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你或者进一步提出责难:「你如此推崇精神劳动,难道可以否认会规所规定的体力劳动吗?』绝对不可。精神劳动必须进行,体力劳动也不可荒废。如果这二者之间有必要废弃一种,宁可废弃体力劳动,决不能废弃精神劳动。精神高出肉体多少,精神操练的效果,也此肉体操练的效果高出多少。你以为自己遵守了手工劳动的规定,趾高气扬,鄙视未遵守的人,恰恰表示你违犯会规更为严重,因为你遵守了不太重要的,放弃了更重要的,违背了圣保禄以下的教导:「你们该热切追求那更大的恩赐』 (格前12:31)。你在哪一件事上,高抬自己,诋毁其它兄弟,你必在那件事上,失去谦逊;你在哪件事上压制别人,你必在那件事上,失去爱德;而谦逊和爱德,无疑正是更大的恩赐。你从事多种劳动,甚至以过份的劳苦磨难自己的肉身,你用会规上所规定的严厉办法,克苦自己属于地上的肢体。你做得好。不过,你所批评的那位不和你同样劳动的,他要固然在利益不多的事情上,即是在肉体操练上,所得不多,但在各方面都有利益的事情上,即在虔敬上,都比你所得更多。请问,你们二人谁更遵守会规?岂不是那做得更好吗?谁做得更好?是更谦逊的呢,或是受劳苦更多的?难道不是那从吾主耶稣学会了良善心谦(玛11:29),像玛利亚一样,选择了不能夺去的,更好的一份的人吗?(路lO:42)。 (14)假使你认为,凡发愿遵守会规的,都必须逐字逐句地遵守,决不容许有任何豁免,我敢大胆地说,不论是你或是他,你们都算不得遵守会规。因为,他固然在有关肉身的守则上多有违犯,你也不可能一条也不犯。你当然明白,「只触犯了一条,就算是全犯了』 (雅2:10)。假使你认可有某种豁免,有某种变更,当然你和他都可说是遵守了,只不过是遵守的方式不同。你遵守的比较严格,他遵守时,分辨的较为清楚。我并不是说,表面的可以轻忽,或进行外部操练少的成为灵性的人,反而是说,灵性的事物虽好,若不凭借外部的事物,几乎不可能行,或根本不可能获得,如圣保禄所说:「属神的不是在先,而是属生灵的,然后才是属神的』 (格前15:46)。古圣雅各伯若不先认识助何,不会得到他希望拥抱的辣黑耳(创29:23)。为此圣咏上说:「请众高唱诗歌,手击铙鼓(咏80:3),意思是说,若想取得属神的,必须先交出属生灵的。谁能适当地分别完成以上两项,方可称为最完善的人。 (15)现在,我的信应该结束了。书信必须结束,始能长久存留。神父,你控诉我们修会的人诋毁你们的修会,你看,我已尽了我所能,对他们进行了笔伐,同时又尽了我的责任,洗刷了我自己,在这方面所受的虚枉猜疑。不过,我既未宽容我们的人,为避免对你们中做得过份的人,迹近袒护,也不得不附带说几句。我知他们的行为,已引起你的不满,且应为所有善良的人,加以避免。这些事看起来是发生在修会内,但决非出自修会。任何秩序,皆不能容纳无秩序的现象:无秩序决非秩序。所以不应认为我进行的讨论是反对修会,反而是维护修会;不是藉人指责修会,反而是指责个别人的错误。凡爱护修会的人,我相信不必怕在这件事上惹他们讨厌。我们所反对的,正是他们所恨的,他们必然欢迎、感激我们。假使有人不高兴,这足以表示,他们不爱护修会,不愿意人指出修会的缺点。为答复这样的人,我只好提出圣额俄略的话:「为避免真理被遗弃,宁可令人不快意』 (见圣额俄略《注释厄则克尔书》I,Ⅶ,5)。 以上是反对谗言诽谤。 |