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不是法律文件,但方济精神亦以此为借镜 圣方济撰文 教宗依诺桑批准 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阿们。这是方济兄弟请求教宗依诺桑认可并赞许的生活方式。教宗曾给方济及其现在和未来的弟兄颁赐了认可和赞许。 方济兄弟,及所有将为此会的总会长者,对教宗依诺桑及其嗣位者誓许服从和尊敬。其他弟兄们则应服从方济兄弟及其继任者。 一 弟兄们应生活于服从、神贫及贞洁内 弟兄们的生活规则如下:服从,不拥有私产,并持守贞洁;遵守吾主耶稣基督的教义和楷模。祂曾说:你若愿意是成全的,去变卖你所有的,施舍给穷人,你必拥有天上的宝藏,然后来跟随我(玛一九:21);又说:谁若愿跟随我,该弃绝自己,背着自己的十字架来跟随我(玛一六:24);同样,到我这里来的人,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一四:26)。凡因我的名,舍弃了房屋,或兄弟、或姊妹、或父亲、或妻子、或儿女、或田地者,必将领取百倍的酬报,并承受永生(玛一九:29)。 二 录取弟兄及会服 如果有人获得天主的感召,愿意度这种生活而来到我们的弟兄这里,弟兄们要仁善地接待他。若他表示恒心坚持加入我们生活的愿望,弟兄们要力戒干涉他的世事;但应尽速将他介绍给会长。会长要仁善地接持他,勉励他,并细心将我们生活的重要意义揭示他知晓。此后,倘他愿意而且可能公正而无阻碍地做到,便应卖掉他的产业,并将所得分施穷人。弟兄们和会长们应力戒干涉他任何事情,力戒趁此机会,由他或由中人手里接受银钱;但是,如果弟兄们正在急需中,可以和其他穷人一样,接受肉体方面的需要品。 他返来时,会长便颁给他供一年使用的初学会服:即不带风帽的长衣两身,腰带、裤子各一条,还有长及腰带的垂狠一条。规定的一年初学期匡满后,他将得到宣发圣愿的准许;从此他不得转入其他修会,也不得逃避服从。这是教宗所规定的。因为根据福音:“手扶犁而往后看的,不适于天主的国。”(路九:62)。倘来入会者因了某种阻碍而力不从心,不能将他的产业变卖施给穷人,只要他由衷放弃他的财产便够了。我们不得相反圣教会的习尚而录取任何人。 发了愿的弟兄将领取带风帽和不带风帽的长衣各一身。需要时亦可以领取腰带和裤子。所有的弟兄只应穿粗糙的会服,破了时,可在天主的降福下,用粗麻布或其他布块补缀,因为主在福音里说:那这衣着华贵,生活奢侈的人住在王宫里的(玛一一:8,路七:25)。即使人们将他们当作伪君子看待,他们也不应因此停止为善。他们不愿寻求此世的华贵衣服,以期得之于天国内。 三 日课和守斋 主曾说:“这类的魔鬼非用祈祷和禁食赶不走”(谷九:28)。又说:“几时你们禁食不要像假善人一般,面带愁容”(玛六:16)。故此全体弟兄不论神职员或非神职员,都要按规诵日课、赞美诗和祈祷经文。若系神职员应如神职界惯守的常例诵大日课,并为生者亡者祈祷;此外为了弥补弟兄们的过愆和疏忽,每日诵“求你怜悯”和“天主经”各一遍,为了满全这任务,他们只可有必要的书籍。非神职人员,能读圣咏者,可有一本圣咏集。至于那些不识字者不应有任何书籍。非神职员应诵“信经”和廿四遍“天主经”,连同“圣三光荣颂”一遍,以代“诵读经”;五遍“天主经”以代“晨祷”;代“晨续经”则诵“信经”和七遍“天主经”连同一遍“圣三光荣颂”;代“午前经”,“午时经”,“午后经”,各诵七遍“天主经”;代“晚祷”则诵十二遍;代“夜祷”诵“信经”并七遍“天主经”连同“圣三光荣颂”一遍,为逝去的弟兄则诵七遍“天主经”连同“永远安息”短诵;为了弥补弟兄们的过愆和疏忽,每日诵“天主经”三遍。 根据同样的理由,所有的弟兄也应禁食,自诸圣节起至圣诞日止;其后自主显节即吾主耶稣基督的严斋日开始直到复活节为止。其他时节,除会规规定的瞻礼六日外,不必禁食。并且按福音的训示:人们给他们摆上什么食品,就准许他们吃什么食品(路十:8)。 四 诸首长与其他弟兄之关系 因主之名。 凡弟兄被任为其他弟兄的首长和服务者,应将他们的弟兄分配在他们管理的省份和修院内;并要去访问他们,给予神修方面的指示和鼓励;在对于救灵有益又不与我们会规有冲突的一切事上,我所有其他可赞美的弟兄皆应欣勤服从他们。他们彼此之间应如主所说:“凡你们愿意别人给你们做的,你们就应照样给别人做”(玛七:12)。 五 纠正犯过的弟兄 所以要看管你们自己和你们弟兄的灵魂,因为落在永生天主手中,真是可怕(希十31)。倘一位会长给一位弟兄出了一个相反我们会规,或他灵魂的命令,弟兄便不应服从,因为那里有过失,那里就没有服从的义务。所有的弟兄固然都是会长的属下,但他们应谨慎仔细观察他们的会长兼服务者的行动;假使发现其中有一位依血肉而不依精神及我们的生活规则行事,并且经过三次劝谏后仍不悔改,则应在圣神降临节日大会上,在全体弟兄和总会长面前告发他,而不应畏惧任何相反的势力。 至于弟兄们,假使他们中间有人不论住在那里,愿意按血肉而不按精神行事,他的伙伴们要警告他,谦逊而谨慎地指摘他。若经过三次警告后,仍无悔改之意,应尽早将他到会长那里,或在会长前告发他。会长应依循天主圣意,按他认为最恰当的方式去做。 全体弟兄,诸首长兼服务者,应和别人一样,决不可因他人的罪行或恶表而烦恼忿怒:因为魔鬼往往利用一人的罪过,设法损害许多其他的人;对于有过失的人,应尽量给予他精神上的帮助;因为“不是健康的人需要医生,而是患病的人”(玛九12)。 同样,任何弟兄对别人,尤其他们彼此之间,不得有管理权。一如主在福音中所说:“外邦人有首长宰制他们,有大臣管理他们”(玛二十25),但在弟兄们中间,却不是这样,在他们中间那为大的,将是他们的仆役和服务者(玛二三11),那为大的反应像个最小的(见路二二26)。 没有一个弟兄可以说或做有损于别一个弟兄的事;反之要爱德及愉快之情彼此服务,互相服从(迦五13),这正是吾主耶稣基督真正圣善的服从。 弟兄们每次若如先知所说:离弃主的命令,逃避服从,只要是故意逗留在这罪恶里,应当知道,他们是可诅咒的(见咏一一八21)。但,若照他们所许下的恒心坚守主的命令,并遵循福音和会规,也应知道,自己是生活在真服从中,是主所降福的人。 六 弟兄们应投奔会长、任何弟兄不得自称首长 不论弟兄在何地,如有不克善度我们这种方式的生活者,应急速投奔会长,并对他说明情况,会长应用心解决他们的问题,一如自己在同样的情况下,愿意别人替他解决一般。 无人应自称首长而应一律自称小兄弟,并应彼此洗脚。(若一三14) 七 服务和工作方式 弟兄们,不论在何处为他人服务或工作,不得接受能使他给予恶表,或有损灵魂的职务(谷八36);反之,他应是一个卑微者,附属于家内的一切人。 本会工作的弟兄要按自己熟悉的手艺工作,只要不防碍自己救灵的大事,并能诚实无欺地工作即可。因为先知说:“你若吃你手赚来的,你便有福,且事事顺遂”(咏一二七2);宗徒也说:“谁若不愿工作,就不应吃饭”(得后三10),每人应安于其圣召,安于其所能的手艺职务(见格前七24)。每人工作的代价可能是一切必需品,但金钱除外。若有急需,可和其他弟兄一般出去寻求施助。他们可以拥有为手艺必需用的器械和工具。 全体弟兄都应从事一项良好的工作。书上说:要常做些良好的工作,使魔鬼看着你在忙(见圣热罗尼莫书信,一二五)。又云:空闲乃灵魂的仇敌(见圣本笃会规)。所以天主的仆人应专心祈祷并从事良好工作。 弟兄们不论在何处,在隐修地或在其他住所,不得将任何地方据为已有而不许他人接近。不拘谁,来到他们那里,友人或仇人,小偷或强盗,一律予以善待。弟兄们不拘在何处遇到一起应彼此款待,不出怨言(伯前四9),互相尊敬、殷勤、热情,彼此关怀。切勿面带愁容,哭丧着脸,如同假善人一般(玛六16);反而要在主内表现合乎修士身份的愉快和风趣。 八 勿接受金钱 主在福音中嘱咐说:你们要谨慎从事!戒避一切贪心和邪恶;要小心,免得你们的心为宴饮所沉醉,为人生挂虑所连累(见路一二15,路二一34)。任何弟兄,不拘在何处,往何处,不应在任何方式下带有,或接受,或托人求乞金钱。既不得藉口购买衣服或书籍,亦不得藉口工资,或其他事由而接受金钱,惟有为了患病的弟兄在明显急需的情形时除外。因为我们不应视金钱比石块更宝贵。魔鬼立意要使一般视金钱重于石块的贪财者成为盲目者。我们既已舍弃了一切(玛一九27),便不应为了这一点点而丧失天国。倘若在某处发现了金钱,别以为它比我们脚底下踩的尘土更值得注意;因为那是虚幻的虚幻,一切尽属虚幻(训一2)。倘若发现——但愿天主永不许有这样的事发生——一位弟兄接受或存有金钱,除非如上所述是为了病人的需要,不然,若不见他真心悔改,所有的弟兄应将他看作一个假弟兄、一个贼子(见若一二6)、强盗与业主。 弟兄们无论如何不得替某院或某居所,亲自或通过他人接受或乞求金钱;也不得和乞求金钱的人同行。其他不与我会生活方式冲突的工作,弟兄们皆可在天主的降福下去做。不过为了癞病人明显的急需,弟兄们可以替他们求施助。但关于金钱弟兄们总要十分小心。同样,亦不得为了任何可耻的利润,使众弟兄奔走流浪于各地。 九 关于求乞救济 弟兄们应专心致志追随吾主耶稣基督的谦逊和贫穷;他们要记得,除了宗徒所说的:我们有吃有穿,便当知足(弟前六8)外,我们不需要世间任何事物。他们应以能与卑贱者、为人所不齿者、贫苦、残废、病患者、癞病人及街头的乞儿交往为荣幸。 必要时可以求乞,他们不应感到羞愧,反而应该想起吾主耶稣基督,永生全能天主之子,“板着脸像燧石,”(见依五十7)不畏侮辱的榜样;他生而为贫而无家可归的游客;自己及荣福童贞圣母以及诸门徒皆藉布施生活。人们侮辱他们,拒绝不予施助时,他们要感谢天主,因为由于这些侮辱,日后在吾主耶稣基督的法庭上将领受绝大的光荣。他们应当知道:侮辱无损于身受侮辱者,但有害于施侮辱与人者。 求乞乃贫人之遗产与权利;是吾主耶稣基督替我们获得者。凡辛苦出力获得这些援助的弟兄们将获得伟大的酬报,同时亦使施助者获得他们的酬报;因为人去世后所留下的种种尽归乌有,唯独人所作的施舍和爱德,将自主手中接到酬报。 弟兄们应以信赖之心互相告诉自己的需要,以便获得并彼此设法供应所需的事物。每人应用天主赐给他的一切,照顾爱护他的弟兄,好似母亲爱护养育她的儿子一样。那吃的不要轻视不吃的,不吃的也别判断那吃的(罗一四3)。 在急需的情况下,所有的弟兄,不论在何处,凡是人们能食用的,他们都能食用。主曾论到达味说:他曾吃了除司祭以外不许别人吃的陈列饼(谷二26)。他们也应记得主的另一句圣言:“你们应当谨慎,免得你们的心为宴饮所沉醉,为人生挂虑所带累时,那意想不到的日子临到你们,犹如网罗临于地面上的一切居民(路二一34-35)。但在显着急需时,弟兄们可以求取一切他们按主启迪认为必要的事物;因为有急需,便无法律。 十 患病的弟兄 倘弟兄生了病,不论他在何处,其他弟兄在离开他之前,应给他指定一位弟兄去照顾他,必要时亦可指定几位去服事他,就像他们自己愿意得到服事一般。但在绝对无可奈何时,亦能将病人托付其他的人照料。 我请求患病的弟兄,要在一切事上感谢造物主,健康或疾病皆应安于天主圣意。因为“凡预定获得永生的人”(宗一三48),“天主每用病患和痛悔的心情来准备他们”(圣额我略语);主也这样说:“凡我心爱的人,我谴责他们,责备他们”(默三19)。若患病的弟兄,恼怒怨恨天主或他的弟兄,或太焦虑地寻求药石,过度希望拯救他即将死亡的肉体,这态度来自恶魔与血肉,不像是我们的弟兄,因为他爱肉体甚于灵魂。 十一 弟兄应彼此相爱、不应毁谤抱怨 弟兄们应力戒诽谤与争辩,应仰仗天主圣宠,严守静默。弟兄之间不应争论,也不应与外人争论;只应谦逊地答应说:我们都是些无用的仆人(见路一七10)。他们不应发怒;因为凡对自己的弟兄发怒的,要受裁判;谁若对自己的弟兄说:“你是傻子”,就要受议会的裁判,谁若说弟兄是“疯子”,就要受火狱的罚(见玛五22)。他们应彼此相爱,主曾说这是他的命令:你们要彼此相爱,如我爱了你们一般(若一五12)。他们要用行为来表示彼此应有的爱情(雅二18),就如宗徒所说:我们爱不可只在言语上,亦不可只在口上,而要在行动和事实上(若一318)。 不应辱骂任何人(铎三2),不要抱怨,勿谈他人之短;因为经上说:主厌恶谗谤诋毁的人(罗一29-30)。要谦让,要极其温和地对待众人(铎三2)。不应定断人,不应判人的罪,不应如主所说的,注意别人的小罪,就是极小的罪过也别判断(玛七3,路六41),而应以痛苦的心灵(依三八15),回想自己的过失。要努力由窄门而入(路一三24)。因为主说:导入生命的是门是窄的,路是狭的;找到的人并不多(玛七14)。 十二 避免不当的注视及和异性的交游 所有的弟兄不论在何处,往何处,力戒不良的注视及和异性频繁的来往。力戒单独和一位异性交谈。司铎们在执行告解圣事,给予神修劝导时,态度宜严正。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一位妇女不得由一位弟兄接受其圣愿,但应让她在得到弟兄的精神指导之后,到她想到的地方去做补赎。我们全体弟兄自持要多加严谨,使我们的一切肢体的官能保持圣洁无罪。因为主曾说过:凡注视妇女而有意贪恋她的,他已在心里犯了奸淫(玛五28)。 十三 关于不洁者的处罚 倘有弟兄受魔鬼的煽惑而犯了邪淫,应即褫夺他的会服;因他可耻的罪行,无权利再穿会服,他完全丧失了穿会服的资格,应被逐出会外。然后,他应当为他自己的罪去做补赎。 十四 弟兄们应如何处世 外出的弟兄们,在旅途中什么都不要带,不带棍杖,不带口袋,不带食物,也不带钱。无论走进那一家,先说:愿这家平安;应留居在那一家里,人们供给他们什么,他们就吃什么(路九3,十4-8)。 他们不要抵抗恶人(玛五39),设有人打他们的脸,把另一边也转给他,有人拿走他们的东西,别再要回来(路六29-30)。 十五 弟兄们不应饲养牲口、骑坐马匹 我禁止所有神职或非神职的弟兄,不拘家居或出外,无论如何不得拥有牲口,在自己或在别家饲养,除非迫于病痛,或其他重大需要亦不得骑马。 十六 论在回教和教外地区传教的弟兄 主说:看,我派遣你们好像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机警如蛇,纯朴如鸽(玛十16)。弟兄们,如得天主的感召,愿意到回教以及教外地区去时,他们可以去,但要有会长的准许。为会长者若认为对这使命该弟兄是适合的人选,即应给予许可而不得阻扰;因为对这件事或类似的事,如果不分皂白地处理,应对天主交帐。 凡前赴回教或教外地区的弟兄们,面对该地区的人民,他们的精神态度可以有两种表现:一、不与人争吵辩论,为天主而甘居一切受造人之下(伯前二13),并明认自己是基督信徒;二、几时看清是天主的旨意了,便该宣传天主的圣言,好让教外人信仰全能天主:父、子及圣神,万有的创造者,并信仰永生圣父之子为赎世救主;使他们领受圣洗而作基督徒;因为,人若非由水和圣神而生,不能进入天主的国(若三5)。 他们可以和人们,谈论这类中悦主的问题;因为主在福音里说:凡在人前承认我的,我在天上的父前,也必承认他(玛十32)。谁若以我和我言语为羞耻,将来人子在自己的光荣和父及众天使的光荣中降来时,也将以此人为羞耻。(路九26) 故弟兄不拘在何处,应记得自己是已将躯体交给吾主耶稣基督的人,为了他的圣爱,他们应当接近看得见和看不见的仇人;因为主说了: 谁若为了我的缘故,丧失了性命,必将救得了性命(谷八35,又路九24)。为义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因为天国是他们的(玛五10),如果人们迫害你们(若一五20)。但几时人们在这城里迫害你们,你们就逃往另一座城去吧(玛十23)。几时为了我的缘故,人们恼恨你们、弃绝你们,并以你们的名字为可恶,加以辱骂和诅咒,又编造一切谎话毁谤你们,你们是有福的!在那一天,你们欢喜踊跃吧!因为你们在天主的赏报是丰厚的(玛五11-12,路亦22-23)。我告诉你们,做我朋友的人们,不要害怕那些杀害肉身以后不能再做甚么的人(玛十28,路一二4)。不要惊慌(玛二四6)。凭着你们的坚忍,保全你们的灵魂(路二一19)。凡坚持到底的才可得救(玛十22)。 十七 论宣道者 弟兄们若非依照罗马圣教会的法式和训示,并拥有会长的准许不得宣讲圣道。会长也应留心不可不加鉴别而给予许可。但所有的弟兄皆应以自己的作为来宣讲。会长与宣道者不得将照管弟兄或讲道的职务视为已有;故不拘何时,若长上命令放弃其职务,则应毫无异议地放弃。 所以我以圣爱——天主即圣爱(见若一48)——恳求全体弟兄,伙伴及其宣道者、祈祷者、手艺人、神职员与非神职员,在一切事上要设法自谦;勿因天主藉着他们或在他们内完成的任何善工而自鸣得意,沾沾自喜,或生傲意;一如主曾说过:你们勿因魔鬼屈服于你们,而在这件事上喜欢(路十20)。 我们要确实深信,除了恶习与罪过外,其它我们一无所有。所以,几时我们落在各种考验里(雅一2),几时我们在此世,为了常生而忍受灵魂和肉体方面的各种苦恼与患难,我们反而应当欢喜。 弟兄们,我们应严防一切骄傲和虚荣:应戒绝世俗的明哲和血肉的智慧;因为血肉之神喜欢并讲究多言,不大关心事实;不追求内心精神的敬德与圣德,只顾外面彰显于人前的敬德和圣德。针对他们,主说,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他们已得到了他们的酬报(玛六2)。 反之,主之神则愿克苦肉体,受到卑视、轻贱、弃绝与耻辱;至于谦德、忍耐,真纯的朴实,和精神的真平安,则是它潜修的对象;而且在一切之前,愿获得敬畏天主之德,天主的上智以及天主父、子、圣神的神圣之爱。 我们应将一切美善归于至高无上的主,天主;要承认一切美善皆属于祂;并在一切事上向祂致谢,因一切美善由祂而来。愿至高至尊的唯一真天主享有、接受一切荣誉和尊敬,一切赞扬和祝福,一切感谢和荣耀:因为一切美善都是祂的,而且唯有祂是美善的(路一八19)。若我们看到或听到人们口出恶言或行恶事,或咒骂天主,我们即应赞颂祂,为善光荣祂。因为祂应受称扬于无穷世。阿们。 十八 会长们召集会议 每届圣弥厄尔领天使节日,各位会长可和他的弟兄们在他们选定的地方集会,谈论有关事奉天主之事。遥居海外,或在有崇山峻岭阻隔之地,那地的会长可每三年集合一次,其余诸会长则应每年一次出席于圣神降临节日,在博俊古拉圣母堂所召开的会议。总会长如果另有安排则例外。 十九 弟兄们应度公教徒生活 全体弟兄应皆为公教信徒,应按公教信仰说话度日。倘有弟兄在言语及行为上背离公教信仰与生活而又不肯悛改者,应将他完全逐出会外。凡在有关救灵而又不与我会规冲突的事情上,对于一般神职及各修会人员,我们应视之为我们的主子。我们应在主内尊敬他们的神品、任务和职守。 二十 关于告解和圣体圣事 我所祝福的弟兄们,不论是神职人员或非神职人员均应向我会司铎告明他们的罪过;倘事有所不能,则可在其他贤明公教司铎前告解。他们要清楚知道而且相信,不论由那一位公教司铎领受了补赎和赦免,只要他们以信德和谦逊满全所定的补赎,他们的罪过一定消除。 倘找不到司铎,便应向自己的弟兄告罪,宗徒雅各伯曾这样说过:“你们要彼此告罪”(见雅五16)。可是他们不应该为了这个缘故就不再找司铎了,因为束缚和解放的权柄只交给了司铎。这样痛悔告明之后,他们将很谦逊恭敬地去领受吾主耶稣基督的体和血。不要忘记主所说的话:“谁吃我的肉,并饮我的血,就有永生(若六54);你们应行此礼,以纪念我”(路二二19)。 二十一 弟兄们应颂扬天主并劝人为善 看,下边便是弟兄们颂扬天主,劝人为善的方式,若他们认为相宜,可在天主的降福下,向任何听众,这样说: 你们要敬畏、尊重、赞美、颂扬、感谢、朝拜造化万物的全能,三位一体的天主父、子及圣神。 悔改吧,结与悔改相称的果实吧(玛三2,路三8),你们要知道,不久你们总要死的。你们给,也就给你们;你们宽赦,也就蒙宽赦(见路六37-38)。如果你们不宽恕别人的罪,天主也不宽恕你们的罪过(谷一一26)。告明你们的罪过吧。 死于悔改中者是有福的,因为他们将得升天国。不死于悔改中者是有祸的,因为他们将为魔鬼之子,他们只做着他的事(若八44),他们行将堕入永火。你们要提防并远离一切邪恶,为善坚持至终。 二十二 给弟兄们的劝告 我的弟兄们!我们要仔细熟思一下主所说的说:“爱你们的仇人,向恨你们的人行善。”(玛五44),因为我们应追随吾主耶稣基督的足迹(伯前一一21)。他曾称出卖他的人为朋友(玛二六50),并且自动地将自己交给钉死他的人。所以,不公道地将患难和悲痛,悔辱和损害,痛苦和折磨,甚至将致命和死亡加在我们身上的人,都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多多爱他们,因为由于他们对我们所施的打击,而使我们获得了天国。 恨我们带着劣根性和罪过的肉体吧;由于它纵欲的生活,它想夺去我们耶稣基督的爱情和永生,而带着它所有的一切,一同丧亡于地狱中。由于我们自己的过失,我们是有恶臭而不幸的,难于为善,偏于作恶;正如主在福音里所说的:由人心里所发出来的是些恶念,邪恶、奸淫、凶杀、盗窃、贪吝、不义、诡诈、无耻、邪视、妄证、亵渎、骄傲、愚妄种种:这一切都是从人心发出来的,污秽人的就是这些(玛一五19-20.谷七21-23)。 我们既甘心拋开世俗,则我们除了专心追随主的旨意,以求中悦于衪外,不应追求其他。还要当心,不要成为主在福音里说的,在路旁多石子而又满是荆棘的那种土地。主说: 种子是天主的话,那落在路旁又被践踏的,是指那些人听了而不了解,随后就有魔鬼来,将撒在他们心里的话夺去,使他们不得信从而获救。 那落在石头地里的,是指那些人听了话,立刻欣然接受,但在他们心里不生根,不能持久,暂时相信罢了,一旦考验的时期来到,立刻就要跌倒。 那落在荆棘中间的,是指那些听了天主的话之后,世俗的焦虑,财富的迷惑,以及其他贪进了心,把话蒙蔽住,结不出果实来。 那落在好地里的,是指那些以良善诚实的心倾听了话,了解了它,把它保存起来,因着坚忍结了果实。(见玛一三19-23,路八11-15)。 故此,弟兄们,我们应如主所说:让死人去埋葬他们的死人吧(见玛八22)。我们要十分留神魔鬼的恶毒和狡猾,他不愿人将自己的心和神转向天主,牠徘徊四周想趁人受某某利或禄的吸引,诱人心移向它去,并在人的记忆中,勾消了天主的言语和诫命;牠试用尘世俗务迷乱它,好让他自己在那里安顿下来,故吾主说了: 邪魔由人心出来以后,走遍干旱地,寻找一个安息之所,却没有找到,牠于是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那屋里去。牠来到后,见里面打扫清洁,装饰整齐,就去另外带了七个比自己更凶恶的魔鬼来,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处境比前更坏了(路一一24-26,玛一二43-45)。 所以弟兄们,我们都要非常小心,不要为了某种酬劳、工作、利益而丧失我们的灵魂,使我们的心神背离天主。我以圣爱──圣爱就是天主(若一416)──恳求所有弟兄、会长和其他的人们,推开一切障碍,丢掉一切烦虑和操心,以清洁的心神,和纯正的意向,尽心竭力,去事奉、爱慕、光荣、钦崇我们的上主、天主;因为这是他在一切之上所寻求的。 我们要在我们内,常常为全能的上主,天主,父、子及圣神准备一个寓所!他曾对我们说:你们应时时醒寤祈祷,为了使你们能逃脱即将发生的一切祸恶,并能在人子之前站得住(路二一36)。并且,你们祈祷时,要说: 我们在天的父。我们要带着一颗纯洁的心去朝拜他,因为应时时祈祷,总不停止(路一八1),因为父寻找这样朝拜他的人:天主是神,凡朝拜他的,应以心神,以真理去朝拜他(若四23-24)。 我们要投奔基督,犹如投奔我们灵魂的牧者和监护一般(伯前二25)。祂曾说:我是善牧,我放我的羊,并且我为我的羊舍命(若十115)。你们彼此都是弟兄,不要在地上称人为你们的父,因为你们的父只有一位,就是天上的父。你们也不要被称为导师,衪在天上,就是基督(玛二三8-10)。 如果你们住在我内,我的话也留在你们内,如此,你们所求的,你们必获得(若一五7)。那里有两三个人,因我的名聚在一起,我就在他们中间(玛一八20)。看,我同你们天天在一起,直到此世的终结(玛二八20)。我给你们所讲的话,就是神,就是生命(若六63)。我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若一四6)。 所以我们要保有祂的言语、生命、教义和圣福音。祂肯于替我们祈求祂的父,又将父的名启示给我们: 父呀,我将你的名已显示你所赐给我的人;因为你传授给我的话,我都已传给了他们,他们不但接受了,也确知我是出于你的,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一切都是我的。 圣父啊!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全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正如我们一样。我在世上讲论这些话,是因他们在自己心内充满我的喜乐。我已将你的话授给了他们;世界却憎恨他们,因为他们不属于世界,就如我不属于世界一样,我不求你将他们从世界上撤去,但只求你保护他们脱免邪恶。求你以真理祝圣他们;你的话就是真理。 就如你派遣我到世界上来,照样我也派遣他们世界上去。我为他们祝圣了我自己,为叫他们自己也以真理而被祝圣。我不但为他们祈求.且为那些因他们的话而信从我的人祈求,好使他们都合而为一,又使世界知道是你派遣了我,并且你爱了他们,就如爱了我一样。 我已经将你的名宣示给他们,好使你爱在我在他们内。父啊!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愿我在那里,他们也同我在那里,使他们看到(在你国内)你赐给我的光荣(若一七6-26)。 二十三 祈祷、赞颂和感谢 全能、至高、至圣、至尊的天主,圣而公义的父,主、天地之君王,我们为了你自己而感谢你,因为你藉你的圣意,并藉你的唯一子,在圣神内,造化了精神界形体的万有;你按你的肖像和模样造了我们,又将我们安置在怡园中(创一26-二15)。但由于我们自己的过错失掉了怡园! 我们感谢你,因为你正如因着你的圣子造了我们,又因着那真实的圣爱──你曾用它爱了我们(若一七26)──使你的圣子,真天主亦真人,生于童贞荣福玛利亚之身,并藉着他的十字圣架、宝血和圣死救赎我们于俘虏中。 我们感谢你,因为这位圣子还要在他庄严的光荣中再度降来,为的是要将那一些不做补赎,不认识你的可咒骂的人扔到永火里去。要向一切认识、朝拜、并在忏悔中认识你的人说:我父所祝福的,你们来吧,来承受自创世以来,给你们准备下的国度吧!(玛二五34)。 又由于我们都是可怜人、罪人,连呼唤你的圣名都不配,因此我们谦诚恳求,惟愿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你所钟爱之子(玛一七5),偕同护慰者圣神替众人感谢你,一如你和圣子圣神所乐意的。耶稣足以弥补一切,且藉着他,你曾赐给我们许多恩惠。亚肋路亚。 此外,他光荣的母亲,终身童贞真福玛利亚,真福弥格、佳播、来福,以及所有诸品天神:炽爱者、普智者、上座者、掌权者、异力者、大能者、宰制者、奉使者,以及诸宗使者,圣若翰洗者、圣史若望、伯铎及保禄、以及诸圣祖、诸先知、诸圣婴孩、诸圣使徒、诸位圣史、诸圣门徒、诸圣殉道者、精修者、真福厄利亚和厄诺客、过去未来以及现在所有的圣者,为了爱你的爱,我们谦逊恳求他们,一如你所喜悦的,为了你一切的恩赐,感谢你,至尊、永生的真天主,偕同你至爱之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以及护卫圣神,至于无穷世。阿们。亚肋路亚。 我们全体无用的仆人,小兄弟,谦逊请求在圣而公、由宗徒传下来的教内,所有愿意事奉天主的人,所有司铎、六品、五品、四品、三品、二品、一品,以及诸神职人员,所有修士修女,所有儿童和婴儿、贫困者、急需者、君王和王子、工人、劳动者、仆人、主人,所有童贞女、孀妇和主妇;男女在俗者、儿童和少年、青年和老人、健康和病弱、卑微和尊高者、以及各民族、各种族、各部落、各语言的人(默七9),各国和全球所有现在和未来的人们,都要在真实的信德和补赎中坚持下去,如其不然,任何人都不能得救。 我们要全心、全灵、全意、全力(申六5,谷一二5,路十27),并以一切能力、智力和官能,以所有奋勉和情感,以整个心情,心愿与切望,热爱曾经并仍在赐给我们一切事物、整个躯体、灵魂与生命的上主天主;祂曾造生并救赎了我们;祂仍要纯然以祂的慈悲拯救我们;我们虽然如此卑微可怜、忘恩负义、腐败恶臭,祂仍然在不断地加恩厚待我们。 所以,除了造生救赎我们的唯一真天主基督外,我们应一无所愿,一无所求,一无所爱,一无所喜;因为惟独祂是圆满的、完全的、整个的、真实的、无上的美善;唯有祂是圣善的(路一八19)、慈悲而可爱的、甘饴而温良的,惟有祂是至圣、至义、真诚而正直的,惟有祂是良善、无罪和纯洁的,享受天福的忏悔者、义人和圣人一律由祂、藉祂、并在祂内(罗一一36),获得一切宽赦、圣宠与光荣。 所以我们不应使任何事物、阻止我们,要除去(在天主和我人之间的)一切障碍和阻挠,以便时时处处真诚而谦逊地信仰祂,白日黑夜永不忘记祂;又要热爱、尊敬、钦崇、事奉、颂扬、赞美、光荣、称赞、显扬至高无上的永生天主,三位一体,父、子、圣神,万有的造化者,祂是信祂望祂爱祂的人的救主;祂是无始无终、永恒不变、无形可见、无言可喻、玄奥莫测、享永福而堪受赞美、光荣与颂扬的、至上、至尊、仁善、温良、可爱的天主;永远是无与伦比,至可愿望,大快人心的天主。 我因主之圣名恳请众位弟兄了解并屡屡回忆在这会规内有关我们灵魂的救恩,所写的一切,我祈求三位一体的全能天主降福那些讲授、学习、遵守、记诵并实行这会规的人。 我吻着大家的脚,祈求大家多多爱护并遵守它。凡写在其中的一切,我方济兄弟代表天主和教宗以听命圣愿,严禁人们加以增减;并禁止小兄弟们接受其他会规。 光荣归于父及子及圣神,起初如何,今日亦然,以至永远,及世之世。阿们。 |
第一篇 基督之体 主耶稣曾对祂的门徒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经由我,谁也不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父;现在你们已认识了祂,并且已经看见了祂。”斐理伯对他说:“主,把父显示给我们,我们就心满意足了。”耶稣对他说:“斐理伯,这样长久的时间,我和你们在一起,你们还认识我吗?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我父啊!”(若一四6-9)。 父住在不可接近的光中(弟前六16);天主是神(若四24);从来没有人见过天主(若一18,又若一4,12)。天主既是神,所以非靠神,人不能看见祂。因为使人生活的是神,肉一无所用(若六63)。同样,子以其父相等而言,不能为人所见,犹如父及圣神之不能为人所见。 为此,凡在主耶稣基督身上,只见到他的人性,而不使他们所见到的合乎信德,不依神及天主的旨意,而信祂是天主子,这些人是被定了罪。同样,今日在祭台上,凡人看到在在面酒形下,藉司铎之手,用主的言语而成的基督的圣体圣事,而不依神及天主旨意,真信是主耶稣基督,实实在在那里的话,也是被定罪。至高者自己曾作证说:“这是我的体,这是新约的血(谷一四22-24);谁吃我的肉,并喝我的血,就有永生。”(若六24)。 所以是主的神住在那一般信主、领主至圣体血的人内。其他无份于此神,而敢领他的人,就是吃喝他们自己的罪案(格前一一29)。 显贵人啊!你们的心要麻木到几时呢?(咏四3)为何不接受真理,为何不信天主子呢?(见若九35)。祂每日自卑毛抑,正如当年由上天的宝座上(智一八15),降孕在童贞胎中,如今每天在谦卑的外表下,来到我们这里;每天从父的怀抱内,降到祭台上,降到司祭的手中。就如当年祂曾在一个确确实实的人身中,呈现于各位宗徒眼前,同样,今日也在圣饼形下显示给我们众人。他们用肉眼瞻仰他时,所见的只是他的肉身,但用神目瞻仰他时,就相信祂是天主。我们也应如此,虽然我们用肉眼看时,只见饼和酒,但我们坚信在那里有常生的真天主的圣体血。事实上,祂要和信祂的人常在一起,这个就是祂采用的方法。一如从前祂曾亲自说过:“看,我同你们天天在一起,直到此世的终结”(玛二八20)。 第二篇 私意造成的罪恶 主对亚当说:“怡园中所有果树,你可随意取食,惟有知善恶树的,切不可食”(创二16-17)。 乐园中的一切树,亚当原可享用;只要不违命,他便没犯罪。 若我们将自己的意志归为己有,并将实实在在是主在我人内说了或行了的一些善,归功于已而妄自尊大,那时我们便是在吃知善恶树的果子。人若听从魔鬼的建议,不顾禁令,那时,果子就变成知恶果,应当承受由它而来的惩罚了。 第三篇 成全和不成全的服从 在福音里,主说:“不论谁,如不舍弃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门徒”(路一四33)。“谁若愿意救自己的性命”(玛一六25)。为了放弃他的一切有,舍掉他的肉身和灵魂,人必须完全服从,将自己交在长上手里。以后若按良心知道没有违反长上的意见,并知自己所作所信所言皆符合道德准则,便是真的服从。 为属下者,如果有时感到走向另一方向,较比长上命令他的,对于己灵更好,更有益处,他应将私意当作牺牲献给天主,并应用心完成长上的吩咐。因为这是真正的服从,基于爱德的服从,使天主和人们感到满意的服从。 倘有一位长上发出相反我们良心的命令,虽然我们不能服从,但也不应和他断绝关系而离弃他。倘因此而招致人们的仇视,为了天主的爱,要格外地友爱他们。因为谁若宁愿受自己弟兄的攻击,而不忍和他们分离,这人便是生活于真正的服从中。因为他为了自己的弟兄,舍掉了他的性命(见若一五13)。 很多修士幻想自己的见地比他们长上所吩咐的要强;他们往后看(路:九62),并再度吞食吐出来的私意(见箴二六11);这些人是杀人者,因为,以他们的恶表,在众多灵魂内,种下死亡。 第四篇 勿将职位视为已有 主说:“我来不是受人服事,而是来服事人”(玛二028)。 人们握有支配别人的权力时,不应因此而以为比而给弟兄们洗脚更可自豪。在丧失了职位时,也不该比丢了洗脚的任务时更难过,否则,便形同愿意存积不义之财,而将灵魂陷于危机的人们。 第五篇 不要夸耀,只应夸耀于主的十字架 人啊!试想主将你提拔到何等完美的程度!祂曾按照祂至爱圣子的肖像,造了你的躯体,并依照祂为神体的模样,赋给你一个灵魂(创一26)。 可是天下所有的受造物都事奉他们的造物主,各按其本性去认识他,服从他,都比你强。更有甚者,钉死他者不独是魔鬼,而是你和魔鬼合伙钉死了他。并且你还享受着毛病罪恶的乐趣而继续在钉他! 所以你有什么可夸耀的呢? 即使你十分聪颖,非凡智慧,通晓一切学识,即使你能注释语文,洞彻天主的奥秘,但这一切的一切并不能使你有所夸耀,因为一个魔鬼关于天主所有的知识,及其现在关于受造物所有的知识,早已超过了全天下人所有的知识,超过了某人因了天主的特殊光明,超绝智慧,而知晓的一切。即使你是人中最俊美、最富有的一个,也许你能行圣迹甚至驱魔,但这一切都要起来反抗你,因为这一切都不属于你,你都不能引以为荣。 我们能引以为荣,只有我们的软弱(格后一二5),并日日肩负吾主耶稣基督的圣十字架。 第六篇 师主圣范 全体弟兄要思念:善牧为了拯救祂的羊,如何忍受了十字架的苦刑。祂的羊为了要追随祂,饱尝了困苦、窘难、耻辱、病弱、考验等(见若十11,希一二2,若十4,罗八35),而他们由上主接受的酬报便是永生。我们身为天主仆人者应知惭愧;因为圣人们脚踏实地行了善,而我们只知宣讲其善行,藉以沽名钓誉。 第七篇 追求学识应以行善为目的 宗徒说:“文字叫人死,神却叫人活”(格后三6)。凡只求熟悉文字,以期在人前显得更有学识,并可获得大量财富,使亲友得到利益的人便是为文字所杀害者。凡只想识得圣经的文字,并向他人诠解圣经的意义,而不愿随从圣经之神而行事的修士也是为文字所杀害者。人若以言以行将自己已经取得和有意取得的意识,归于万般美善的至高天主,而不归于自己,他才是因圣经之神而获得生命者。 第八篇 避免嫉妒 宗徒说:若非受圣神感动,没一个人能说“耶稣是主”的。(格前一二3)故(若无圣神帮助),没人能行善,连一个也没有(见咏五二4)。 凡因天主藉某弟兄所宣讲和实践的善言善行而心怀嫉妒,这人便犯了一个亵圣罪,因为这人是嫉妒了宣扬、实践一切善言善行的至高天主。 第九篇 爱仇 主说:“爱你们的仇人”(玛五44)。如果有人因爱天主而对他人的罪行,感到不快,并以行动向罪人证明自己的爱,而不注意自身所受的伤害,这人才是真正在爱他的仇人。 第十篇 克苦肉体 有好多人犯了罪,或遭受了别人不义的打击,便将过失推到魔鬼或别人身上。这是不该有的作风,因为每人都有一个在他手下的仇敌,就是那牵引他犯罪的肉身。 凡对他手中这个仇敌善加看管,明哲提防而不为它所害的仆人是福的;因为只要他能这样,别的任何看得见,或看不见的仇敌,都不能伤害他。 第十一篇 勿因人罪而忿怒 除罪恶外,任何事物不应使天主的仆人动怒,如果有人犯了罪,不论他犯的是什么罪,假使天主的仆人不因爱德而因其他动机感到烦恼,这人的生活才是正直而无牵挂的。 凡不替自己保留任何事物,实行将凯撒的给凯撒,天主的给天主(玛二二21),这类人是有福的。 第十二篇 如何辨认主之神 看,由下列一点,可以辨认天主的仆人是否拥有天主之神:假如天主藉着他行了善事,他的血肉──常常反对行善的血肉──并不自大,反而更自卑下,自视远不如一切人,这便是拥有天主之神的证明。 第十三篇 忍耐 如果天主的仆人万事享通,一切如意,就不能看出他忍耐与谦逊的程度如何。一旦应该尊重他权利的人们反而企图剥夺其权利,这时他所表现的忍耐和谦逊,不多不少正是他所拥有的。 第十四篇 神贫的精神 “神贫的人是福的,因为天国是他们的。”(玛五3)好多人热切注意诵经祈祷,并时常守斋克苦。但为了一句对他们似乎是一种侮辱的话,或是剥夺了他们的一件物事,看,他们立刻就烦恼不安起来。这些人没有真正的神贫精神:因为真有神贫精神者,恼恨自己(路一四26),并爱掌击他颊的人(玛五39)。 第十五篇 灵魂的安泰 “缔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将被称为天主的子女”(玛五9)。纵然在世上忍受了许多苦,但为了爱吾主耶稣基督而如终保持身心灵的安泰,这人才真是缔造和平者。 第十六篇 心地的纯洁 “心地洁净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看见天主。”凡轻视世物而寻求天上财富,并以纯洁的心灵不断朝拜、注视常生的真天主的(得前一9),才是心地洁净的人。 第十七篇 行善应心怀谦诚 仆人因天主藉他说了善言,做了善事,若他就像天主藉别人说了做了一样,并不自大,这仆人是有福的。 只想从别人手里有所接受,却不愿将自己的献给天主的人,是在犯罪。 第十八篇 同情他人 谁若尽自己的棉力,竭诚扶助他人,一如他本人在同样情况下,愿望别人扶助他一般,这人是有福的。 第十九篇 将一切的善归还主 天主的仆人若将他所有的善全部归还天主,他是有求福的。但,他若将某善行保留给自己,便是将主赐的银子深深埋藏起来(玛二五18),那末,连他以为是自己拥有的,也将被夺去(路八18)。 第二十篇 虽蒙荣誉仍应谦逊 天主的仆人在受人赞扬和抬举时,不自以为好过别人,一如被人视作卑贱、简陋、可鄙时一样,他是有福的;因为人在天主面前是多少价值,就是多少。(见文德著大传记)凡被人高举而不肯自动下来的修士是有祸的。反之,若位居人上,并非出于自愿,同时又常愿位居人下,这仆人是有福的。 第二十一篇 喜乐的真伪 只在天主的至圣言语和事迹中寻找喜乐和愉快,并利用它来领导别人欣然走向天主圣爱的修士是有福的。 修士如果喜欢轻浮无谓的闲言,并利用它来逗别人嬉笑,他是有祸的。 第二十二篇 力戒轻浮与多言 仆人不为抬高自己的身价,也不为炫耀自己的才学,或本人完成的善工而发言,并且不急于发言(箴二九20),只慎重考虑什么是应说的,什么是应答的,他是有福的。 反之,若不将主示知他的善存在心里,不以善行使人受益,但急于使人知道他的身价,他的报酬尽于此了。(玛六2-5,又一六)而且听他讲话的人,也得不到多大好处。 第二十三篇 接受责备 忍耐接受由各方面来的警告、控诉、斥责,就像是自己处罚自己一般,这仆人是有福的。受责备时容易认错,尊敬地服从,谦逊地告罪,高兴地做补赎,这仆人是有福的。他虽未曾犯过,却不急于自白,谦逊忍受别人加给他的凌辱和妄苦,这仆人是有福的。 第二十四篇 真实的谦逊 在自己属下面前和在长上面前,同样谦逊,这仆人是有福的。时常准备接受各式责备者是有福的仆人。每逢触犯了别人时,即刻弥补其过,外面直认不讳,内心痛悔,决心改过,并以指定的行动实行弥补者,他是一个忠信聪明的仆人(玛二四45)。 第二十五篇 友爱 谁若爱一位不能替他做事的患病弟兄,和爱一位对他有用的健壮弟兄一般无二,这人是有福的。凡敬爱一位远在他方的弟兄,就如他在面前一般,凡爱德不允许在他面前说的话,在背后也不说,这人是有福的。 第二十六篇 尊敬神职人员 天主的仆人若信任按罗马圣教法典,正直生活的神职人员,是有福的。凡轻视他们的人是有祸的,即使他们是罪人,谁也不应判断他们。因为天主将裁判他们的权柄,保留给自己了。既然他们是吾主耶稣基督至圣体血的仆役,他们不仅自己领受圣体,而且唯有他们能将圣体送给别人领受,所以他们的职位超越其他职位,触犯他们的罪行,也就超越触犯世上所有人的罪行。 第二十七篇 美德驱除恶习 那里有爱德和智慧, 便无恐怖(若一418),与昏愚。 那里有忍耐和谦诚, 便无恼怒与扰乱。 那里有神贪和喜乐, 便无贪婪与吝啬。 那里有平静和沉思, 便无挂虑与分心。 那里有敬畏上主之情,看好门户, 仇人便无法潜入。 那里有仁慈和睿智, 便无苛刻与夸张。 第二十八篇 美德应予珍藏勿使丧失 将天主赐予的美德在天上积蓄起来(玛六20),不为了希望报酬而告诉别人的仆人是有福的:因为至高者要将他的善行亲自示知他所愿示知的人。 将主的秘密保存在心里的仆人是有福的! |
前言 方济于1226年去世﹐他临死前写下此文件。 根据《佩鲁贾传说》(Legend of Perugia 或称 The Assisi Compilation)的作者--那些“与他在一起”的兄弟--所论述﹐方济在健康恶化﹑接近死亡的时候﹐曾口授了几份文件﹐即所谓“遗嘱”。有关席耶纳(Siena)的﹐方济提纲挈领地﹐绘画出他福音洞见的基本原则﹔有关宝尊地(Portiuncula)的﹐方济要求兄弟们﹐去特别关爱他们生活的这个特殊象征﹔还有另一次﹐方济提供了有关建造新房屋的指引。 而这一份号称为“遗嘱”的文件﹐是方济深邃的智慧和洞见的基本表达。一般的传统认定﹐这文件是方济临死时在宝尊地所写的。文件内不同的类型﹐却令人意味到﹐它是方济在自己最后的一段时期内﹐于不同的时刻所完成的﹔内容是环绕着他那简朴福音洞见﹐而引发的不同问题。 内容 1. 看﹐主如何赏了我方济兄弟开始做补赎的思典。当我生活在罪恶中时﹐最厌恶见到癞病人﹔2. 但主亲自将我领到他们中间﹐而我就慈爱地照顾了他们。3. 在离开他们的时候﹐以前对我好像是可憎恶的﹐此刻对我的心身都成了甘美的。不久我便离开了世俗。4. 主曾使我在圣堂内拥有这样大的信德﹐我就这样简单地朝拜说:5. 至圣的主耶稣基督﹐我们在这里并在普世的圣堂内﹐朝拜你﹐赞颂你﹐因为你以你的十字圣架救赎了普世。 6. 此后﹐主曾经并仍在赏赐我﹐使我对按照罗马圣教规章生活的司铎们拥有绝大的信德﹐因着他们的神品﹐即使他们窘难我﹐我仍愿投奔他们。7. 即使我有撒罗满一般大的智慧﹐即使我看到的是一些按世俗而生活的可怜司铎﹐我也不愿相反他们的心意﹐在他们所住的堂口里讲道。8. 我愿意敬畏﹑爱戴﹑尊重他们及其他司铎﹐就像我的主人一般。9. 我不愿注意他们的罪过﹔因为在他们身上﹐我辨别出来的是天主圣子﹐而且他们是我的主人。10. 我之所以如此﹐因为在此世上﹐除了他的至圣体血外﹐我不能亲眼见到至高天主之子的任何其它事物。而他们除自己领受这至圣体血外﹐唯有他们能将圣体送与他人。11. 我愿这至圣的奥迹在一切之上受到尊荣和敬重﹐并被安置在装修得体的地方。12. 不论在何处﹐若我发现写有主的圣言的字纸﹐丢在不相宜的地方﹐我要将它们检起来﹐并要求别人将它们检起来﹐放在适当的地方。13. 凡是神学家和那些给我们传播天主至圣圣言的人﹐我们应当尊他们﹐就像他们是将神和生命传给我们的人一般。 14. 主将弟兄们委托与我之后﹐并无人指示我应做何事。但至高者亲自启示了我:应当遵照福音而生活﹔15. 我遂令人用简单的言语写出﹐而为教宗所批准。16. 凡来参加我们这生活方式的人﹐将他们所能有的产业﹐悉数施给穷人﹔只以内外补缀的长衣一身﹐腰带一条﹐裤子几条为满足。17. 此外我们再不愿有其他物事了。 18. 神职弟兄犹如其他神职人员虔诵日课﹔非神职弟兄则诵“天主经”。我们乐意居住在圣堂内。19. 并以朴实和顺对待他人。20. 我曾用我的双手工作﹐而且我乐意工作﹔我坚决地要所有弟兄有正当的工作。21. 凡不会工作的应当学习。并非为贪得薪金﹐而是要给别人树立善表﹐避免空闲。22. 如果人们不给我们工资﹐我们可以求助于主的餐桌﹐就是沿门行乞。 23. 主曾默示了我向人致候的方式:愿主赐你平安﹗24. 人们给弟兄们修筑的圣堂﹐简陋的住屋等﹐倘若不符我们在会规内所许下的至神贫﹔弟兄们万不可接受。且他们不论居住何处﹐常应如过路的客人﹑异乡人和流浪者(伯前二11﹐咏三八13)。 25. 我以听命圣愿严禁弟兄们为了一座圣堂﹐一所房子﹐甚或藉口为了讲道﹐为了避免迫害等而向罗马教廷请求书面保证﹐他们既不应自己去求﹐亦不应央求别人代求。26. 倘他们在某地区不受人的欢迎﹐可以带着天主的祝福逃随另一个地方做补赎。27. 我决心服从本兄弟会的总会长和他给我指定的院长。28. 我愿意完全受他的约束﹐没有他的命令和他的旨意﹐我不得丝毫有所作为﹐因为他是我的主人。 29. 纵然我不学无文而且患病﹐可是我愿经常有一位司铎﹐按会规的指示﹐帮助我诵日课。30. 弟兄们都有责任服从他们的院长﹐并按会规诵日课﹐31. 倘发现有人不按会规诵日课﹐并企图有所变更﹐甚或不信仰公教﹐各处的弟兄若遇见了这样的人﹐因了听命的圣愿﹐有责任将这人送交离他们较近的院鉴。32. 院长因了听命的圣愿有责任将他日夜当作犯人一般看管起来﹐不让他逃脱自己的掌握﹐一直等到能亲自将他送交他的省会长。33. 省会长也因了听命圣愿有责任使弟兄们﹐像对一个囚犯一般﹐日夜看守着他﹐直到将他送交欧司替(Ostia)枢机为止。这位枢机是本兄弟会的保护人兼纠正者。 34. 弟兄们不可说:“这是一项新会规”﹐不﹐这不过是个提醒﹐一个忠告﹐一种劝勉﹐也是我的遗嘱﹐是你们的小兄弟方济﹑我﹐对我所祝福的弟兄﹑你们﹐所说的话﹐目的是要我们严格遵守我们誓许与主的会规。35. 总会长和其他会长及院长﹐因了听命的圣愿﹐不得在这些文字上有所增加和删除。36. 他们要将这遗嘱连同会规时常带在身边。37. 在各会议中读会规时﹐也应读这遗嘱。38. 我以听命的圣愿﹐命令全体弟兄﹐神职者或非神职者﹐不得在会规和这遗嘱上加注脚说:这应当如此解释。39. 主既赐我单纯而朴实地说出并写出了会规和这遗嘱﹐同样﹐你们也应单纯而不加注释地来了解它们﹐并以圣善的行动一直到底地去实行。 40. 凡遵行这一切的人﹐愿他们在天上获得至高圣父的降福﹐在地上充满衪至爱圣子﹐偕同护慰的圣神﹐以及天朝众大能者和诸圣人的降福。41. 而我﹐方济兄弟﹐你们卑小的仆人﹐又尽我所能﹐在你们内外巩固这至圣的降福。阿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