看主如何带领。属灵的原则需要属灵的运用。不能把属灵的原则用死的方法来运用。若用死的方法来运用就变成组织了。所以我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一件事,看圣灵在神的儿女中如何带领。如果神的带领仍是一个单位,好叫我们在事奉上加强。又或者觉得大家学习仍不够,需要在一起,那就在一起。或是大家里面有感觉,觉得需要在各地为主做见证,那也好象是在一个一个人民团聚的单位里头为主做见证;但不该是因意见不同,就以地方做借口而分开。若是这样就不美了。如果大家一同祷告,觉得为了主的见证需要在另一个地方起头而行,就不是分裂,乃是加多。这是很美丽的事。还是要看圣灵如何带领。

  我举个例;我们在Richmond也有同样的问题。我们开始时,不只是在Richmond的弟兄姊妹一同聚会,在附近城市的弟兄姊妹也跑来参加了。因为他们本身没有聚会,于是我们就一同聚会。并不是因为他们在另外一个城市,就不准他们来。若是这样,就是呆板。约在一年多之前,有三、四家弟兄姊妹住到Richmond外面的一个地方。他们觉得要在当地为主做见证。大家交通祷告之后,里面都感觉是对的。现在他们已经有四五家人,大家一起学习为主做见证。一年多之前,他们就开始在那里聚集。我们在属灵上常有交通,Richmond的弟兄们也常到那里帮助他们。但他们是一个单位。

  在Richmond,我们也有此感觉。当人数加增时,我们就有为此事交通:是分开聚会呢,还是在一起?若仍在一起,我们必需盖造会所;分开就不必了。因为在Richmond也有几个区域。我们交通之后,觉得时候未到,我们仍需要同在一起事奉,所以我们就预备盖造会所。准备盖会所时,我们定规会所的座位不超过三百人,若超过三百人大家不容易认识。因此我们以三百人做范围,若超过三百人就可以分开聚会了。这与香港情形不同,香港弟兄姊妹很多。在我们那里,大人加上小孩子大约二百多位;这表明我们心中已有了准备。

  我们觉得圣经中的原则,就是人民团居的单位。你不必跑到很远的地方去聚会,要在当地作主的见证。这是我们的感觉,当然别人有别人的看法。

  所以我觉得香港的情形,你说是一个家也可以,说是几个家也可以。要紧的是大家不可因着有问题而分开,而是大家因着神的见证能兴旺的缘故而加多。我只能在原则上这样说一点,在实行上要看主如何带领在香港的弟兄姊妹。

  问:有些弟兄姊妹觉得,在教会的聚会中,对系统的真理方面认识不够。所以想到神学院或是圣经学院受一些有系统的造就,你的感觉如何?

  答:弟兄问我的感觉如何?我就把我的感觉交通出来。你们听的时候要记得,我的感觉是代表我自己。在一九三O年,我读高中三年级时,就有心要服事主,那时我是在美以美会里。我以为要服事主,一定要读神学,不念神学怎能服事主?所以当我高中毕业时,就对父亲说,“我不入大学,读大学四年是浪费时间,我要念圣经学院。”那时我把圣经学院都找好了。当时在上海有几间圣经学校,有一间我认为不错,里面的教师我也认识,所以我就拣定了要在那里读。因为我觉得这是唯一的路。这是传统的观念。

  但是感谢神,我的父亲不赞成我到圣经学院去。他很爱主,是美以美会的牧师,但他不赞成,他叫我去念大学。他说,“中国没有好的神学院,等大学毕业后,我送你到美国去。”那时我心中很痛苦,因为我已计划定规好了。今日回头来看,我感谢神,因为就在我念大学时,祂把我整个观念都改变了。结果我未读过神学。

  我们在神的话中看见,要学神,就必须到神那里去学,这是神学。神学若到人那里去学,乃是学人,不是学神。圣经是很奇妙。神若要我们有系统神学,祂就可以把圣经编成有系统的神学,那岂不是叫我们读起来觉得加倍容易吗?但圣经好象是没有系统的,神的话这里一点,那里一点。神从来不把祂的话编成一个系统。难道神不懂系统神学吗?我相信神有祂的美意,神的目的不是要我们接受一个系统。属灵的事情是活的,你若把它变成系统就死了。属灵的东西是生命的问题,不是知识的问题。你把它编成系统,自然而然就把它变成知识,这是基督教历史二千年来给我们看见的。所以圣经不根据系统来编排,因为这是一本活的书,神要我们从祂的话语里面来得着这位活的基督;祂并无意要我们把圣经编成系统来知道祂。

  我们再来看圣经中的榜样。一个年青的弟兄姊妹有心要服事主,我们要为此感谢神。实在说来,若有人蒙恩得救了,而他无心服事主,我们要怀疑他是否得救。因为每个得救的人,都是事奉主的人。所以事奉的心越强越好。不管主有无特别呼召你,每个人里面都应当有个事奉主的心。你有了事奉主的心,要如何来准备你自己呢?圣给给我们看见,教会就是最好准备的地方。你应该在教会里好好准备自己,因为神不只给我们有此心愿,圣灵也随自己的意思给我们不同的恩赐。这些恩赐需要运用,恩赐越运用越显明,不运用就不能显明。就如我们一生下来就有眼睛,但刚生下来的婴孩,头几天是看不见东西的,慢慢他开始看见了。他越用眼睛越明亮,甚至可以训练眼睛在黑暗里看见东西。这叫运用。但运用的地方是在哪里呢?就是在神的家中。

  神的家中是培养神仆人最好的工场。在神家中你一方面有享受,一方面也有供应,这就是我们长大的地方。不但在生命上长大,在服事上也能显明。提摩太的功用就是这样产生的。他得救之后,就在当地教会中有服事。显出他有教师的恩赐,等到保罗经过那里时,他们就对保罗推荐提摩太,觉得他可以造就。于是保罗把他带出来。就这样产生了神的仆人。这是圣经中给我们看见的榜样。

  在旧约时有先知学校。先知学校是从撒母耳开始的;然后到以利亚和以利沙时,也有先知学校。但希奇的很,先知学校并没有出过大先知;反而以利沙跟从以利亚就成了大先知。所以就着圣经的榜样说,教会是产生神仆人最好的地方。一个年青的弟兄姊妹,如果有心服事主,他应当在教会中尽量的服事,显出他的功用来。同时,也是在教会中才有好的学习。不但是话语,也是在生活中实际与弟兄姊妹学习配搭。这样就能建立教会;否则你头脑中满了神学,真正事奉时会觉得摆不进去。

  我在美国有两位同工,都是神学毕业的,都做过牧师。他们告诉我说,他们现在感觉到要真正在神家中服事,从前在神学中所学的根本没有用。我没有念过神学,不敢批评。但我总觉得有心服事主的,教会是最好受训的地方。教会中负责的人应当留意这件事,给有心服事的青年人有机会,让他们能学习,有操练,这样就能培养出后代来。如果教会没有这样做,就难怪青年人都跑到神学院或圣经学院中去了。

  在神学院毕业的,要回到教会来,会有点格格不入的情形。因为你在神学院所学的,最适合摆在基督教里面,要放在真正神的家中则不太合适。这是很明显的情形。所以我不鼓励弟兄姊妹去读神学;但若你们去读,我也不反对,因为我没有这经验。

  问:这些年来我们在香港一同聚会,一同服事,但是我们中间没有长老,江弟兄认为我们需不需要有长老?

  答:弟兄问江弟兄,所以我只能把我的感觉说出来。盼望你们自己回到神的话语中看看对不对。若不对,你就弃绝它;对的话,你接受它。不是因为江弟兄这样讲,而是因为神的话是这样说。我们一切事情都要回到神的话语中。

  当教会开始的时候,有长老的职份,也有长老的名称。虽然在耶路撒冷的教会,有一段时间没有长老,头一段时间是十二位使徒管理一切事情。然后因着环境的需要,就有七个人起来管伙食。这七个人是不是执事,当时也没有明说,但我们知道他们的工作是执事的工作。一直到使徒行传十二章的未了,才有耶路撒冷的长老。然后保罗到各地传道,每到一处,有人蒙恩得救了,就有聚会,但也没有设立长老,就到别的地方去了,让他们自己一同聚集。等到保罗回来,圣灵已显明有几位弟兄,能负起长老的责任,那是圣灵所设立的,使徒就承认了。这是教会当初的历史。

  等到教会慢慢堕落了,就有不同的演变。我举二个例:第一、保罗写给教会的七封书信,与升天的主藉着约翰写给教会的七封书信,里头有极大的分别。保罗写书信时,是在教会正常的时候:虽然也有好多不对的事情,但教会在神的面前还是教会,所以他就提到监督和执事。但约翰的七封书信,是写给教会的使者,而不是写给教会的长老。我们认为信一定是给长老的;但没有提长老,只提使者。使者二字,你可以理解为天上的使者,也可以理解为地上的使者。但我们相信这是指地上的使者。天使如何能接受一封写给以弗所教会的书信呢?没有一个天使是负责以弗所教会的。因此我们相信,使者乃是指着在属灵的责任上有份的弟兄。他们没有长老的名义,但尽长老的功用。

  第二、在提摩太前后书,前书保罗还提到教会是永生神的家,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所以他提到做长老的应如何,做执事的应如何。到了他写后书时,他再也不提这些事了。他说这是一个大户人家,有金器、银器、木器、瓦器。人若脱离卑贱,就可以做金器银器。你若自暴自弃,就做木器瓦器。他说你要把这些话交托那能忠心教导别人的人;与清心爱主的人一同追求公义、仁爱、信德、和平。

  所以我的感觉,在教会正常时可以设立长老的名份,也有长老的功用。但在教会不正常时,在恢复的路上,神所注意的是里面的实际,不注意外面的名称。我个人感觉,在教会中应有人有长老的功用,不能没有。家中总要有负责的人,要有人在神面前负属灵的责任,但没有长老的名称,没有被封立为长老。这样可以省去好多麻烦,立长老容易,废长老就麻烦了。因为圣经并没有提到长老的任期多久。若长老犯罪还有办法对付他。但若这位长老也不犯罪,也不长进;其它人要往前去,被他挡在前面,教会就没有办法往前了。但他老没有长老的名份,有功用时他是长老,无功用时他就走了。这不是很方便吗?我个人感觉这是合乎主旨意的。但我也常对弟兄姊妹说,若他们要设立长老,我也不反对;若叫我设立,我就不设立。

  我再说一点。有一次在美国,有一很出名的传道人,很爱主,也有看见,他有负担要在美国各城设立合乎新约的教会。那时他在华盛顿附近,他本人是长老,他也设立长老。有一天我们交通,我问他说,你是这地方的长老,请问你权限的范围是什么?与你一同聚会的人,你可以执行长老的权柄,但在这城里有许多弟兄姊妹没有与你一起聚会,你能去干涉他们吗?当然不能。若不能,那么你是什么长老呢?圣经中只有地方教会的长老,没有小团体的长老。所以小团体的长老也是不合圣经,这是很明显的。因此当教会不正常时,实在没有办法设立长老,因为圣经只有地方教会的长老,没有小团体的长老。这是读圣经的人都能看见的事。

  所以我的感觉,应当有长老的功用,巴不得有一班弟兄能起来尽长老的功用,圣经说这是羡慕善工。这样的服事是很辛苦的,你有名义时,可以高高在上发号施令;没有名义时,就必需以工作来证明你是有功用的。这不容易,需要辛苦一点,做众人的仆人。我觉得这很美。虽然负责的人要辛苦一点,但是很美,因有属灵的实际在。你不能以属灵的实际来供应弟兄姊妹,根本就不是长老。因为这里没有地位的问题,只有供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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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站时间:2006-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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